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政变记(节选)(189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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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每日三膳,其馔有数十品,罗列满案,然离御座稍远之馔,半已臭腐,盖连日皆以原馔供也。近御座之馔,虽不臭腐,然大率久熟干冷不能可口,皇上每食多不能饱,有时欲令御膳房易一馔品,膳房必须奏明西后,西后辄以俭德责之,故皇上竟不敢言。

西后待皇上无不疾声厉色,少年时每日呵斥之声不绝,稍不如意,常加鞭挞,或罚令长跪。故积威既久,皇上见西后如对狮虎,战战兢兢,因此胆为之破,至今每闻锣鼓之声,或闻吆喝之声,或闻雷,辄变色云。

皇上每日必至西后前跪而请安,惟西后与皇上接谈甚牛不命之起,则不敢起。甲午五六月高丽军事既起,皇上请停颐和园工程以充军费,西后大怒,自此至乙未年九月间凡二十阅月,几于不交一言,每日必跪至两点钟之久,始命之起云。

此乃宫中寻常日用之事,外人不得而知者。以彼烈宦所记之言观之,则其种种虐待情形可以想见矣。

第二章 光绪二十年以来废立隐谋

光绪十六年下归政之诏,布告天下。然皇上虽有亲裁大政之名,而无其实。一切用人行政皆仍出西后之手。内之则宦官李莲英,外之则军机大臣孙毓汶,皆西后最得力之人,把持朝权,视皇上如虚器。至光绪二十年,皇上年渐长,图治之心渐切,因见各大臣皆不听号令,欲亲擢一二通才,以资驰驱,乃于四月间擢编修文廷式为侍读学士(由七品擢升四品),文廷式者尝教授瑾妃、珍妃者也,当是时二妃颇能进言,皇上又擢二妃之兄志锐为侍郎,于是西后大滋疑忌,其年祝西后六旬万寿,先期演习礼仪,于某日定期巳刻,皇上率文武百官齐集,惟西后之嬖宦李莲英至未刻始至,皇上与百官鹄立三时之久,以待一奄竖,演礼既毕,皇上大怒,因廷杖李莲英四十,李大怒,诉于西后,西后恨皇上益甚。李莲英平日既恃西后之宠幸,陵蔑皇上,恐一旦西后晏驾,皇上执权,则己之首领必不保,因日进谗言于西后,言皇上有怨望之心。盖自是而西后废立之谋日蓄于胸中矣。

其时中东战事起,军书旁午,警报叠闻,西后惟以听戏纵欲为事,一切不关心,而政府及将帅皆西后之私人,皇上明知其误国,而不能更易,于是有御史安维峻抗疏言太后既已归政于皇上,则一切政权不宜干预,免掣皇上之肘,西后大怒,立将安维峻革职,遣戍张家口,上谕略云:

朕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皇太后慈训,以孝治天下,薄海臣民所共见,乃有御史安维峻妄造谣言,离间皇太后及朕躬,殊为狂悖,安维峻着即革职,发往张家口,以儆效尤。钦此。

此甲午年十一月间事,实西后翦除皇上羽翼第一事也。

同时将瑾妃珍妃革去妃号,褫衣廷杖,妃嫔而受廷杖,刑罚之惨,本朝所未闻也。二妃之兄志锐,因为皇上所信用,谪之于乌里雅苏台,至今未蒙召还。文廷式托病出京,仅免于罪,此为西后翦除皇上羽翼第二事。

当是时即欲废皇上而立某亲王孙某为新帝,某佯狂不愿就。盖皇族之人,皆知西后之凶残,畏居帝位之苦累,不欲贪虚名以受实害也。而恭亲王亦力争废立,西后颇惮之,其谋遂止。然自此以后,皇上每召见群臣,西后必遣内监在屏风后窃听之。皇上战战栗栗,如坐针毡矣。

翁同舱撸皇上之师傅也。皇上自幼年即从之受学,交情最深,倚为性命,举朝大臣,半皆西后之党,其忠于皇上者惟翁而已。翁时在军械,仍兼毓庆宫行走,毓庆宫者,皇上读书之地也。皇上召见军机时,翁与军机诸臣同见,皇上幸毓庆宫时,则翁同惨蝗硕兰。乙未六月间,皇上用翁之言,将孙毓汶、徐用仪等罢斥,西后大怒,乃将翁同哺锶骨旃差事,令其不得与皇上有密谈,此为西后翦除皇上羽翼第三事。

工部侍郎汪鸣銮者,翁同仓党也。兵部侍郎长麟者,满洲人之忠于皇上者也,皇上召见长麟时,偶言及太后掣肘之事,长麟云,太后虽穆宗皇上之母,而实文宗皇上之妾,皇上入继大统,为文宗后,凡入嗣者无以妾母为母之体。故慈安皇太后者,乃皇上之嫡母也。若西太后,就穆宗朝言之,则谓之太后,就皇上言之,则先帝之遗妾耳。本非母子,皇上宜收揽大权云云,不意其言为屏风后之内监所闻,报知西后,即日逼皇上降谕略云:

朕受皇太后二十年鞠育之恩,皇太后之圣德,天下所闻。朕事奉皇太后亦不敢有失,乃汪鸣銮、长麟于召见时,屡进谗言,离间两宫,着即行革职,永不叙用。钦此。

此乙未年九月间事也,当时恭亲王为军机大臣。见此旨大惊,问皇上云:长汪二人因何故获罪?皇上垂涕不答,恭亲王伏地痛哭不能起云,此实西后翦除皇上羽翼第四事。

至丙申年二月忽降一上谕,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