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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纸生兰:由“东莞扫黄”想到的

悲伤逆流成河。 负重的生命

专辑:浙江寒春作文吧

[由《猛击一掌,断喝一声》一文想到的]
      素纸生兰:由“东莞扫黄”想到的
   “东莞扫黄”这则新闻最早我是在寒假里看新闻联播时了解到的。我个人看到这则新闻时没有投放很大的注意力,从心底就觉得没有任何疑问,扫黄行动无可非议,非常正确。不过据说后来事情就变味了,各种媒体上开始有人借着“东莞扫黄”发泄自己心里的不快。后来还是在新闻联播上,播音员读了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这才引起了我的关注。其中有的人是自认为自己的观点非常成熟正确,这一类人我倒是觉得值得尊重,值得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观点是否偏激,是否能够对社会舆论和风气起到较好的导向作用;还有一部分则是披着民主斗士外衣的阴谋家,时刻盯着时事新闻中党和政府的举措,从骨子里就反党反政府,从骨子里就被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思想所迷惑和侵蚀,他们会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曲解和抹黑党和政府的举措、政策,同时试图误导前一类人,搞反党反政府统一战线,传播不利于安定团结的思想。
   今天读到一篇文章,题目起得很好“猛击一掌,断喝一声”,给人一种鲁迅式的、用笔来拯救世人麻木灵魂的感觉,我也是因此被吸引读下去的。
   文章首先表达了中心论点:“性交易可以打压,但不能倒。”笔者觉得以这种观点作为中心论点和议论的基础有些欠妥。新中国刚成立,就废除了一切旧社会不良习俗,当然也包括妓院、妓女。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是非常具体的,不论是从宪法所体现的民权、民本、平等的思想和原则,还是具体到“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各类相关法律,对于“卖淫嫖娼”始终是常抓不懈的,对妇女权益的保障所做的努力使有目共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立法产生的这些法律明确表达了和这篇文章中心论点不同的看法,所以,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即便是在欧美国家,也没有哪个正常人敢说卖淫嫖娼可以姑息,也没有哪个媒体敢于为卖淫嫖娼正名。事实上,就在我最近刚看完前两季的美国电视剧《纸牌屋》的第一季里面,众议院多数党党鞭弗兰西斯安德伍德就是抓住一个议员嫖娼的把柄并以此来要挟他的。再标榜自由的国家也不会堂而皇之地支持卖淫嫖娼,也不敢肆意践踏人类道德良知底线。
   该文还引用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的话试图证明东莞扫黄的实质是政府公权力和失足少女、体制和弱势群体的矛盾冲突。
   我想,这位作者大概是误解孙教授的话了。在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甚至是部落原始社会,文明越不发达,就越是会出现把女性当做发泄肉欲和繁衍后代的工具。当然,这是在男权主义的时代,在母系社会,可能情况恰恰相反,是女性占有和统治男性。父系社会的出现一部分是由于文明不发达,对劳动力的需求比较大,人口数目,尤其是男性作为主要劳动力的数目,决定了一个家庭、国家的富强程度。长久以来的男权至上思想阻碍了女性生产创造能力的提高,即便是在很多自以为是的小青年一直标榜看好的美国,女权运动也是在上世纪中后期才得到长足发展,时至今日,在面对职业竞争时,妇女的地位仍旧处于劣势。这种大男子主义思想其实为卖淫嫖娼奠定了一定历史基础。
   孙教授的话意在解释为什么东莞扫黄引发的社会舆论中掺杂了那么多不和谐的因素,明明是为了保障被蹂躏的妇女的权利,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各种离题万里的理由加以批判。他从社会思想深层解析,政府因为掌握着公权力往往处于风口浪尖,按照很多人的说法是“处于体制赋予的最高位置”,那些自身生活、工作不舒心的人特别容易被极右的思想诱导,把社会和自己生活中的所有问题的责任都推卸到政府身上、推卸到体制身上。那么笔者想问问,什么是“体制”,是国体、还是政体、还是某种只有你自己才能理解的所谓体制?动辄就说体制问题,你能否具体说明什么体制,又有些什么问题。
   至于失足少女,我想政府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把失足少女从被蹂躏的魔窟里拯救出来后再投入监狱。东莞的卖淫女,科学地来说,也不能都称作失足少女。很多曾经接触过这一类行当的人都知道,有很多卖淫女其实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寡廉鲜耻的老卖淫女,不是指她们年纪大,而是说她们安于当卖淫女,觉得和客人上上床就能拿到钱,比去工厂上班,去做生意要轻松得多。有的人就是为了赚钱才不远千里去东莞出卖肉体。
   我想,对于失足少女,甚至包括那些早已满足于卖弄风骚赚钱的卖淫女,绝对不是公安部督办东莞扫黄的重心。女色往往联系着钱和权,滋生社会阴暗。很多省部级高官、市厅级干部,都是拿着贪污腐败的钱保养女人。轰动全国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就是在去广东和高级妓女见面的时候腐败案败露的。
   同时,从大的背景上来看,反腐不是一个单独的体系。东莞扫黄的关键在于给那些保养情妇、钱权色交易的贪腐官吏一个红牌警告,同时也是净化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举措。
   该文作者质疑,东莞作为“性都”历史由来已久,为什么要等到央视记者曝光后再严查?我想什么时候查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你查没查,错误有没有得到纠正。扫黄对不对,既然对,那么就不要抓住当地官员在央视曝光前不作为这个借口不放,借此来否定整个扫黄行动。
   该作者强调“人民日报的编辑只知道养尊处优唱赞歌”。个人觉得如果你确实用心读过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确实动脑思考过它字里行间的深意,我想就不会说出这么偏激的言论。要用全面、联系、辩证的观点看问题。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今天,确实会出现很多社会现象,我们需要的是客观理智地分析。比如“东莞扫黄”,人民日报说得很清楚,很多人就是一贯地追求所谓自由,放纵自己的淫欲,拿肉欲当作有趣,甚至出现“换妻”、“兽交”等有悖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现象。这确实和市场自由化大潮有关。这些类似的文章对政府正确的扫黄举措和人民日报的合理评论妄加抹黑,大部分内容确实是在“偷换概念、颠三倒四、兜兜转转”,以“同情弱者”、“选择自由”之名贩卖歪理邪说,全然无视法治常识,罔顾社会良知。
   还有,不要把自己的歪理邪说和群众的呼声混为一谈。人民日报批评那些妄加抹黑曲解的行为,不是在“抽老百姓耳光”。我觉得那一些明里暗里拿毫无问题的东莞扫黄行为大加挞伐的人,根本不能代表老百姓。即便人民日报抽你的耳光,也只是你们而已,请不要说得好像自己责任重大、代表了全体中国人民。你有什么资格以自己代表所有支持扫黄的老百姓?
   另外,我对于该文中以所谓言论自由来为自己堂而皇之地歪理邪说作辩护表示好笑。确实就像这位作者所说的,宪法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其中包括言论自由。但是不是说任何你想说的都可以说。你公然反党反社会反政府,还想着言论自由?你是自由了,但是给社会安定团结搞建设的氛围造成的混乱你想到了吗。你的自由不能建立在剥夺别人憧憬美好生活的基础上。这也是宪法规定的原则。所以人民日报说你们“偷换概念”,一点没错。
   至于说三个代表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句话没错,但是没人说所谓的“三千万男性单身青年的性需求”也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你自己欲求不满可以选择在留学国外的时候找妓女泻火,但是不要因此就抨击中国的扫黄。
   人民群众确实党的执政之基,但是那些从根本上就敌视社会主义、敌视党的领导,动辄就怂恿像苏联一样再来个颜色革命的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中国式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那些借机肆意抹黑、发表歪理邪说的人,我想你就不要把自己归为“人民”的范畴里,你不配。人民日报搧你耳光还是优待,如果你仅仅是从扫黄这件事上看出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并且给出合理化建议,这才是真正的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靠谩骂、抹黑和强词夺理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我也不是给政府唱赞歌,但是一个真正有公民意识的人,不是一个只想着搞破坏、搞颠覆、动辄抹黑政府,推卸责任人。我也想质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没见你多么用心投入,发表反党、反政府的颠覆性言论倒是很在行。每个人都努力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这就是爱国。少发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和谐的文字,有些事情你自己偏激,不要妄图影响别人。笔者在四五年前就曾经和那篇文章的思想一样,还是需要历练、需要读书思考,少自以为是。
   这位作者说因为唱反调被批,人民日报不尊重言论自由。那么人民日报有没有言论自由,凭什么只有你能够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人民日报就不能反驳?不要天天痛骂别人,自己就是个专制暴君。所谓的体制内、体制外,其实就是自己没有公权力但是渴望公权力、渴望掌握别人命运的掩饰。换位思考,既然你觉得因为中国“三千万单身男性的性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性交易应当被保护、应当存在,所以人民日报编辑就应该把自己的家属拉出来当小姐,那么笔者建议为了公平起见,让你把你妈、你姐、你老婆让出来当小姐,这样也算是满足你的动辄拿人民群众说事的无私精神。
   这种偏激到极点的言论竟然被ROOT允许发表,甚至个别年纪不大的小特聘还专门推精,笔者感到很失望。如果说那位小朋友年纪不大,看文也不是太细致,思辨能力也不是太成熟,见着好像言辞犀利的文字就感觉很深刻很膜拜。但作为网站的创办者,一位曾经的教师,允许这样的文章发表,我感到的不仅仅是失望,更多的是对我自己以前努力写写文章、评文章的侮辱。
   一艘大船的航行途中遇到暗礁,这时候关键不在于那些自己没本事驾船的人乱发牢骚骂船长。关键在于所有船员和乘客一起想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航行工作,以期顺利到岸。遇到问题就想把船整个砸烂重新按照他的意愿再造一艘的人,可能现在还有市场,还有人喜欢听他的歪理邪说,笔者觉得历史会证明一切。
  
  • 大学 - 议论文
  • 字数:3803 投稿日期:2014-2-22 20:50:00

  • 推荐3星:[月亮忧伤]2014-2-22 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