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还会举起手来,摸摸刚才被他亲过的面颊,回味一下他嘴唇触到她时的那阵激动,对他笑笑。当然,他第一个亲的不是她。兰妮首先扑到了他的怀里,泣不成声,一把死死搂住了他,大有决不放手的架式。接着是印第亚和哈妮,姐妹俩简直是把哥哥从玫兰妮的怀里给抢过来的。阿希礼又跟父亲亲了亲,父子俩的拥抱庄重而亲切,足见父子情深,只是平日里藏在心里而已。再接下来是佩蒂姑妈,老太太兴奋极了,挪着那双不相称的小脚,一直东奔西忙的。最后阿希礼才来到斯佳丽跟前,这时斯佳丽已经被那帮小伙子们团团围住了,都自作多情地想来亲亲她。随着一声:“哎呀,斯佳丽!我的漂亮乖乖!”阿希礼在她面颊上亲了一下。
经他这一亲,斯佳丽想好要说的一席欢迎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一直到过了几个小时,她才恍然想起阿希礼亲的可不是她的嘴唇。这时她就痴痴地想:要是刚才只有他们俩在场,他会不会呢?他会不会俯下他那高大的身子,使劲拉起她来亲个嘴,抱着她久久不放呢?她心里想得美滋滋的,认为他是会的。好在还有的是机会,他有整整一个星期的假呀!只要略施小计,总可以找到机会跟他单独相处的,到那时就可以对他说:“还记得以前我们常常骑着马去钻的那条林中的秘密小径吗?”“还记得那个迷人的月夜吗,我们坐在我家门前的台阶上,你不是还背诵了那首诗吗?”(天哪!那首诗的题目到底叫什么?)“还记得那天下午我扭伤了脚,你在暮色苍茫中抱着我把我送回家去的事吗?”
啊,就凭“还记得吗”这个引子,可以引出多少话题啊!可以唤起多少珍贵的回忆,让他去重温当年他们俩像无忧无虑的孩子一样在县里到处游逛的美好时光;可以重提多少旧事,让他再去回味玫兰妮·汉密顿登场之前的那些岁月。谈着谈着,也许就可以从他眼神里看出他的感情又泛起了一点波澜,也许就可以看到一些迹象,证明他虽然和玫兰妮不失夫妻情分,可内心还是喜欢她的,野宴那天他说出心里话时的那颗由衷爱她的心至今没变。但她并没有想过如果阿希礼真的向她表白爱她,下一步该怎么办。只要知道阿希礼是真爱她,她也就心满意足了。……是的,何必性急呢,玫兰妮这会儿抱住阿希礼的膀子哭哭啼啼的,她要得意就让她得意去吧。以后就得轮到她斯佳丽得意了。哼,玫兰妮这样的丫头,懂得什么叫爱情?
征人归来初见面的激动过去后,玫兰妮说:“亲爱的,你看起来简直像个小瘪三。你这军装是谁给补的,怎么用蓝布打补丁呢?”
“我这军容还算是蛮整齐的哩,”阿希礼看了看自己身上说,“只要把我跟前方那帮叫化子兵一比,你就会对我刮目相看了,军装是摩西补的,我看他补得还是挺不错的,你想想,他在战前可是连针线都没摸过的。说到用蓝布打补丁,我们的处境就是这样:要么任身上的裤子七洞八孔,要么去弄一件北方佬的军装,剪下几块凑合着补一补——你看,这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啊。至于说我的模样像小瘪三,你还应该感谢上帝哩,你丈夫总算没光着脚板回来。上星期,我原来那双靴子破得连底都掉了,我差点儿没脚上裹了麻袋回来。也算我造化,碰巧打死了两个北方佬侦察兵。其中一个穿的靴子正好跟我的尺码一样。”
他把那双长长的腿伸出来让她们欣赏:一双伤痕累累的高统靴。
“可惜另一个侦察兵的靴子我穿着不合脚,”凯德说,“足足小了两码,这会儿我的脚正痛得要命呢。痛就痛吧,要回家了,总得像个样子吧。”
“只怪你这混蛋心目中只有自己没别人,不肯把靴子给我们兄弟俩穿,”汤尼说,“我们方丹家高门贵族,子弟们脚小,穿起来倒正合适。嘿嘿,我现在穿着这样笨头笨脑的大鞋,怎么有脸去见母亲大人呢。这要是在战前,这样的鞋子家里的黑奴都不穿。”
“别急,”亚力克盯着凯德的靴子说,“等上了火车,我把他的靴子剥下来不就得了。去见母亲大人倒没啥要紧的,可——嘻嘻,我是说,我这脚趾头都露在了外边,若是让迪米蒂·芒罗看见了可不好。”
“什么话,这双靴子本来就应该归我。明明是我先说的嘛。”汤尼顿时对兄弟把脸一板。玫兰妮吓得胆战心惊,生怕又要爆发方丹家有名的手足之争,于是便赶紧出来调停,以平息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