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篇

孙子兵法[电子书]

  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以下五种因火攻所引起的变化,灵活地加以处置。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我方就应持重等待,不可立即发起进攻,待火势旺盛后,再根据情况做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外面燃放,这时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了。要从上风口放火,不要面对下风口发起进攻。白天风刮的时间久了,夜晚风就容易停止。军队都必须懂得五种火攻方法的灵活运用,等到放火的时日条件具备时再进行火攻。

  故以火佐攻者明①,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②,不可以夺③。

  【注释】

  ①以火佐攻者明:佐,辅佐,辅助。明,明显,指效果显著。一说“明”即“强”,两字异文同义。又一说,“强”意为勉强,转义为稍、次。即言水攻稍次于火攻(参见华星白《孙子稗疏》)。

  ②绝:隔绝、断绝的意思。

  ③不可以夺:夺,夺取、剥夺,这里指焚毁敌人的物资器械。一说,此句当作“火可以夺”,“不”乃“火”字形近易误,且与“火可以绝”句相对称。

  【译文】

  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殊为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却不能焚毁敌人的军需物资。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①,命曰费留②。故曰:明主虑之③,良将修之④。非利不动⑤,非得不用⑥,非危不战⑦。主不可以怒而兴师⑧,将不可以愠而致战⑨。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⑩,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11)。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12),此安国全军之道也(13)。

  【注释】

  ①而不修其功者,凶:言如不能及时论功行赏以巩固胜利成果,则祸患至矣。功,《文选·魏都赋》注引《孙子兵法》文,“功”作“赏”。另一说,“功”指胜利成果。凶,祸患。

  ②命曰费留:命,命名的意思。费留,财货耗费而师老淹留的意思。一说,打了胜仗而不及时论功行赏,会挫伤将士的积极性,最终增大耗费。

  ③明主虑之:虑,谋虑、思考的意思。

  ④良将修之:修,治、处理。按,“修”在此处含有“警诫”的意思。

  ⑤非利不动:没有利益就不行动。

  ⑥非得不用:不能取胜就不要用兵。得,取胜。用,用兵。

  ⑦非危不战:不到危急关头不轻易开战。危,危急、紧迫。

  ⑧主不可以怒而兴师:主,指国君。以,因为,由于。

  ⑨将不可以愠而致战:愠,恼怒,怨愤,愤懑。

  ⑩怒可以复喜:复,重复、再度的意思。

  (11)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战国策》载吴起语曰:“国破不可复完,卒死不可复生。”可谓和孙子如出一辙。

  (12)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慎,慎重、谨慎。警,警惕、警戒。之,指用兵打仗。

  (13)此安国全军之道也:安国,安邦定国。全,保全。

  【译文】

  凡是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巩固其战争胜利成果的,就必定会有祸患。这种情况就是资财耗费,部队疲惫,叫做“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好处不要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不要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愤懑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还可以重新转变为欢喜,愤懑也可以重新转变为高兴,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若是死了就不能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贤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基本原则。

  【点评】

  “烈火张天照云海”、“赤壁楼船扫地空”,这两行大气磅礴的诗句,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赤壁送别歌》。它同宋代文豪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一样,为人们重现了公元208年赤壁鏖战的惨烈场景。这场大决战的最基本特色,就是“火攻破敌”。处于劣势的孙、刘联军,巧妙地以火助攻,烧得数十万曹操雄师鬼哭狼嚎,溃不成军,狼狈北窜。事实上,历史上不少著名战例,都与“火攻”有联系,仅就三国而言,几场关键性战役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都是火攻制敌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