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非博学多闻,决没有精卓的识见;不出门游历,又不博览群书,虽贤如子羔、原宪,还是没有用的。因为是这样,所以他“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废书”(潘次耕《日知录序》);所以他“足迹半天下,所至交其贤豪长者,考其山川、风俗、疾苦、利病,如指诸掌”(同上)。《四库全书提要》说:“炎武学有本原,博赡而能贯通,每一事必详始末,参以佐证而后笔之于书,故引据浩繁而抵牾者少。”这就是他“博学于文”的结果了。
其次所谓“行己有耻”,无非是极为强烈的责任观念,就是所谓“不耻恶衣恶食而耻匹夫匹妇不被其泽”。他相信一切学问,所以促社会的改进,社会的改进,完全是学问家的天职。所以他说:
君子之为学也,非利己而已;有明道淑人之心,有拨乱反正之事。知天下之事,何流极而至于斯,则思起而极之。(《与潘次耕札》)
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天生豪杰必有所任,如人主与其臣,授之官而与以职。今日者拯斯人于涂炭,为万世开太平,此吾辈之任也。(《病起与苏门当事书》)
“知天下之事何以流极而至于斯,则思起而拯之;今日者拯斯人于涂炭,为万世开太平,此吾辈之任也”。呵!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你看他一生奔走流离,到死方休,留遗着可歌可泣的面影给我们;我们在数百年后,还是闻风而思与起,不是这种责任观念的驱遣么?
上面是亭林先生的根本思想。
亭林先生的根本主张,既如上述,故其生平所发挥的学说,亦大抵在经世致用方面。他在政治上的思想,最注意于化民敦俗。他以为国家的盛衰兴亡,无不由于风俗;而风俗之成,往往由于在上者一念之微。他说道:
目击世趋,方知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纪纲为不可缺矣。
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后之人君,将树之风声,纳之轨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日知录》卷十二《两汉风俗》)
呜呼!观哀、平之可以变而为东京;五代之可以变而为宋,则知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也。(《日知录》卷十三《宋世风俗》)
至于所以敦俗之道,则在崇清议,劝名教,他说道:
后之为治者,宜何术之操?曰唯名可以胜之。名之所在,上之所庸,而忠信廉洁者顾荣于世;名之所去,上之所损,而估侈贪得者废锢于家。即不无一二伪矫之徒,犹愈于肆然而为利者……汉人以名为治,故人材盛;今人以法为治,故人材衰。(《日知录》卷十三《名教》)
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者,既已制官刑,儆于有位矣;而又为之立闾师,设乡校,存清议于州里,以佐刑罚之穷。移之郊遂,载在《礼经》;殊厥井疆,称于《毕命》。两汉以来,犹循此制。乡举里选,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议,终身不齿。君子有怀刑之惧,小人存耻格之风;教成于下而上不严,论定于乡而己不犯。(同上《清议》)
他关于行政上的设施,主张地方分权,宗法自治,欲寓封建之制于郡县之中。如言夫惟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日知录》卷八《乡亭之职》)“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道罔不由此”。(同上)“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古之王者不忍以刑穷天下之民也,是故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中宗子治之;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闺门之内。(《日知录》卷六《爱百姓故刑罚中》)与现代民主的精神相合。又其言宗法之要,说道:
民之所以不安,以其有贫有富。贫者至于不能自存,而富者常恐人之有求而多为吝啬之计,于是有争心矣。夫子有言:“不患贫而患不均。”夫维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族之恩,吉凶有通财之义……此所谓“均无贫者”,而财用有不足乎?(《日知录庶民安故财用足》)
他这种主张,我们可以称之为“宗法的社会主义”。这种宗法的社会主义,我相信是到社会主义之路中一个最切近而易行的方法。
他主张寓封建于郡县之中,即郡县官世袭及有一切用人设施之全权。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