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势篇

孙子兵法[电子书]

  孙子确立“奇正”这一范畴后,后世兵家无不将其奉为圭臬,广为沿用和阐述。如《孙膑兵法》说“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尉缭子》说“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李卫公问对》中提出:“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李卫公问对》中的理论比孙子的“奇正”理论更全面,更深刻,但它依旧是祖述和发展《孙子》的逻辑结果。

  理解和运用“奇正”,关键在于“造势”和“任势”,即积极发挥将帅的主观能动性,使己方的军事潜能得到最佳的凝聚和施展,掌握作战的主动权,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即所谓“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在此基础上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造势”和“任势”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关键,但如何在这个问题上把捏分寸,是更为重要的事情。孙子也考虑过如何使“造势”和“任势”恰到好处,即正确处理“势”与“节”的关系,尽可能以“节”去制“势”。孙子认为,“势”与“节”两者相辅相成,有“势”而无“节”,不能发其机,“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有“节”而无“势”,则不能逞其威,“龙游浅水受虾戏,虎落平阳遭犬欺”。“势”要险,即应该快速、突然、迅猛;“节”要短,即应该近距离发起最猛烈的攻击。只有做到节量远近,掌握时机,才能充分发挥“势”的强大威力,真正拥有“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战场主动地位。

  孙子谈“势”与“节”,本质上是追求积极造势与把握分寸的有机统一,是一个如何掌控“度”的问题。孙子指出,以偏概全、以长饰短是用兵大忌。他说:“必死,可杀也;必生,可擒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其实,勇于牺牲,善于保全,同仇敌忾,廉洁自律,爱护民众等等,本来都是身为将帅者应该具备的优良品德,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可是一旦失去节制,性质就会转化,走向事物的反面,成为“覆军杀将”悲剧的起因,所谓“真理越过一步,便成了谬误”。

  “造势”和“任势”的主要手段,在于巧妙“示形”,机智“动敌”,即用谋略去迷惑欺骗敌人,调动控制敌人,达到消灭敌人、保全自己的目的。这是孙子在本篇中想要告诉我们的第三层意思。

  战场上两军对垒,生死相搏,敌我双方在主观上都没有例外地致力于“造势”和“任势”,但是谁能够成功做到这一点,就看谁能够真正广施权变,示形动敌,出奇制胜。

  “兵者诡道”,“兵以诈立”,这时候如果同敌人讲什么信义,比什么道德,说什么仁慈,那么只能自己吃亏,丧师辱国。打仗时,敌我双方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从而确保自己招招占先。孙子把这种四两拨千斤、乾坤大挪移的绝招,概括为“示形动敌”。

  所谓“示形”,就是伪装和欺骗,即隐蔽真相,制造假象,让敌人乖乖地中计上当。所谓“动敌”,就是实施机动,调动敌人。这用孙子自己的话说,便是“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在这里,“示形”是“动敌”的前提和基础;而“动敌”则是“示形”的最佳效果。很显然,成功的机动是“造势”、“任势”的中心环节,它的目的在于创造和利用敌人的过失或弱点,积极争取主动,形成优势地位。

  孙子指出,示形动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做到组织编制严整,将士素质优良,整体实力强大,即所谓“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胜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前提条件,军队欺敌误敌、实施机动才有可靠的保障。在此基础上,指挥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制造假象迷惑敌人,施以诱饵调动敌人,然后集中优势兵力,伺机攻击敌人,“以此动之,以卒待之”,从而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值得指出的是,《老子》曾说过:“将欲夺之,必先予之。”孙子的示形方法与《老子》之言颇有相通之处,这表明孙子军事思想的形成,乃是借鉴汲取前人思想精华的结果。

  总之,孙子认为用兵打仗是比谁心肠黑、脸皮厚、手段毒的生死较量,只有掌握了“奇正”的变化,具备了“造势”、“任势”的条件;又合理拿捏住“势”与“节”的分寸,具备了“造势”、“任势”的尺度;再做到阴损毒辣的“示形动敌”,具备了“造势”、“任势”的手段,“造势”、“任势”才算是呼之欲出,有利的作战态势才算是基本形成,战场上的主动权才算是大致到手。这时才可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同敌人一决雌雄,这就是所谓的“转圆石于千仞之山”,所向披靡,战无不胜,谁拿你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