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政治思想,通过批判多为政治所带来的恶果,而倡导无为而治。
以正治国①,以奇用兵②,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④,而民弥贫⑤;民多利器⑥,国家滋昏⑦;人多伎巧⑧,奇物滋起⑨;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释】
①正:指正规的方法。
②奇:邪,指权诈的手段。与“正”相对。
③取:治理。
④忌讳:泛指不许说不许做的事。
⑤弥:更加。
⑥利器:优良的器具。
⑦滋:更加。昏,混乱。
⑧伎巧:即技巧。伎,同“技”。
⑨奇物:邪恶的事情。朱谦之说:“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
彰:明,清楚。
【译文】
用正规的办法治国,用权诈的手段用兵,用清静无为来治理天下。我根据什么知道应该这样呢?根据如下:天下忌讳越多,百姓越贫穷;人们的优良器具越多,国家越混乱;人们的技术越巧妙,邪恶的事情越多;法令越清楚,盗贼越多。所以圣人说:“只要我无为,百姓就会自然发展;只要我清静,百姓就会自然端正;只要我无事,百姓就会自然富足;只要我无欲,百姓就会自然淳朴。”
《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