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风情篇-各种葬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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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葬

天葬是中国藏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俗,至今仍保留。葬前,将死者放在屋内角落处停一至数日,请喇嘛念经一次。葬时,尸体从窗口运出;如果在楼上,尸体用绳索吊下。天葬场是习惯形成的。专司天葬者将尸体用畜驮或背扛方式,运至天葬场。碎尸时,焚柏杖,烟缕升起,群鹰趋烟而至争相啄食。尸骨以食尽为吉祥,若有残余,送葬亲友则将其焚化。死者用过的器材和穿戴,归司天葬人所有。除藏族外,中国的部分裕固族和少数门巴族也行此种葬俗。

室内葬

室内葬主要流行于四川部分藏区。这种习俗,仅用于德高望重的老人。老人去世以后,先用水把身体擦洗干净,再把身体捆扎起来,在死者的五宫中塞满酥油、珠宝。然后将尸体放置于木柜或大罐中,周围塞上青稞壳、河沙或者盐巴。河沙和盐巴可以吸去尸体中的水份,然后用泥巴密封。之后请喇嘛念经、做法事来超度亡灵。超度完毕后,将尸体装入木柜或大罐之中,放置于室内的一角。等待若干年以后,再搬到野外去火化。将骨灰撤入江河或者埋入地下。

水葬

水葬是部分藏族、门巴族在建国前实行的葬法。西藏地区的藏族多数实行天葬,唯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另一些地区的藏族因地处草原,缺乏燃料,除农奴主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也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所,多设在江河急流之处。人死后,请喇嘛念经,由司水葬者或近亲,将尸体层层捆扎,背至水葬场,在其前胸绑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归司水葬者所得,其余财产半数交地方封建政权,半数交寺庙。由于治丧待客花费大,许多人因而负债累累,有些家庭甚至破产。

火葬

火葬是以火焚尸,将骨灰储于盒(坛、缸、瓮等)内。因民族不同,火葬的仪式、方式各不相同。四川、云南大小凉山彝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埋。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建国后,由于丧葬制度的改革,在大中城市中,火葬已日益普遍。

土葬

土葬是世界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又称埋葬。土葬有多种形式,如竖穴墓、大石墓、瓮棺葬、石板墓、洞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在四川、云南、甘肃的部分藏区,藏民们把土葬用于普通的群众。人死后,首先请喇嘛超度亡灵,然后挖好坑,将死者放入坑内埋掉,不用棺木、不修坟包,就在埋尸体的地方插上一玛尼旗,在此处放上刻有咒经的石板就可以了。

树葬

树墓亦称风葬,具体葬法颇多。有的在树杈上把树枝搭成鸟巢状或在几个树杈上搭放横木,将死者陈放其上;有的在树上建造窝棚状小屋,将死者置其内;有的将死者悬挂或捆于树上。中国东北、西南等地区曾有这种葬俗。树葬习俗的产生,同游牧经济有关,也与远古人类的“巢居”有关。

崖葬

崖葬是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的山区及湖南、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和台湾各岛屿。崖葬大体可分四种类型:一是将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二是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的罅隙里;三是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四是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