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葛朗台先生二十二岁,他眉清目秀,一表人材。相比之下,与这些外省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一副贵族气派,早已使那些外省人心怀不满。各人都在挖空心思对他进行冷嘲热讽,这种情况的出现其中不无缘故。刚刚二十二岁的小青年,其行为举止不免带有稚气。也许一百个这类青年中,会有九十九位的行为会与查理相似,就是在这几天之前,他父亲叫他去索莫城的伯父那儿住几个月,巴黎的葛朗台也许想到了欧也妮。查理首次来到外省,也想炫耀自己时尚青年的优越感,想摆摆阔,让全区的人望洋兴叹、甘拜下风。他想将巴黎人生活的新方式传授给他们,给他们留下永远的回忆。总之一句话,与在巴黎相比,他在索莫城将花更多的时间修剪指甲,更讲究穿着打扮,不像有些时尚青年,一味追求潇洒而貌似不修边幅。查理带了巴黎最华丽的猎装,最漂亮的猎枪,最威武的马刀和最时髦的刀鞘。他有一全套设计精巧的背心:灰色的,白色的,黑色的,金龟子色的,带金丝的,带光片的,带条纹的,双面的,有高领的,有平领的,也有翻领的,有纽扣直到脖颈的,还有金纽扣的。他还带了各式各样最流行的活领和领带。两套名师比松设计和制作的套装及工艺最精细的内衣,他还带去了母亲赠送给他的一套金质梳妆用具。公子少爷该有之物他应有尽有,就连一个小巧精制的文具盒也没有忘记,这是一位漂亮的贵妇送给他的礼物——至少他自己认为她是位贵妇,他称她阿奈特,这时正无可奈何地陪同丈夫在苏格兰旅行。由于丈夫对她起了疑心,故而她只好牺牲暂时的幸福。他还随身带来了漂亮的信纸,以便每隔半月给她写封信。总之,花花公子在巴黎生活应有的一切他全都齐备,从决斗开始所用的马鞭,直到结束时的漂亮的雕花手枪。他父亲要他租坐驿站马车,单独出行,并注意节约,他高兴地接受了,这样他还可以不动用明年六月与贵妇人阿奈特幽会并一同去德国的巴登温泉而专门定做的豪华旅行车。查理打算在伯父家会见一百位客人,他打算去森林围猎、尝尝城堡生活的滋味。他万万没有想到,伯父就住在索莫城。他打听葛朗台时,实指望别人会指给他通往弗鲁瓦丰的路线,最后才得知他住在城内,但他仍以为他住的必定是一处豪华公馆。初次来到伯父家,索莫城也好,弗鲁瓦丰也好,从礼貌出发,他旅行时穿的是极为考究的优雅而又简朴的服装。用当时称赞漂亮的人或事物时的一句话说,那就是尽善尽美了。他刚刚请了图尔的一位理发师为他重新整烫了他那漂亮的栗色头发,并换过了衬衣,圆形领口配上了黑缎子领带,使他那张笑容满面的小白脸更加逗人喜爱。一件紧腰旅行外套,上半截敞开着,露出一件翻领的开司米背心及里面的另一件白背心。他的怀表十分随意地放在一个口袋里。不太长的金表链拴在扣眼上,灰色的长裤两边钉有纽扣,并有黑色丝绣图案,因而做工更显精细、漂亮。他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上握着一根有金球雕饰的手杖,好似锦上添花。他头上的帽子更是别有一番风味,惟独只有一个巴黎人、一个最上层社会的巴黎人才可能有这般打扮而不显滑稽可笑。这自鸣得意的各种无聊行为带给人们协调的感觉。其实,这一切均要有年轻人英勇的外表作基础。这位年轻人既有漂亮的手枪,又可百发百中,同时又有阿奈特这样的漂亮情妇相伴。现在,您要想弄明白那几位索莫城的人和巴黎青年为什么都会惊讶,请您看过远道客人高雅的风度在这灰蒙蒙的阴暗大厅放射出的强烈的光彩,以及构成这一家人画卷的各种面孔之后,再来想象一下三位克罗肖的情形吧。他们三个都有吸鼻烟的习惯,鼻涕流出鼻孔许久也不愿去理会,棕红色衬衣的领子皱皱巴巴,掉在衣褶上的烟末天长日久已使衬衣发黄。软塌塌的领带刚一系上脖子便被扭成麻花一般。他们衬衣之多,可每半年才洗一次,将它们统统压在衣柜底下,久而久之,变黄变灰,失去光泽。他们最为情投意合之处便是邋遢至极,老气横秋。他们的面容也和他们的破旧衣服一样憔悴,和他们的长裤一样皱皱巴巴,仿佛早已精疲力竭,变硬变僵,变得畸形。其他服饰更是毫无讲究,不但全不成套,而且更无新潮可言,整个一副外省人的打扮,好像衣着整齐只是为了饱他人眼福似的。他们关心的只是一双手套的售价。这一点与克罗肖一家的情形倒非常一致。德·格拉桑和克罗肖这两家人最为趣味相投之处就是都不喜欢时髦。巴黎客人拿起近视手镜细看了室内古怪的陈设、天花板上的木梁、护墙板的色泽或苍蝇留下的粪便斑点——多得足可称之为《百科全书》或《箴言报》。正在这时,玩牌的人马上抬起头,一个个伸着脖子好奇地盯着他看,好似一只只受惊的长颈鹿。德·格拉桑先生和他儿子对时髦人物并不陌生,但也和在场的其他人一样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