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床病人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电子书]

埃比芳上尉一上街,所有的女人都会转头望着他。他也的确是漂亮的轻骑兵军官的典型。而他自己也总是炫耀自己,总是趾高气扬地走路,既为他的大腿、腰身和胡子操心,又为它们骄傲。再者,他的胡子、身材和大腿也的确太美了。他的胡子是金黄色的,非常浓密,雄赳赳地倒在上嘴唇上,形成一个像熟透了的麦子那种颜色的垫圈,但是细腻,梳理得很仔细,然后向嘴的两边下降,像两道十分勇敢的汗毛的强大洪流。他的身材清瘦,像是穿了紧身胸衣似的,而男性鼓起的挺直强有力的胸膛在腰身以上加宽。他的大腿是体操运动员与舞蹈家的大腿,肌肉在紧身的红色军裤里随着身体的运动勾画出轮廓来。

他走路时脚和胳膊有些向两边分开,腿伸得很直,用这种骑士般有些摆动的步伐,很好地炫耀了他的双腿和胸膛,这种步子穿着军装显得像个胜利者,但要是穿燕尾服则显得很一般。

埃比芳上尉和许多军官一样不适合穿平民的服装。一旦穿上灰色或者黑色衣服,他看起来也就只像商店的一个伙计。但穿上军服他就赢了。另外,他的头很漂亮,鼻子瘦长、弯曲,眼睛湛蓝,前额狭窄。但他秃顶,从来都不明白为什么头发会掉。考虑到有一个这么长的好胡子,头顶有些光光的也不坏,自己也感到安慰。

总的来说,他蔑视所有的人,但他的蔑视有许多不同的等级。

首先对他来说,市民根本就不存在。他看见他们,就像人们看见动物一样,并不比人们给予麻雀或者母鸡更多的关注。这世界上数得着的只有军官。但他并不是对所有的军官都一视同仁。总之,他只尊重漂亮的男人,军人真正的、惟一的品质应该是堂堂的仪表。一个战士,应该是朝气蓬勃的男子汉,噢,一个非常有朝气的汉子,生来就是为了打仗和做爱的,是一个刚毅、泼辣和健壮的人,仅此而已。他根据他们的身材、装束和脸部、令人厌恶的外貌把法国军队的将军们分为不同等级。布尔巴吉在他看来是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军人。

他笑话很多同级军官,他们矮矮胖胖,走起路来直喘气。但他特别是对从高等理工学校毕业的那些矮小瘦弱的可怜的男子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几乎近似于厌恶的蔑视,这些瘦小的家伙戴着一副眼镜,冒冒失失,呆头呆脑,仿佛这些人如果生来是穿军服的料,那就好比说兔子生来就是布道做弥撒的材料。他厌恶人们容忍在军队中有这些双腿纤细的早产儿,他们走起路来像螃蟹,既不喝酒,吃得又少,爱漂亮姑娘对他们来说还不如爱那些方程式。

埃比芳上尉在女性身上不断获得胜利,凯旋而归。

每次只要有一名妇女陪他吃晚饭,人们都会认为他肯定会和她在一张床上结束这个夜晚。如果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妨碍他在当晚就取得胜利,至少他肯定会“明天再续”。他的战友们不喜欢让他见到他们的情妇。开商店的生意人,有漂亮的妻子站柜台的,都认识他,害怕他,恨他恨得发疯。

他经过时,老板娘会不由自主地透过橱窗的玻璃和他眉来眼去。这样的秋波比柔情蜜语更有价值,它包含着一个召唤、一个回应、一个愿望和一个允诺。丈夫像是受本能的提醒,突然转身,对着军官那骄傲和趾高气扬的背影投去一眼狂怒的目光。当上尉笑着,对他的效果大为满意地走过去后,商人会用一只神经质的手把他跟前的东西推开,宣布说:瞧这个大笨蛋。什么时候人们才能不养活这些就知道拖着他们的铁家什满街转的饭桶。至于我,我更喜欢一个屠夫,而不喜欢一个丘八。如果他的围裙上有血,至少那是畜牲的血,至少对某些事情有用,他拖的刀不是用来杀人的。我不明白人们怎么能容忍这些公开的凶手拖着他们的死亡工具在散步的场所闲逛。他们需要这些工具,我当然知道,但至少他们可以把这些东西藏起来。别让这些人穿着红裤子、蓝上装,像开化装舞会似的。人们也不该把一个刽子手打扮得像个将军,不是吗?

老板娘没有回答,几乎令人察觉不到地耸耸肩。丈夫不用看便猜到了这个动作,叫喊道:“去看这些坏蛋炫耀自己真是要多笨有多笨。”

埃比芳上尉征服者的名声传遍了整个法国军队。

就在1868年,他所在的第102轻骑兵团来卫戍鲁昂。

在城里他很快就被人们认识了。每天傍晚5点钟左右他会出现在布瓦依勒地林荫大道去喜剧咖啡馆喝苦艾酒。但在他走进咖啡馆之前,他特意到散步场所去转一圈,展示一番他的腿、腰身和胡子。

鲁昂的商人们也去散步,他们把手背在身后,担心他们的生意,谈论着价涨和价跌,但还是瞥他一眼,嘟哝着说:

“天哪!真是个美男子!”

后来,他们认识了他:

“瞧!是埃比芳上尉!不管怎么说,真是个强壮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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