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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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我进去看傅君剑,他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我回到了宿舍,写了一首送别诗,自己带给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这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开端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君剑很夸奖我的送别诗,但我终有点不自信。过了一天,他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我打开一看,真吓了一跳。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在我这刚满十五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我忍不住这样想。君剑这幅诗笺,我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然而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想要做个诗人了。有时候,我在课堂上,先生在黑板上解高等代数的算式,我却在斯密司的《大代数学》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簿上写的不是算式,是一首未完的纪游诗。一两年前我半夜里偷点着蜡烛,伏在枕头上演习代数问题,那种算学兴趣现在都被做诗的新兴趣赶跑了!我在病脚气的几个月之中发见了一个新世界,同时也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我从此走上了文学史学的路,后来几次想矫正回来,想走到自然科学的路上去,但兴趣已深,习惯已成,终无法挽回了。

丁未正月(一九○七)我游苏州,三月与中国公学全体同学旅行到杭州,我都有诗纪游。我那时全不知道“诗韵”是什么,只依家乡的方音,念起来同韵便算同韵,在西湖上写了一首绝句,只押了两个韵脚,杨千里先生看了大笑,说,一个字在“尤”韵,一个字在“萧”韵。他替我改了两句。意思全不是我的了。我才知道做诗要硬记《诗韵》,并且不妨牺牲诗的意思来迁就诗的韵脚。

丁未五月,我因脚气病又发了,遂回家乡养病。(我们徽州人在上海得了脚气病,必须赶紧回家乡,行到钱塘江的上游,脚肿便渐渐退了。)我在家中住了两个多月,母亲很高兴。从此以后,我十年不归家(一九○七——一九一七),那是母亲和我都没有料到的。那一次在家,和近仁叔相聚甚久,他很鼓励我作诗。在家中和路上我都有诗。这时候我读了不少白居易的诗,所以我这时期的诗,如在家乡做的《弃父行》,很表现《长庆集》的影响。

丁未以后我在学校里颇有少年诗人之名,常常和同学们唱和。有一次我做了一首五言律诗,押了一个“赪”字韵,同学和教员和作的诗有十几首之多。同学中如汤昭(保民),朱经(经农),任鸿隽(叔永),沈翼孙(燕谋)等,都能作诗;教员中如胡梓方先生,石一参先生等,也都爱提倡诗词,梓方先生即是后来出名的诗人胡诗庐,这时候他教我们的英文,英文教员能做中国诗词,这是当日中国公学的一种特色。还有一位英文教员姚康侯先生,是辜鸿铭先生的学生,也是很讲究中国文学的。辜先生译的《痴汉骑马歌》,其实是姚康侯先生和几位同们修改润色的。姚先生在课堂上常教我们翻译,从英文译汉文,或从汉文译英文。有时候,我们自己从读本里挑出爱读的英文诗,邀几个能诗的同学分头翻译成中国诗,拿去给姚先生和胡先生评改。姚先生常劝我们看辜鸿铭译的《论语》,他说这是翻译的模范。但五六年后,我得读辜先生译的《中庸》,感觉很大的失望。大概当时所谓翻译,都侧重自由的意译,务必要“典雅”,而不妨变动原文的意义与文字。这种训练也有他的用处,可以使学生时时想到中西文字异同之处。时时想某一句话应该怎样翻译,才可算“达”与“雅”。我记得我们试译一首英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但是这种工夫,现在回想起来,不算是浪费了的。

我初学做诗,不敢做律诗,因为我不曾学过对对子,觉得那是很难的事。戊申(一九○八)以后,我偶然试做一两首五言律诗来送朋友,觉得并不很难,后来我也常常做五七言律诗了。做惯律诗之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这种体裁最宜于做没有内容的应酬诗,无论是殿廷上应酬皇帝,或寄宿舍里送别朋友,把头摇几摇,想出了中间两联,凑上一头一尾,就是一首诗了;如果是限韵或和韵的诗,只消从韵脚上去着想,那就更容易了。大概律诗的体裁和步韵的方法所以不能废除,正因为这都是最方便的戏法。我那时读杜甫的五言律诗最多,所以我做的五律颇受他的影响。七言律诗,我觉得没有一首能满意的,所以我做了几首之后就不做了。

现在我把我在那时做的诗抄几首在这里,也算一个时期的纪念:

秋日梦返故居(戊申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