母亲,他逃走了!他离开了这里,不知去向。当我回到这里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般特殊的味儿已经散失殆尽,无从寻觅。今天,我破天荒第一次失眠了。我多希望我不再是一个孩子,那么我就能在深重的痛苦面前镇定自如一些。他们都认为他可能西去了。今天晚上我坐在一辆四轮马车上面——在上面呆了两三个钟头后,我登上一列火车。我不知道我该上哪儿去,可我必须走下去;如果此刻让我呆在一个地方肯定会让我备受精神煎熬。
当然,他肯定会再次隐姓埋名,乔装打扮掩人耳目的。这意味着我说不定要寻遍各地才能将他找到。实际上,这样也正是我所期望的。你明白吗?亲爱的妈妈?我就是那些被迫漂泊终生的犹太人。这具有何等的反讽意味啊!本来这是我们为另一个人设置出来的酷刑。
困难简直是难以想象!即使我想登幅广告出来寻找他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对象特征了。可是假使世上还有什么法子既可以寻到他又不至于惊吓到他的话,我一定会挖空心思地去想出来。我现在真的是一筹莫展。“如果那位最近在墨西哥购买了矿产而早些时候在丹佛卖掉自己矿产的福勒先生要写信告诉他的地址(告诉谁呢?母亲!),我们会向他解释,这一切都不过是场误会,我们真诚地请求他的宽恕,我们将会尽力弥补当他被无辜卷入这场事端时所遭受的种种损失”。你怎么想?他肯定会认为这个告示是一个圈套。哦,任何人都会这么想的。如果我在告示上这样写:“现已查明此人并不是我们所要寻找的,而是一个替罪羊——此人不过是与我们要查找的那个人同名同姓而已,可为了某种原因,他目前已经弃用了那个名字?”然后丹佛的民众就会恍然大悟地喊着“啊嗬,原来如此!”那时他们就会回忆起福勒那些可疑的绿票子(指美元),捕风捉影地说:“要是他是个清清白白的人,何以会吓得逃走了呢?——显然是心中有鬼。”如果我最终没能找到他的话,他一定会因为蒙受这不白之冤在丹佛声名扫地——在丹佛他目前在熟人眼里信誉还是相当不错的。妈妈,你的头脑比我灵光多了。帮我想想法子。
我现在有一丝线索,惟一的线索。我认得出他的笔迹。假如他在填写住宿登记时没有刻意改变字体的话,我肯定能认出来的。要是我能碰巧看到的话,这条线索就无比珍贵了。
一八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旧金山
你已经知道,为了寻找他的下落,我已经走遍了美国大陆,从科罗拉多到太平洋,有一次仿佛就在咫尺之间,然而最终又杳如黄鹤。唔,新近又有一次险些找到他,可又让他从眼皮低下溜走了。而且就是昨天此地发生的事。我在热烘烘的大街上嗅到他留下的气味,我追踪他到了一家低级小旅店。这次是一次惨痛的失误,这种跟踪追查本是狗都能够做到的。可我不过有了狗的部分特征而已,当我激动起来的时候就染上了每个人冲动时都会带有的愚蠢。他仅仅在那个小店里呆了十天;我现在基本上知道他的行程规律了,他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停留得太久,过去的六个月或八个月期间一直如此,他总是永不停歇地迁徙。我真的能理解他的心情!我清楚地知道那种滋味。他还是用着那个我在九个月前险些追查到他时的那个名字——“詹姆斯·沃克”,无疑自打他逃离锡尔弗·古尔西时他就一直用着这同一个名字。他真是一个不太工于心计的人,想出来的假名都这样平平常常,毫无独特之处。通过那些雕虫小技的伪饰,我轻而易举就识别出来了他的笔迹。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根本不善于作假和欺骗。
他们说,他刚才离开那里出去旅行了,没有留下地址,也没有说他要到哪里去;当服务员让他留下地址时他看起来非常惊恐;他除了随身背着个廉价军用旅行包外别无长物;而且是步行出去——他是一个“吝啬的老头子,就算丢失了,他对家庭也不会有多大的损失”。“老!”我想他或许现在真的老了。我简直听不下去了,我只在那里停留了片刻。我又急冲冲地出去寻找他的足迹了。我一直追到一个码头。妈妈,他所在的那艘轮船刚刚消失在地平线上!如果我一开始就找对方向的话,我就可以节约半个钟头,那么就不会与他失之交臂了,那样我可以乘上一只快艇,很可能就赶上那艘开往墨尔本的轮船。
一九○○年十月三日,加利福尼亚,霍普·坎隆
你有理由抱怨。“每年一封信”的确太少了,我何尝不知道这是事实;可是假使除了失败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话我又该怎么提笔?没有谁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持之以恒;因为这的确很令人伤神。
我告诉你——时间仿佛过了许多年似的,现在想起来的确有这种幻觉——自从我在墨尔本与他错过以后,我花了好几个月在澳大利亚继续追查,可是仍是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