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季淑就织毛线。她的视神经萎缩,不能多阅读,织毛线可以不太耗目力。在织了好多件成品之后她要给我织一件毛衣,我怕她太劳累,宁愿继续穿那一件旧的深红色的毛衣,那也是她给我织的,不过是四十几年前的事了。我开始穿那红毛衣的时候,杨金甫还笑我是“暗藏春色”。如今这红毛衣已经磨得光平,没有一点毛。有一天她得便买了毛线回来,天蓝色的,十分美观,没有用多少工夫就织成了,上身一试,服服帖帖。她说:“我给你织这一件,要你再穿四十年。”
岁月不饶人,我们两个都垂垂老矣,有一天,她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你的头发现在又细又软,你可记得从前有一阵你不愿进理发馆,我给你理发,你的头发又多又粗。硬得像是板刷,一剪子下去,头发渣迸得满处都是。”她这几句话引我想起英国诗人朋士(Robert Burns)的一首小诗:
John Anderson My Jo
John Anderson my jo,John,
When we were first acquent,Your locks were like the raven,
Your bonie brow was brent;But now your brow is beld,John,
Your locks are like the snaw,But blessings on your frosty pow,
John Anderson my jo!John Anderson my jo,John,
We clamb the hill thegither,And monie a cantie day,John,
We`ve had wi`ane anither:Now we maun totter down,John,
And hand in hand we`ll go,And sleep thegither at the foot,
John Anderson my jo!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
想当初我们俩刚刚相识的时候,你的头发黑的像是乌鸦一般,
你的美丽的前额光光溜溜;但是如今你的头秃了,约翰,
你的头发白得像雪一般,但愿上天降福在你的白头上面,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
我们俩一同爬上山去,很多快乐的日子,约翰,
我们是在一起过的:如今我们必须蹒跚的下去,约翰,
我们要手拉着手的走下山去,在山脚下长眠在一起,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我们两个很爱这首诗,因为我们深深理会其中深挚的情感与哀伤的意味。我们就是正在“手拉着手的走下山”。我们在一起低吟这首诗不知有多少遍!
季淑怵上楼梯,但是餐后回到室内须要登楼,她就四肢着地的爬上去。她常穿一件黑毛绒线的上衣,宽宽大大的,毛毛茸茸的,在爬楼的时候我常戏言:“黑熊,爬上去!”她不以为忤,掉转头来对我吼一声,做咬人状。可是进入室内,她就倒在我的怀内,我感觉到她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
我们不讳言死,相反的,还常谈论到这件事。季淑说:“我们已经偕老,没有遗憾,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够口里喊着‘一、二、三’,然后一起同时死去。”这是太大的奢望,恐怕总要有个先后。先死者幸福,后死者苦痛。她说她愿先死,我说我愿先死。可是略加思索,我就改变主张,我说:“那后死者的苦痛还是让我来承当吧!”她谆谆的叮嘱我说,万一她先我而死,我须要怎样的照顾我自己,诸如工作的时间不要太长,补充的药物不要间断,散步必须持之以恒,甜食不可贪恋——没有一项琐节她不曾想到。
我想手拉着手的走下山也许尚有一段路程。申请长久居留的手续已经办了一年多,总有一天会得到结果,我们将双双的回到本国的土地上去走一遭。再过两年多,便是我们结婚五十周年,在可能范围内要庆祝一番,我们私下里不知商量出多少个计划。谁知道这两个期望都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