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他说。
要想再深入谈下去还需要他拿出点勇气来。
“伯金太太是你的姐姐吗?”他问。
“是的。”
“她结婚了吧?”
“是的。”
“你父母还健在吗?”
“是的,”古德伦回答,“都还健在。”
她三言两语向他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他一直饶有兴趣地端详着她。
“喔!”他惊讶地感叹道,“那么克立克先生呢,他很有钱吗?”
“他很有钱,是个矿主。”
“你和他做朋友有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
一阵沉默。
“哦,我真没想到。”他终于说,“英国人嘛,我原以为他们都是冷冰冰的。那么你离开这儿后,准备干什么呢?”
“我准备干什么?”她重复道。
“是啊,你再不能回去教书了。不。”他耸耸肩:
“那是不可能的事。让那些什么都不会干的群氓去教书吧。而你,走你自己的路。要知道,你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何必否认呢?何必再怀疑呢?你是个非凡的女人。为什么要因循守旧,过平平庸庸的生活呢?”
古德伦坐在那儿看着自己的双手,脸色绯红。他如此直截了当地说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这使她很高兴。他不是在讨好她——他是个很有主见、尊重客观的人。他称赞她,就像是在称赞一尊了不起的雕像。这是行家的称赞。
这话出自他的口使她颇感得意。其他人都热衷于把什么都降低到同一水平,同一模式。在英国,只有循规蹈矩才算风雅,而在这儿她竟被认为是非凡的女人。她感到如释重负,无需再为陈规陋习提心吊胆。
“你瞧,”她说,“我一文不名。”
“,钱!”他叫着耸起肩膀,“人到了壮年,有的是钱。只是在年轻的时候才缺钱呢。别想钱了,钱俯拾皆是。”
“真的?”她笑着说。
“随时都弄得到。只要你开口,杰拉尔德家的人会给你一大笔。”
她涨红了脸。
“我宁可向其他人要,”她有点费力地说,“也不会向他开口。”
勒克紧紧盯着她。
“好呀,”他说,“那就向别人要吧,只是不要回英格兰,不要回那个学校。千万别那样,不然可就太傻了。”
又是一阵沉默。他害怕直截了当地邀她出走,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真的需要她;她也担心受到邀请。他珍惜自己的孤独,舍不得将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分享,哪怕是一天也不行。
“我所知道的地方只有巴黎,”她说,“可是那儿我又受不了。”
她睁大眼睛盯住勒克。他低下头侧过脸。
“去巴黎?不!”他说,“什么爱情的信仰,时髦的主义和新的宗教狂热,夹在这些玩意儿中间,你还不如整天去骑旋转木马呢。到德累斯顿来吧,我在那儿有一间画室,我可以给你工作。哦,那容易得很。我还没有见过你的画,但我相信你。到德累斯顿来吧,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在那儿可以享受城市生活的一切优惠,一切都应有尽有,除了巴黎的愚蠢和慕尼黑的啤酒。”
他坐在那儿冷冷地看着她。她喜欢他的是他同她讲话时的坦然干脆,就像在自言自语。他是她的艺术同行,首先是她的同伴。
“不要去巴黎,”他继续道,“它使我恶心。呸!爱情,我厌烦它。爱情,爱情,这个词不论在哪种语言中出现都使我厌烦。女人和爱情,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他叫道。
她感到自尊心稍稍受到了伤害,不过这也是她的基本想法:男人和爱情,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她说。
“腻味透顶。”他重复道,“就好比戴帽子,我戴这顶还是戴那顶都无关紧要。爱情也一样。要不是为了自己舒服,我根本不需要戴帽子;要是爱情不能使我舒服,我也不需要爱情。告诉你吧,太太——”他凑上去,然后做了个奇怪的手势,似乎要拂去什么似的,“尊贵的小姐,就这么称呼吧。我告诉你,我宁肯抛弃一切,包括你的爱情,去换取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他的眼睛闪着幽光,阴森森地看着她。“你懂了吗?”他微笑着问道,“她的年龄一百岁也好,一千岁也好,都无关紧要。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只要她理解我。”他一下子闭上了眼睛。
这话又伤了古德伦的自尊心。那么他并不认为自己长得漂亮啰?她突然笑了起来。
“要配你的胃口,我还得等上80年呢。”她说,“我够丑的,是吗?”
他突然用艺术家评判鉴赏的目光打量了她一番。
“你很美,”他告诉她,“我对此感到高兴。但关键不在于此,不在于此。”他叫着说,那副认真劲儿真让她有点受宠若惊:“而在于你的聪明,你的理解力。我呢,是个微不足道的人。好吧!那就别要求我变得潇洒健壮。但是,那是我,我的心灵,”他奇怪地将手指放在唇边,“在寻找爱人。我的心灵在期待着爱人的心灵,寻找般配的智慧。你懂吗?”
“我懂。”她回答。
“至于另一方面,这爱情——”他把手一摆,仿佛要掸掉什么讨厌的东西,“那是不足道的,微不足道。比如我今晚是喝白葡萄酒呢,还是滴酒不沾?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无关紧要,完全无关紧要。而这爱,这爱情,这亲吻,也是如此。同意与否,是与否,今天还是明天,或是永远也不干,都是一回事,无关紧要,就像喝不喝白葡萄酒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