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慧国游记-第五章

格列佛游记[电子书]

好了,主人阁下,你现在该知道,这些法官的职责就是裁断一切财产纠纷和审判罪犯,他们都是从最聪明的律师中选拔出来的,年纪大了,也变得越来越懒散。因为一辈子都对真理和公正持有偏见,所以他们必然要袒护欺诈、伪证和压迫等行为。我知道有几位法官宁愿拒绝接受公理一方的大笔贿赂,也不肯伤害同行,做出不合他们天性和本分的事情来。

这些律师还有这样一条准则:凡是以前做过的事,再做的就算是合法,因此他们特别注意把以前作出的违背公理及人类理性的判决记录下来。他们管这些判决叫做“判例”,时时引以为据来为一些极不公正的意见辩护,而法官们也总是根据判例来作出判决。

在辩护时,他们有意避而不谈案件的是非曲直,而只管大着嗓门、言语激烈、喋喋不休地大谈特谈所有与案件毫不相干的情况。就拿前面提到的那个案子来说吧,他们根本不想知道我的对手有什么理由或权利要占有我的那头母牛,而是一味地问那头母牛是红的还是黑的,牛角是长还是短,我放牧的那块地是圆还是方,是在家挤奶还是在户外挤奶,那牛容易得什么病,等等问题。然后他们就去翻以前的“判例”,这案子则一拖再拖,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之后才弄出个结论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帮人有自己的行话或者术语,外人是不可能听得懂的。他们所有的法律条文就是用这样的术语撰写的,他们还特别注意对这种词做添补。这种作法一经使用,他们就完全混淆了真理和谬误,混淆了是非对错。因此,要决定一块祖孙相传已经六代的土地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一个住在三百英里以外的异乡人就得花上三十年。

他们审判叛国罪犯的方法倒是快得多,值得让人来表扬表扬。法官先要去探一探有权有势的人的意见,然后他能一边严格遵守所有的法律程序,一边轻而易举地决定把罪犯绞死还是判无罪释放。

说到这里,我的主人插嘴说,照我描述的情形来看,像这些大有才能的律师,你们不鼓励他们去教导别人,去传授智慧和知识,实在是太可惜了。听它这么说,我就回答说,他们在自己的本行上是不错,但除此之外,他们在其它任何方面却通常是又无知又愚蠢的;跟他们随便谈一谈就知道他们最卑鄙;大家公认他们是一切知识和学问的敌人,无论跟他们谈哪一门学问,他们都会像在本行中表现的那样违反人类一般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