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圣贤经典——义(3)

中华圣贤经典——义[电子书]

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也是做人做事中应该把握的“秩序”。

《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伦中的双方都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为臣的,要忠于职守,为君的,要以礼给他们相应的待遇;为父的,要慈祥,为子的,要孝顺;为夫的,要主外,为妇的,要主内;为兄的,要照顾兄弟,为弟的,要敬重兄长;为友的,要讲信义。

“人伦”一词,最早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书中载,上古时候,人们“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在《尚书·尧典》中,已有“慎徽五典”的说法,即要以五种美德教导自己的臣民。据《左传》解释,“五典”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后来,孔子又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增加了君臣关系。最后,孟子在整理和总结中国以往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概括了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这五种基本的道德关系,并提出相应的道德规范。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尤其是儒家最重视人伦。据孟子所言,古代设立庠、序、学校,“皆所以明人伦也”。一旦“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就能实现国治天下平的理想社会。2000多年来中国封建统治者一直强调用“人伦”处理人们之间的关系,以维护和加强封建的宗法等级制度。

诸子之言: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讲到的君臣之间的“义”是人的五性之一。古人解释“义”时说,使万物之间相宜而共存的力量谓之义,正而不伤。人有“义”性,而存羞恶之心,自身清廉,不伤人肥己,对别人公正合宜。故而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就是大义。

《论语》有关“义”也可为社会所用。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些圣者皆认为人的“义”德是与社会和天地的“义”合一的,而一个人的思想如果达到这种合一的境界,他对生命的理解就可以超越一般人的生死观。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从上述诸子之言中可以看出,社会权势者和志向远大的君子只有懂得“义”并遵守“义”的规范,是社会稳定且有秩序的关键。圣人也是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来看待人的生命和“义”的。

延伸思辨:以身作则方能服众

孔子所说的秩序需要我们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来,否则就是空谈,更是言行不一的虚伪。所以,孔子干脆说只要君子树立起榜样,老百姓自然会信服;反之一味地忍让小人,徇私枉法,老百姓自然不会服气。如同这一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孔子的为政之道,很讲究当政者的自我表率作用,强调树立榜样典范、以身作则以取信于民。现代交际也是如此。只要求别人,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对人对己采取双重标准的人,都是不符合道义的,也不能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网。因此,我们要时刻以身作则,当我们要求别人如何如何时,也应该审视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标准,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受欢迎的人,赢得大家的信赖,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此,即使身处困境,也能体会到来自朋友的关怀,在朋友之义中感受到真正的快乐。

精彩典故:

羊续悬鱼

东汉时期的羊续,为官一任造福四方。一天,有人给羊续送来一条鱼品尝,羊续拒绝收下,但那个人还是留鱼而走,于是羊续将鱼悬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变为鱼干。后来,这人再次送鱼给羊续,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着柱上悬挂的鱼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呢!现已成了鱼干了,这次你一起把它们拿回去吧。”这人倍感羞愧,悄悄地把鱼都带走了。

曾子杀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