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风情篇-奇怪的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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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嫁

我国湖南省南部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保留着一种古老而奇特的婚俗——哭嫁。姑娘出嫁前两天,在娘家人的陪同下走出闺房,来到定亲礼物前大哭一场,表示不忍心离开父母。这时寨子里的青年男女欢聚一堂,陪着姑娘“会歌堂”。“会歌堂”就是大家聚在一块儿,在乐器的伴奏下随编随唱,直到次日清晨。“会歌堂”后,姑娘回到家中吃在娘家的最后一顿饭。饭后,姑娘哭哭啼啼地来到父母面前哭嫁告别,然后来到祖宗厅里拜别祖宗,祈祷婚后幸福。然后,姑娘用自己织的手帕捂着脸,在陪嫁娘的陪伴下边哭边走向停在寨外的轿子。等到哭湿了第三条手帕,姑娘才在手提小火炉的中年妇女的劝导下进轿。瑶族人结婚要“哭”,可解释是“悲”,悲伤的是生身父母把自己养育长大,现在要分别了;也可解释是“喜”,喜的是和心上人结婚,幸福的新生活就要到来。

捆新人

柯尔克孜族的婚礼是在新娘家里举行的。结婚的那天早上,新郎由亲戚和一群伙伴陪着骑马去新娘家。去的时候,带一只宰好的小山羊,在离新娘家不远的地方举行“叼”羊比赛。新娘家附近的年轻人也可以参加,最后由男方的一个小伙子把这只小山羊扔在新娘家门口,然后下马。这时,女方的亲友立即把身着礼服的新郎“捉拿归案”,捆绑于毡房外。过一会儿,新娘也被绑,而且和新郎拴在一起,互相看着对方,引起围观者的哄笑。这时,新郎的父亲只好向女方家的亲友们“苦苦哀求”,献上新郎用马驮来的烤全羊和其他礼物,一对新人才“获赦”。然后,女方请新郎和亲友们入毡房,开始举行婚礼仪式。

自由的阿注婚

在云南西北高原上的泸沽湖边,居住着纳西族的一个支系——摩梭人。这里十分偏僻,交通闭塞,原始气息十分浓厚,仍保持着母系氏族社会遗风的阿注婚姻。阿注是纳西语,是“朋友”、“伴侣”的意思。摩梭人的青年男女参加社交活动和结交阿注有一定的规矩,一般在儿童满13岁时,女孩、男孩分别要举行“穿裙子”、“穿裤子”的仪式,标志着童年时代已结束,开始享有社交权利。女子十五六岁,男子十七八岁,就开始结交阿注了。摩梭人的社交和婚姻十分自由,不受外人干涉。只要男有情女有意,通过交换头帕、腰带、戒指等信物,就可以建立阿注关系,成为夫妻。这种婚姻关系很不稳定,结交的双方,关系好可继续往来,关系不好就分开,彼此再另找阿注。阿注婚姻所生的子女都属女方,由女方抚养,男子无抚养教育责任,父子之间不保持任何联系。男子在家庭中没有自己的子女。因此,这种家庭都是按母亲的关系组成,财产也由母系继承。在这种家庭里没有祖父和父亲,只有外祖母、舅舅和姨母。有的孩子只知道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解放以后,摩梭人的阿注婚姻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这种古老的婚俗已有所改变。

锁媒人

普米族是我国一个人数较少的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与四川省交界的兰坪、丽江等地区。普米族传统婚礼中的“锁媒人”很有意思。举行婚礼的当天早上,女方的送亲队伍往新郎家走后,男方的媒人被女方家扣押下来,锁在一间房子里。房外有两位姑娘把守,而屋内一位女方的唱歌能手用各种歌词考媒人。如果媒人唱赢了,守门的姑娘就开锁放人,媒人便能追赶送亲的队伍;如果媒人不能巧妙作答,唱输了,就得去向新娘父母敬酒,或送一点钱,才能脱身。媒人走到村寨口,还要过一道难关——寨子里每家都背一坛酒在寨口守候,媒人必须要把每家的酒喝上一口才能走。有的媒人喝得烂醉如泥,被抬着送回去。而机智的媒人一般是不会被灌醉的。

打女婿

打女婿,是西北地区部分回族中盛行的一种婚礼习俗。新婚那天,男方家包括新郎和一名年轻陪客在内,要来女方家娶亲。当新郎走到新娘家门口时,早已聚集在一起的顽童(有些地区还有小伙子)用土块或雪球等朝新郎打去,新郎这时只能躲避,不能还手。相传,这种规矩是唐朝时流传下来的,慢慢成了习俗。打女婿实际上是当地男女老幼表示对新郎的热情欢迎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