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曾为邻

瓦尔登湖·世界文学名著典藏[电子书]

很快,一只东菲比霸鹟来到我屋中筑巢,一只知更鸟来到我屋边的松树上栖居,寻求庇护。到了6月,就连十分怕羞的鹧鸪(Tetrao umbellus),也带着它的幼雏,飞过我的窗口,从屋后的森林飞到屋前,像只老母鸡一样,咯咯咯地叫着它们,她的所作所为证明,她真是林中的母鸡。只要你一走近,母亲就会发出一个信号,于是幼雏们一哄而散,仿佛给一阵旋风刮跑了,它们真像那枯枝败叶,许多游客一脚踩在雏鸟当中,就听老鸟呼地一声飞出,发出焦急的呼唤,那声音像猫叫似的,只见它拍动着双翼,吸引着他的注意力,此君没有意识到,周围竟是一群小鸟。有时候,母鸟会在你面前打滚、旋转,弄得羽毛一片蓬乱,使你一时看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小鸟们则静静地平蹲在那儿,通常把头埋在一片叶子下,只听母鸟从远处发出的呼叫,就是你走近了,它们也不会跑,从而使你看不出它们。你甚至会踩到它们,眼睛还盯着看了一会儿,可就是没有发现踩的是什么。有一次,我张开手掌,将它们放到手上,于是它们静静地蹲坐在那儿,既不害怕,也不颤抖,因为它们只听自己的母亲和本能。这种本能真完美,有一次,我把这些小鸟又放到了树叶上,其中有一只不小心歪倒了,10分钟后,你会发现,这只小鸟的姿势和别的小鸟的一模一样。它们不像别的小鸟,羽翼未丰,而是发育良好,甚至比小鸡还要早熟。它们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那表情既成熟,又天真,令人难忘,似乎所有的智慧都反映在这双眼睛上。它们体现的不仅仅是婴儿期的纯洁,而且还有经验净化过的智慧。这种眼神不是鸟儿生来就有的,而是和它所反映的天空同样久远。森林中还没有产生过这样的瑰宝。游客也很少看到这井水般清澈的眼睛。到了这种时候,无知或鲁莽的猎手常常射杀它们的母亲,从而使这些无辜的幼雏成为某个觅食的野兽或鸟儿的牺牲品,要不它们就会和枯枝败叶渐渐混在一起,彼此不分。据说一只老母鸡孵下一窝鸡雏后,只要稍有惊动,这些鸡雏就会四散奔逃,就此失踪,因为它们再也听不到母亲呼唤它们的声音。这些鸟儿就是我的母鸡和鸡雏。

令人惊叹的是,有许多动物隐居在森林之中,自由、奔放,而且还到小镇附近去觅食,除了猎手,谁也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在这里,水獭生活得多么僻静啊!它一直长到4英尺,像个小男孩那么大,或许还没人见过它呢。从前,我在屋后的森林里见过一群浣熊,即使现在,我在夜里还能听到它们的嚎叫声。通常我种植之后,中午在乘凉的地方休息一两个小时,吃顿午饭,然后再到一个泉水旁去读会儿书。这座泉水是从附近的布里斯特山下流出来的,离我的田地有半英里,附近的一个沼泽和一条小溪都源于此泉。要想到达此泉,你得穿过一连串草木丛生/幼松密布的洼地,然后进入沼泽周围一片更大的森林。森林某处,矗立着一棵五针松,树阴覆盖,十分幽僻,地上有块干净而坚实的草皮,可以坐坐。经过挖掘,我挖出了一口井,井水偏灰,但不失清澈,即使把吊桶放下去,井水也不至浑浊。仲夏时节,湖边太热,因而我每天来此汲水。长来此处的还有山鹬,带着它的一群幼雏,到泥土中去寻食蚯蚓,母鹬沿着泉边飞翔,离幼雏只有一英尺高,而幼雏则成群结队地在下面追随;但是后来,母鹬发现了我,于是离开她的幼雏,绕着我盘旋起来,越飞越近,飞到四五英尺的时候,它装成折断翅膀和腿的样子,吸引我的注意力,好让她的孩子们逃生,而这些幼雏已经按照她的指令,排成单列,叽叽喳喳地尖叫着,穿过了沼泽。有时候,母鸟没见到,雏鸟的叫声就已听到了。斑鸠也会坐到泉水上面,或者在我头顶上柔和的五针松树间盘旋,从一棵树枝飞到另一棵树枝;而红松鼠则从最近的树枝上跃过来,对我特别亲近,也特别好奇。你只需在森林中找一块迷人的地方,静静地坐一会儿,用不了多久,森林中的各种禽兽就会轮流出现,一一展现在你的面前。

我也见过一些不太平和的事件。有一天,我去我的堆木场,或者说树桩堆放场,看到两只大蚂蚁,一只是红的,另一只是黑的,大多了,几乎有半英尺长,正在进行残酷搏斗。一旦交上手,它们就谁也不肯放松,挣扎着,角斗着,在木屑上不停地打滚。再向远看,我惊奇地发现,木屑上布满了这种斗士,这决不是决斗,而是一场战争,是两个蚁族之间的战争,红蚂蚁总是跟黑蚂蚁斗,而且常常是两个红蚂蚁斗一个黑蚂蚁。我的堆木场上,高低布满了这些密尔弥冬人(密尔弥冬人(Myrmidons):希腊神话中,追随阿喀琉斯的勇士。在希腊文里,Myrmes是“蚂蚁”的意思。),已死的和将死的散了一地,有红的,也有黑的。这是我所见过的惟一的一场战争,也是激战犹酣时,我所踏上的惟一的战场;这是一场自相残杀的战争,红的一边是共和派,黑的一边是帝国派。无论是哪一边,这都是一场殊死搏斗,然而我却没有听到什么声音,人类作战时,打得就没有这么坚决。在阳光明媚的山谷,在木屑堆中,我看到一对斗士死死地抱住对方,现在正值中午,它们准备打到太阳下山,或生命终结。那红色的斗士,身材虽然较小,却像个老虎钳,死死咬住对方的脑门,虽然在战场上被掀倒,但还是紧紧咬住对方的触须,而另一根触须已经被它咬断了;而黑蚁呢,则更强壮一些,左右夹击,等我走近一看,红蚁的好些部分都给啃掉了。它们拼命死打,比恶狗还要厉害。双方没有丝毫后退的意思。很显然,它们的战斗口号是:不战胜,毋宁死。与此同时,从这个山谷的高坡上,下来一只孤独的红蚂蚁,情绪激动,要么它已经干掉了对方,要么它还没有参加战斗,看样子像是后者,因为它肢体完整,它的母亲想必吩咐过:要么扛着盾牌回来,要么战死,躺在盾牌上,由别人扛回来(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斯巴达的母亲们就是这样吩咐她们的儿子的。)。 要不他就是一位阿喀琉斯 (由于遭轻视,阿喀琉斯撤离了战场,后其好友普特洛克勒斯遇害,于是他暴跳如雷,杀死了特洛伊的赫克托,见《伊利亚特》。),独自发着怒气,现在跑来搭救他的好友普特洛克勒斯,或为他复仇。它远远地看到了这场不公平的战争,因为黑蚁的个头几乎是红蚁的两倍,——于是它三步两步,跑到跟前,在离这帮斗士半英寸的地方,它停了下来,并做好防范准备;然后,瞅准机会,它一纵向黑蚁扑去,从右前腿的根部开始了它的军事行动,任凭敌人攻击自己的任何一个部位。于是三只蚂蚁为了生命纠合在一起,好像是新发明的一种粘合剂,使得铁锁和水泥相形见绌。此时此刻,倘若我看到在高耸的木屑上,排列着各自的乐队,吹奏着各自的国歌,为落后者打气,给临死者以安慰,我也不以为奇。我自己也很激动,仿佛它们就是人类。你对此想得越多,就越觉得人蚁之间没什么区别。无论就参战人数而言,还是就战场上所体现出来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而言,在美国的历史上,至少在康科德的历史记载中,没有一场战争是能与之相提并论的。论参战人数与伤亡情况,这俨然是一场奥斯特里茨之役,或德累斯顿之役(两场重要的拿破仑战役。)。康科德之战(1775年4月19日,约翰.布特里克少校率领500名民兵在康科德桥上成功地打败了英国的正规军和雇佣军,这是美国革命的第一战。戴维斯上尉和霍斯默上尉是阵亡的美国士兵。)算什么!爱国者中两人捐躯,而路德.勃朗夏尔受了伤!而为什么在这儿,每一只蚂蚁都是一位布特里克,高声呼唤:“开枪,为了上帝,开枪!”成千上万只蚂蚁和戴维斯与霍斯默一样,捐躯战场。这儿没有一个雇佣兵。我深信,它们是为了原则而战,就像我们的祖先,并非只是为了免去那三分钱的茶叶税。对于参战双方而言,这场战争的结果关系重大,令人难忘,就像我们的邦克山之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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