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变奏

百年百篇经典短篇小说[电子书]

客人就座以后甚至都不用拿起筷子,马上就会把我的“艺术”破坏殆尽,不像老Q从事的艺术,一两个小时的享受以后还他妈余音绕梁,令人三天想不起来吃肉什么的。

我真正喜欢的是我的工作,也就是说我喜欢在我谋生的那家饭店里紧紧张张地干活儿,我愿意让那帮来自世界各地的男男女女们吩咐我干这干那。由此我感觉到这世界还有点儿需要我,人们也还有点儿需要我,由此我感觉到自己或许还有点儿价值。同时我把自己交给别人觉得真是轻松,我不必想我该干什么,我不必决定什么。每周一天的休息对我来说会比工作还沉重,每当这一天到来之前,在下班的路上我都会作出种种设想:比如我将趴在阳台上数数马路上一小时能有多少辆车,都有哪几种;或者走到楼下,数数这栋楼房究竟有多少扇窗户,其中有多少是关闭着的什么的……不过每每都被老Q那高亢的进取精神破坏。她把我扔在她家里而独自前往,这倒也没什么,重要的是破坏了我的兴致,我怎么能像她要求那样刻苦攻读什么?我怎么能像她那样抱着德彪西、威尔弟什么的?

我走进公用电话间,下意识地拨了老G家的电话。她也曾是我的酒肉朋友,不过据说最近戒酒了,买了本陈琳什么的课本在家跟着电视机学ABC。

“喂喂!”对方还是没人来接,最好还是快点儿来接,让我来不及腻味,也许一转念我就把电话挂断了。

“Hello——”好!看来老G学得真棒!已经会用了。

“喂,我们一起吃饭吧!”

“嗯——”她拖长声音,又是他妈的老一套,“我挺忙的,不过——”

“你忙个屁!”

“好吧,老狗!”

如果有什么让我厌恶,那一定是女人搽的那么一种东西,我反正说不上名来,就是搽在脸上像石灰,闻起来也像石灰的那种。她就是带着这种味儿来的。

我不吱声,可心里沮丧透了。

她吃起东西来,两腮就像塞进去两个鹅蛋,还用染成红颜色的小指甲剔牙。我忍无可忍了,尽管是她做东也不行。

“你真他妈讨厌透了。”

她怔了一下,站起来就走了,一副矫揉造作的步态,短发一甩一甩的,她八成觉得自己怪潇洒。在过去我们的多次交往中,一触及到她不满意的什么,她总是拔腿就走,不管什么场合,留下我一个人,傻乎乎的,然后我就像书上通常写的那样“悻悻”地也走了。

我想去找老讳。我喜欢老讳,他是我那短得可怜的大学生活中的惟一知己。说到老讳实在是无可奉告。这人属于碌碡压不出个屁来之类的人,我喜欢他那憋着偷咬谁一口就跑的狗一样的眼神。在那灰色的七层楼上,七○七房间,我曾有幸和老讳睡上下铺。我失眠时来回翻身,心想他少不了为此吃苦,没想到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我怀疑他会得什么暴病死了,趴在床沿儿一看,月光下他两只眼睛放射着两条恶光,吓得我忙不迭用被子把头蒙住。

同宿舍当中只有他是真正“矜持”到底的。刚住在一起的时候,除去我,其余几个人都清高矜持得要命,好像对方是瘟疫一样,谁也不主动接近谁。可是没过几天互相又为了过于接近——比如谁用了谁的脸盆了,谁喝了谁打的水了,谁用了谁的刷子刷皮鞋了什么的——争吵不休,只有老讳超然物外。

要说起老三届确实和我们不一样。我觉得我们刚好在两代人中间,是既有古人又有来者。老讳对我来说真是古人了。他饱经沧桑,什么黑龙江、广东、山西什么的……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十岁以前看了大部分巴尔扎克,一个月记了一千英语单词。我十岁时对外国的了解就是他妈的《海岸风雷》。他拿出他初一的课本给我看,那上面尽是些“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什么的,我想起我初一时的课本上,尽是些批林批孔、儒法斗争!老讳给我讲起那时候的“老泡儿”“碴架”,都是先互通姓名——颇有不斩无名将的阵势,一个只要承认“栽了”,另一个就会马上住手,于是两人一起喝酒。而我们“碴架”是大板儿砖块玩命儿往后脑勺上拍,拍完撒腿就跑。看来我们是不一样,只不过那些上了岁数的人看不出我们之间的差别,叫我们为一代人罢了。

有人说一个人幼年的经验能影响他整个的一生,老讳大概是幼年接受的全是好得不得了的经验,所以他的成绩在全系里总是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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