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要论述如何依据敌我双方军事实力的强弱,灵活运用攻守两种形式,以达到在战争中保全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孙子清醒地认识到敌我力量对比对于战争胜负的决定性意义,主张在军队作战中努力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强调寻求敌人的可乘之机,以压倒性的优势,予敌以致命的打击。这就是带有普遍意义的“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的作战指导原则。为了在战争中确立自己的优势地位,孙子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强调在“胜兵先胜而后求战”方针的指导下,实现“自保而全胜”的战略意图。
本篇篇题汉简本作《刑》,“刑”为“形”之通假字,先秦两汉时人多以“刑”为“形”。武经本作《军形第四》。孙子在这里引入“形”的概念,所要说明的正是军事实力及其外在表现,如众寡、强弱等等。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①,以待敌之可胜②。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③。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④。
【注释】
①先为不可胜:为,造就、创造。不可胜,指我方不致被敌人战胜,即“立于不败之地”。
②以待敌之可胜:待,等待、寻找、捕捉的意思。敌之可胜,指敌人可能被我战胜的时机。
③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指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在于自己主观的努力。而敌方是否能被战胜,则取决于敌方自己的失误,而非我方主观所能决定。
④胜可知而不可为:胜利可以预知,但敌人有无可乘之隙,则不能由我方来决定。
【译文】
孙子说:从前善于用兵打仗的人,总是先做到不被敌人所战胜,然后再捕捉时机战胜敌人。不被敌人战胜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能否战胜敌人则取决于敌人是否有隙可乘。所以善于用兵打仗的人,能够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但却不可能做到使敌人一定被我所战胜。所以说,胜利可以预知,但却不可强求。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①。守则不足,攻则有余②。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③;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④,故能自保而全胜⑤也。
【注释】
①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意为使敌人不能胜我,在于我方防守得宜;而战胜敌人,则取决于我方进攻得当。
②守则不足,攻则有余:采取防御,是由于处于劣势;采取进攻,是因为拥有优势。按,汉简本此句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意为在同等兵力的情况下,用于防御则兵力有余,用于进攻则感到兵力不足。亦通。
③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九,虚数,泛指多数。九地,用于形容极深的地下。此句言善于防守的人,能够隐蔽军队活动,如藏物于极深之地下,令敌方莫测虚实。此句另一种解释为:善于防守者,能巧妙利用各种地形以为坚固防守,似不如前说为善。
④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九天,形容极高的天上。此句意谓善于进攻的人,进攻时能做到行动神速、突然,如自九霄而降,令敌猝不及防。又一说云:善攻者,善于利用天时天候主动地选择进攻时间。
⑤自保而全胜:保全自己而战胜敌人。
【译文】
想要不被敌人战胜,在于防守严密;想要战胜敌人,在于进攻得当。实行防御,是由于兵力不足;实施进攻,是因为兵力有余。善于防守的人,隐蔽自己的兵力如同深藏于地下;善于进攻的人,展开自己的兵力就像自九霄而降,所以,既能够保全自己,又能夺取胜利。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①,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②,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③。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④。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⑤。故其战胜不忒⑥。不忒者,其所措必胜⑦,胜已败者也⑧。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⑨,败兵先战而后求胜⑩。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11),故能为胜败之政(12)。
【注释】
①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见,预见。不过,不超过。众人,普通人。知,认识。
②举秋毫不为多力:秋毫,鸟兽之毛至秋更生,细而末锐,称为“秋毫”。通常比喻极轻微的东西。多力,力量大。
③闻雷霆不为聪耳:能听到雷霆之声算不上耳朵灵敏。聪,听觉灵敏。
④胜于易胜者也:易胜者,容易战胜的敌手,指已经暴露弱点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