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①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②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③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注释】
①穿逾:挖洞跳墙,喻盗窃。
②尔、汝:本是尊长对卑幼用的代词,这里表示轻贱之称。
③(tiǎn):挑取东西。
【译文】
孟子说:“人都有他所不忍心之处,将它推及到他所忍心之处,便是仁;人都有他所不愿做的事,将它推及到他所愿做的事上,便是义。人能够扩充不愿害人的心,仁就用不尽了;人能够扩充不挖洞跳墙的心,义就用不尽了;人能够扩充不受人轻贱的言行,那不管到哪里都不会不合于义了。士人不可以言谈却与之言谈,这是用言语诱惑他以便自己取利;可以言谈却不与之言谈,这是用沉默诱惑他以便自己取利,这都属于挖洞跳墙一类的行为。”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