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怪杰辜鸿铭-中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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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今在中国,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如何呢?我认为这无须证明。我们中国,新娘和新郎按规矩在婚前是彼此不能相见的,但即使这样,新娘和新郎之间的爱却依然存在。这一点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中可以看到: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此诗是唐代诗人朱庆余的诗,题为《近试上水部》。

为了说明这些,我必须谈谈关于中国婚姻的某些风俗。在中国,合法的婚姻必行“六礼”,首先,是“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是“纳 保ń邮芩恐赠品),即订婚;第三,是“定期”,订下结婚日子;第四,是“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是“奠雁”,洒酒雁上,即山盟海誓,保证婚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雁被认为是所有配偶爱中最忠诚的;第六,是“庙见”。在这六礼之中,最后两礼至关紧要,为此,我打算对它们详细作些描述。

目前,第四礼娶新娘,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仍保持着古老的风俗外——一般都免除了。因为它给郎家造成太多的麻烦和浪费。如今,新娘已不再是被迎娶,而是被送到新郎家去,当新娘入郎家时,新郎站在门口迎接,并由他自己亲自打开新娘所坐的轿子,迎她到堂屋中,在堂屋,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他们双双面对着厅堂的大门,跪在苍天面前。厅堂里放一张桌子,桌上摆两根红烛,接着丈夫洒酒在地——前面放着新娘随身携带的雁,这一礼节就是所谓“奠雁”,在雁前面洒酒祭奠,在男女之间海誓山盟——他发誓对她忠诚,她也发誓对他忠贞,正如同他们眼前所看到的双雁一样,坚贞不渝。从这时开始,可以说他们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亲密丈夫和甜蜜妻子了。但这种结合,还只是通过了道德法、君子法,——他们彼此互予忠贞二字,还没有得到公民法的承认。所以,这一礼节可以被称作道德的或宗教婚姻。

接下来的礼节是所谓新娘和新郎间的交拜。站在厅堂右边的新娘,首先跪在新郎面前,新郎也相对而跪,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朝她跪下——她也如法回敬。在此,我希望指出的是,毫无疑问,这种交拜礼,在男女之间,在夫妇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如前所述,那种誓约礼可以被称为道德或宗教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接之而来可以被称之为公民婚姻的礼仪。在道德或宗教婚姻中,那男那女在道德法面前,在上帝面前结成了夫妻。这种婚姻仅限于该男该女之间。在中国,所有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家庭几乎都代替了国家——国家只是作为一个公开的外在的法庭而存在,——家庭在我所讲的道德或宗教婚姻中,对婚姻或男女婚姻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裁判权的。实际上,从婚姻开始的第一天起到第三天举行的“公民婚姻”止,新娘不仅不被介绍,而且也不许露面或被新郎家的家庭成员窥见。

这样,新娘和新郎在一起住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算合法,但却已享受了作为夫妻的甜蜜和幸福。在第三天——跟着就是中国婚姻中最后一礼的到来——庙见,或称作公民婚姻。我说在第三天举行庙见礼,这是《礼》经中的规定(所谓“三日庙见”),但如今,为了减少麻烦和浪费,一般在当天事后,接着便举行这一礼仪。这一礼仪——庙见,如果其家族的祖庙就近——当然在祖庙举行,但对于那些住在城镇,而附近又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一礼仪则在有身分有名望哪怕很穷的人家的祖庙或祠堂举行。这种祖庙、庙堂或圣祠,里面都有一个灵台,或在墙上贴有红片纸,正如我在别的地方所说过的那样,它们是孔教这一国教的教堂,中国的这种教堂,在性质上同基督教国家中的教堂式宗教的教堂是一致的。

这一仪式——庙见,首先由新郎的父亲去跪到祖庙的灵台前,如果无父,则由该家庭中最亲的长者代行——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庭中一位年轻成员现已娶妇进门。然后,新郎新娘依次跪到同一祖宗灵前。从这时开始,那男那女——不仅在道德法或上帝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国法面前,结成了夫妻。因此,我称这一庙见礼仪——中国人婚姻中的祠堂祭告——为社会的或公民的婚姻。而在此公民婚姻之前,那个女子,那个新娘——按照《礼》经的规定——是不能算一个合法的妇女的(“不庙见不成妇”)。同时,据《礼》经规定,如果那新娘在祠祭前暴亡,则不许在夫家受祭烧纸——她丈夫烧纸祭奠她的地点和她的祭奠灵位也不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