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手拿一张厚纸,大模大样地递给老太太。
“多谢,”老太太说。
说着她把委托书扔进火里。
爱玛笑了起来,声音又尖、又响、又长。她的神经毛病又犯了。
“啊!我的天!”夏尔嚷道,“唉!你也是的,你呀,来了就跟她闹!……”
他母亲耸耸肩,说那全是装模作样。
可是,夏尔头一次顶撞母亲,替妻子说话,气得老包法利夫人决意要走。第二天老太太就动身了,走到门口,见夏尔想留她,便说:
“不,不!你爱她,胜过爱我。你没错,这是人之常情。不过,算啦!你等着瞧吧!……自己保重……因为最近我是不会再来啦,不会像你说的来跟她闹。”
尽管如此,夏尔在爱玛面前,还是非常内疚。爱玛并不掩饰对他的怨恨,恨他不相信人。经过再三恳求,爱玛才同意重新接受委托,夏尔甚至陪她去吉约曼先生的事务所,另立一份完全相同的委托书。
“这我理解,”公证人说,“一个专业人员,不能让生活琐事缠住。”
这句奉承话让夏尔宽了心,给他的懦弱蒙上了一层颇为受用的外表,他是在从事高尚事业呀。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四,爱玛与莱昂在旅馆房间里声色犬马,好不快活!她又是笑,又是哭,又是唱,又是跳,一会儿点着要冰冻果汁,一会儿想抽香烟,莱昂觉得她不对头,却又觉得十分可爱,妙不可言。
莱昂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内心反应,使得爱玛越来越纵情于人生享乐。她变得易怒、嘴馋、淫荡。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总昂着头,说不怕人家说闲话。然而有时候,爱玛突然闪过与鲁道夫相遇的念头,便会不寒而栗。因为,虽然他们早就一刀两断了,但她觉得自己还没完全摆脱对他的依恋。
有天晚上,爱玛没回永镇。夏尔急昏了头,小贝尔特没有妈妈不肯睡觉,抽抽搭搭地哭岔了气。朱斯坦到大路上去碰运气。奥梅先生也为这事离开了药店。
最后,到了十一点,夏尔再也按捺不住,便套上轻便马车,跳了上去,扬鞭抽打牲口,凌晨两点赶到红十字旅店。人没找到。他想,书记员兴许看到过爱玛,可是他住什么地方呢?幸好,夏尔记起了书记员的老板的地址,便匆匆赶去。
天刚破晓,他看清了一扇门上有公证人的盾形标识,便上前敲门。没人开门,但有个人大声回答了问话,还直骂夜里搅扰别人的家伙。
书记员所住的房子既没有门铃、门锤,也没有门房。夏尔抡起拳头锤窗板。这时不凑巧有个巡警经过,夏尔胆怯,便走开了。
“我真糊涂,”他自言自语道,“大概是洛尔莫先生府上留她吃晚饭了。”
可是,洛尔莫一家已经搬离鲁昂了。
“她大概留下来照顾迪布勒伊太太了。哎!迪布勒伊太太死了有十个月了!……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莱昂灵机一动,到一家咖啡馆要了本地址簿,飞快地查找朗珀勒小姐的名字,她住在皮货商勒内尔街七十四号。
他刚走进那条街,爱玛就出现在街的另一头。他简直不是拥抱,而是扑到她身上,一边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了?”
“我病了。”
“什么病?……住哪里?……怎么样?……”
她把手放到额头上,回答道:
“住朗珀勒小姐家。”
“我就料定了!正要去呢。”
“噢!不必啦,”爱玛说,“她刚刚出去。不过以后,你尽管放心好啦。你要理解,我若是知道回家稍晚一点,就把你急成这样,那我就不自在了。”
她这是有言在先,算是打过招呼了,往后离家外出可以自由自在。所以,她就随心所欲地利用这一点。什么时候突然想见莱昂了,随便找个借口就走了。那一天,莱昂并没等她,她就去他的事务所找他。
开始几次嘛,还喜出望外。然而不久,莱昂也不相瞒,便道出了实情,就是他的老板对这种干扰颇有微词。
“噢!那你就出来吧,”爱玛说。
于是莱昂溜了出来。
爱玛要他穿一身黑,下巴上留一撮胡子,就像路易十三肖像上的样子。她要看莱昂的住处,看了又觉得寒酸;莱昂的脸涨得通红,她却没有在意,又向他提议,要买她家那种窗帘。莱昂说又要花钱。
“哈哈!你就舍不得那几个小钱!”爱玛笑着说道。
莱昂每次都得一五一十向她报告,上次见面以后都干了些什么。爱玛要他写诗,为她写诗,要专门写给她的一首情诗。莱昂写来写去,第二行怎么也押不上韵,只好在一本纪念册里抄一首十四行诗了事。
这倒不是他爱面子,而不过是为了讨得爱玛的欢心。凡是爱玛的想法,他绝无二话;凡是爱玛的喜好,他一概接受。与其说女士当情妇,不如说男士成了情妇。爱玛的话含情脉脉,爱玛的吻令他销魂。她这套勾魂本事,莫测高深,不露形迹,因而几近出神入化,真不知是从哪儿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