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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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讲述了在军事斗争中的克敌法则。

  善为士者不武①,善战者不怒②,善胜敌者不与③,善用人者为之下④。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⑤。

  【注释】

  ①士:古代文人、武人皆称“士”,这里指武士。一说指将官,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士,卒之帅也。”武:勇猛,勇敢。

  ②怒:指情绪激奋。

  ③与:对付,这里指直接与敌人作战。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与,争也。”《史记·白起传》:“廉颇易与。”《淮阴侯传》:“吾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可知,古代称对敌作战为“与”。“善胜敌者不与”,是说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和敌人直接作战就能制服对方。

  ④为之下:处人之下。为,处。

  ⑤配:符合。极:准则,原则。

  【译文】

  善于当武士的人不依赖勇猛,善于作战的人不表现激奋,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在于直接和敌人作战,善于用人的人先对人表示谦下。这就叫作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就叫作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这就符合天的运行规律和远古已有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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