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重新聚焦在纸上。他发现,当他坐在那儿无助地沉思的时候,他的手一直在写,好像自动的一样。他的字不再像刚才那样歪歪扭扭、密密麻麻。笔尖在光滑的纸上纵情地划过,工工整整地写下了大大的大写字母——
打倒老大哥!
打倒老大哥!
打倒老大哥!
打倒老大哥!
打倒老大哥!
他写了一遍又一遍,写满了半页纸。
他禁不住感到一阵惊慌。真荒唐,写下这些字并不比开始记日记更加危险,可是有一会儿,他真想把这页写坏的纸撕掉,彻底放弃写日记的打算。
可是,他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那样没用。写不写打倒老大哥没有什么分别。要不要继续写日记也没有什么分别。无论怎样,思想警察都会抓住他。他已经犯下了——即使他从未落笔写下一个字也已经犯下了——那包含一切罪行的根本大罪。他们叫它思想犯罪。思想犯罪是藏不了一辈子的。你可能成功地躲过一时,甚至一年,但他们迟早会抓住你。
那总是在夜里——抓捕无一例外地发生在夜里。你突然被人从睡梦中叫醒,粗糙的手摇撼着你的肩膀,灯光刺眼,床边站了一圈阴沉着脸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审讯,也没有关于逮捕的报道。人们就这么消失了,而这总是发生在夜里。你的名字从记录中被抹去了,你所做过的一切事情的记录都被抹去了,你曾经的存在被否认,继而遗忘。你被废除了,消灭了:通常的用词是蒸发了。
他一时心绪狂乱,急促潦草地写了起来:
他们会打死我我不在乎他们会在我的脖子后面开枪我不在乎打倒老大哥他们总是在你脖子后面开枪我不在乎打倒老大哥——
他往椅背上一靠,有点惭愧地放下了笔。紧接着,他猛地跳了起来。有人在敲门。
已经来了!他吓得像只老鼠似的不敢动弹,徒劳地希望,不管是谁,敲一阵之后就离开。可是那个人没有走,敲门声又响了起来。迟迟不开门是最糟糕的做法。他的心里直打鼓,但是脸上,由于长期以来的习惯,或许还是毫无表情。他站起身来,迈着沉重的步子朝门口走去。
2
温斯顿的手刚摸到门把,就看见桌上的日记本还没合上。上面写满了打倒老大哥,字体大得从房间的另一头都能看见。真是傻得难以想象。然而,即使在慌乱之中他也意识到墨水没干,现在合上本子会弄脏光滑的纸张。
他吸了口气打开门。一种轻松的感觉立刻像一股暖流流遍了他的全身。一个脸色苍白,头发稀疏,满脸皱纹,看上去饱受摧残的女人站在门外。
“哦,同志,”她开始用一种疲惫的声音哭诉道,“我听见你回来了。你能不能去看看我们家厨房的水槽。水槽堵住了,而且……”
这是帕森斯太太,同一层楼上的一个邻居的老婆。(党不太赞成“太太”这个词——每个人都应该被称为“同志”——可是对于某些女人,人们还是本能地这样称呼。)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但相貌比年龄老得多。她给人的印象是,似乎她脸上的每道褶子里都积满了灰尘。温斯顿跟着她来到走廊的另一头。这些烦人的业余修理工作几乎天天都有。胜利大厦是一座旧式公寓楼,大约建于1930年,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墙上和天花板上的石灰不停地剥落,一上冻水管就爆裂,一下雪屋顶就漏,取暖系统即使没有为了节约而关闭,通常也只有一半的效能。除了自己能弄的小修小补之外,其他的修理工作必须得到某些高高在上的委员会的批准,他们连装玻璃这种事都有可能拖上两年。
“当然了,都是因为汤姆不在家。”帕森斯太太含糊地说。
帕森斯家的公寓比温斯顿的大一点,脏乱的形式也不同。一切看起来都被砸烂了又踩上几脚,好像刚来过一头凶猛的巨兽似的。地上到处都是绊脚的运动装备——曲棍球棒,拳击手套,一只破足球,一条反过来的汗津津的短裤,桌上有一堆脏盘子和几本卷了角的笔记本。墙上挂着青年团和小小间谍队的红旗,还有一张大幅的老大哥的海报。屋里弥漫着常见的煮白菜味儿,这种味儿全楼里都有,但是一股更刺鼻的汗味儿还是占了上风,说不清为什么,一闻就知道,这种汗味儿是一个此刻不在的人留下的。另一间屋里,有人正拿着一把梳子和一张卫生纸跟着电幕里传来的军乐吹奏。
“那是孩子们,”帕森斯太太一边说,一边有点担心似的朝门口看了一眼,“他们今天没出去。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