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过是作者贡献于研究文学的青年的一点意见,不配用“告有志研究文学者”这个堂皇的题目;只因本杂志记者对我说,本特号内的文章全用“告有志……者”这个一式的题目,因此我也只好大胆僭用了。我所以不敢自居不疑的用这个题目,无非因为作者不是且不愿自承是专门研究文学的人;作者对于各种学术,都有爱好心,并非对于文学有特别浓厚的嗜好,不过曾有一时与文学的关系较深,所作文字关系于文学方面的较多,故而遂像是一个文学研究者罢了。所以此篇只可称是一个常与文学接近的人对于文学的一种意见,并非研究的心得:这一层,便是作者要请读者先了解的。
一 文学是什么?
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知有多少!可是自来众说纷纷,对于这个问题总不曾有过一个妥帖精当,为众所共认的答案。小而言之,把文学的“定义”用简单的几个字来说明,也便可算是回答了“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大而言之,诠释至于数十万言,成一本书,列论文学的内容功效乃至它与其他学术的关系,也无非是回答了“文学是什么?”一问题罢了。然而这个至小的工作正和那至大的工作同样的难办。因为“定义”云者,首在确定一词的涵义,使之和其他意义相似的词厘然有别,不致混淆。因之,凡涵义愈广,与他方面关系愈杂的词,就愈难得妥帖的定义。文学这个词,就是涵义极广极复杂,与其他学术的关系极多的,故要为“文学”下一妥帖的定义,其难不下于著十万言的书,——或者还要难些。然则我们舍至小的工作而取至大的,我们做一部书来诠释“文学”的意义,如何?真是不幸,这种大工作的结果也难叫人满意。因为(1)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手段是跟着时代而改变的,(2)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目的也是跟着时代而改变的,所以事实上要使文学的涵义经一次确定而永久不变,要使文学与其他学术的关系经一次的厘订而永可适用,都是不可能的。既然不能确定文学的涵义,订定文学与其他学术的关系,便是不能尽“定义”的天职;虽多言,有什么用呢?
然则“文学是什么”这问题绝对不能解答么?这又不然。要知道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手段与目的,虽然时时改变,无法确定,而文学之从何而成,却并不是时时改变的。我们知道了文学之从何而成——就是构成的原素,自然可以分别凡写在纸上的何者是文学何者非文学了。自来为文学下界说的人们并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但因为他们没有专注意于这一点,却要分析文学的内容,厘定它与其他学术的关系,故而徒劳无功了。
我们先要依次的看一看自来学者对于“文学”一词的解释,然后再说明我们所提供的意见。
据华失斯忒(Worcester)的意见,所谓文学,便是“学问、知识、想象三者的结果,以文字而保存的”。这里所注重的,是“想象”和“文字”。文学史家哈兰(Hallam)则谓“凡装在书本子里的知识全是文学”。这可算是文学的广义的说法,实在也就是最古时代所通行的。勃洛克(Brooke)说:“提到文学一词我们是指智慧的人们(男的和女的)之书写在纸上的思想与情绪,其组合的式子(指文字组合的式子)特能给予读者以愉快”。这里所应注重的字是“愉快”,或换言之,就是“美感的欣赏”。勃洛克以为给予读者以美感的欣赏,是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主要条件。所以他又说:“散文不能算为文学,除非它有风格和特性,并且以出奇的用心写成的”。这所谓“特性”是指“艺术的特性”,所谓“出奇的用心”是指“技术上的惨淡经营”,例如马太安诺德(Matthew Arnold)的散文和济慈(Keats)的诗所特具的。杰伯(Jebb)则谓“文学须有固定的形式”;他所谓“固定的形式”就是“成熟的风格”,或换言之,就是“美的品质”,说得通俗些,就是“好的式子”。法国的批评家维纳(Vinet)说:“凡能使作者自身综合的呈现于人前的文章,全可以称为文学”。这里所谓“综合的”,意即“精练的整理过的人类知识之总数”。所以维纳之言,实无异于通常所谓“文学者乃思想或真理之合体而以亲附于人性的形式表现之者”。马太安诺德说:“文学是一个极广泛的名词。凡以字母写成的,印成书的,例如由克列特的几何学,牛顿的引力原理,全是文学”。这算是文学的最广大的意义了。桑特司(Saunders)在他为叔本华的《文学的艺术》所做的序里说:“文学可说是心理活动的过程,同时又是心理活动的结果。文学也是一种艺术。这一种艺术的所有事,就是去发见凡被称为好的文学作品所具有的风格的性质与其缀合的方法”。这一段话,实在包括两个不同的问题:(一)说“文学是心理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便是讨论着文学的缘何而成;(二)说“文学是一种艺术,职在发见好的文学作品内所有的风格的性质及其缀合的方法”,便是涉及了文学批评论的范围。鲍思奈(Possnett)谓“文学乃包括凡作品(不论是散文或韵文)之为想象的而非反映的精制品;目的在求一民族中最大多数(在可能的范围内)的娱乐,而非为教训与现实的效果,应该避免仅能为少数人所了解,而当专顾及一般人的了解。”(中国学者自来不曾有过正确的文学观;刘彦和以为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山川焕绮,典坟经子,都是文;以及骈体为文,散体为笔的文笔论;章太炎以图表算草亦属于文之范围;这些说法都偏倚不中肯要,故不具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