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亢奋一过,他比先前更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已犯下了大罪。他鬼头鬼脑地东张西望,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焦点。于是他对狗作了个手势,狗心领神会地跟着他偷偷溜走了。经过一台救火泵时,正坐在那儿的几个人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议论起那桩人命案。“听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不过迟早会抓住他的,侦探都已出动,到明天晚上通缉令将在全国传发。”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几乎累得快要栽倒在地才躺在一条小路上睡了一觉,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起身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害怕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决定豁出去了:回伦敦去!
“再怎么说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不错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踪迹,他们决不会想到我会回伦敦。我何不上那儿躲个把礼拜,然后再逼费金掏钱让我去法国!妈的,是油锅我也得跳了。”
他冲动不已马上行动起来,抄最偏僻的小道返回。他打定主意在伦敦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再绕道进城,直奔他选定的目的地去。
但是狗怎么处理呢?如果他的相貌特征被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他的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一起逃出。这一点可能让他在穿街走巷时被捕。于是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四下里寻找池塘,拾起一块沉沉的石头,边走边用手绢把石头系住。
在他做这些准备工作的时候,那畜牲抬头望着他的脸。不知是它本能觉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主人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跟在后边磨磨蹭蹭,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它就畏缩不前。当主人在一个水池边停下来回头唤它的时候,它干脆就不走了。
“没听见我叫你吗?过来!”赛克斯喝道。
那畜牲出于习惯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弯腰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低叫了一声跳开了。
“过来!”那强盗叫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就是不动。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叫了它一声。
狗走上前,又退回去,然后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吹口哨,坐下来等待,满以为它还会回来,但始终未见狗的踪影,他只好继续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