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狼-第二十三章书呆子,恋爱了

海狼[电子书]

顺风而行,夜叉号很快进入北方的海豹群里。在北纬四十四度附近,见到了海豹,那是风暴频发、寒冷多雾的海域,海风赶着海雾,四处游荡。有时多天不见阳光,什么也看不见。然后风卷残雾,海天一清,波光闪动,我们看见自己身处何方。接着一至三四天,晴空万里,然后又是浓雾弥漫。

猎海豹是个险活。小艇一只又一只放下去,没入灰雾之中,不见踪影,直到黄昏——常常是过了黄昏——才像鬼影一样,从灰雾里一只只显出来。温莱特,海狼连人带船抢来的猎手,利用雾海逃了。一天早上,他和两个助手在雾里消失了,再没见到,几天后,我们就听说,他们一只又一只地换着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三桅船。

我决心照葫芦画瓢,但没机会。大副没有驾艇外出的权力,尽管我找了巧妙的借口,海狼仍不许。只要他许可,我就能想法带美谛外逃。当时,我不愿想这件事,但它却像幽灵一样,在我心中缭绕。

我看过一些海洋浪漫小说。在方舟的男人堆中总有一个孤独的女人,现在我懂了,当时我并不理解此中深沉的蕴涵——作家们反复揭示过的含义。现在我身临其境,为了让事件崇高,那女性必须是美谛。现在,她本人迷住了我,正如她的诗一直迷住了我一样。

我说过她是天外来客,与周围一切形成鲜明对照。她是个娇媚的生物,像水仙,轻盈袅娜。她仿佛从未行走,起码不像常人行走。她是向你飘飘而来,莲步盈盈,行动飘逸,像羽毛之媚舞,如白鸟之飞翔。

她像是一件精妙名贵的瓷器,“易碎”(我可以这么叫),惹我怜惜。那天,我扶着她的胳臂,走下楼梯,心头就升起了缕缕怜惜。我时时刻刻在忧虑:一遇外力或粗鲁的磕碰,她就会碎成粉末。灵与肉如此融为一体,她是第一个。你用“升华”、“纯洁”这类批评家的词语来描述她的诗时,你所描写的也正是她的肉体。她的肉体应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具有同一性,是把灵跟人生联在一块的最精巧的媒介。实际上她轻盈地落在大地上,构成她的不是粗陋的尘土。

她跟海狼恰成鲜明的对照。她的一切,海狼全没有,海狼的一切,她全没有。一天早上,他俩在甲板上漫步。那是人类进化的两个极端,一个是野性的登峰造极,一个是文明的精华极品。是的,海狼也拥有超凡的智力,但它只服务于野蛮的冲动,这使他成为巨兽。他一块块肌肉饱绽,步履轻灵,步态蕴含荒野之性,行走如猫科动物,柔韧,敏捷。一只猛虎,善于搏击的食肉猛兽——就是那样,眼里时常放出狞厉之光,从关在囚笼里的豹和其他猛兽的眼里,我也看见过这种光。

今天,他俩并排漫步,后来她终止了散步,两人来到我站着的楼梯口。她不露声色,我却感到她心中烦乱。她望着我,随口说着,笑容勉强,她的双眼忍不住望向了他,好像吃惊不过,然后垂下眼帘,掩饰不了涌上来的恐怖。

从海狼的眼里,我明白她为何烦乱。那双眼睛通常冷漠、严厉、深灰,此刻却温暖、柔和、金黄,跳跃着星光,忽而消隐;忽而辉煌,双眸为欲(爱?)火燃烧。那金黄或许由此而来。那双黄金眼魅惑而专断,动人而蛮霸,喷迸着血液里的欲望,任何女人都能感受到,何况美谛。

她的恐怖,令我的心海一下波浪滔天,在那惊惧的一┛獭—男人最高的恐怖,我感到她是人世极品。爱欲带着恐怖的洪流冲过我的心头,我的心狂跳起来,冰凉的血液在体内翻腾、奔突。我被一种灵异之力掌握;我的眼违背我的意志,死盯海狼之眼,他陡然平静,金光和星光不见了,眼里剩下深灰的光。他匆匆地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我害怕,”她颤抖了一下,低声道,“太怕了。”

我也害怕,发现她对我那么珍贵,我心中慌乱。但我用镇定的声音说:

“一切都会好的,美谛小姐。相信我,会好起来的。”

她抛来一个感激的媚笑,走下楼梯;我的心咚咚地敲起鼓来。

在她离去的地方,我久久站立。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变了,我得改变自己了。爱神来了,在我最不期待的日子,在最残暴的处境里,爱神来了。当然,我的信仰一直承认:爱的召唤无可避免,迟早会光临,只是多年的书斋生活,使我两耳不闻窗外事。

爱到来了!美谛!思绪闪回到远方我那书桌上一本薄薄的小书,书架上那一排薄薄的小书。我曾忐忑不安地欢迎过其中每一本的光临!每年出版一本。而对于我,每本都是那一年的圣诞节,是生命精灵的布道。我虔诚地迎接她们,她们在我心灵中咏叹,而现在她们被供在我的心上。

心啊!情感激荡着我,自我仿佛消融了,我惊奇地审视着自己。美谛!凡·伟登,福罗沙称他为“冷血鱼”、“无情狂”、“柳叶刀”。凡·伟登,竟然恋爱了!心带着惶然飞回到一本红皮的《名人录》里的小传上。我对自己说,她“出生于坎布里奇,现年二十七岁”。然后问道,“二十七岁没结婚,没恋爱?”我怎么知道她没心上人?嫉妒之苦初次出现了,它驱走了一切怀疑。这是无疑的。我嫉妒,因为我在爱。我爱上的女人是美谛。

我,凡·伟登,在恋爱中!疑惑再次袭击了我。不过,我不怕爱,也并非不欢迎它。相反,作为最强烈的理想主义者,我的信仰一向承认爱是人世间最壮丽的事物。它是生命的峰巅,是极乐天堂,生命为之颤栗、为之欢呼、为之拥吻。她来了,我却无法相信。在万般不幸中会降临这般的万幸?太美了,便不太真实了。西蒙斯的诗行在我心里涌起:

沿着女儿国飘零,

多少年了,

我寻找着你。

我停止了寻找。我曾断定,人世间最壮丽的存在与我无缘。福罗沙是对的。我变态了,我是个“无情狂”,一个善钻书堆的书虫,只懂得文字的乐趣。我虽然一直都生活在女儿国里,对女人的欣赏却全是美学上的,再也没有别的。实际上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个世外“高”人,一名隐士,没有激情,无论是永恒的或是一瞬的——我看见它在别人身上燃烧,也能明悟。可是现在,激情来了!梦想不到,没有预兆,却来了。我离开楼梯口,沿着甲板走去。我沉浸于狂喜中,喃喃地念诵着白朗宁夫人的精妙诗行:

我与梦幻生活在一起,

不与男人女人生活在一起,

这已很多年了,

如今这些优雅的好友,

无法奏出更为美妙的乐曲。

但更为美妙的乐曲在我的耳里奏鸣,我忘怀了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了。海狼的嗥叫唤醒了我。

“你在干吗?”他问我。

我已误入水手涂油漆的地方,猛醒过来时,抬起的脚差点踢翻了油漆罐。

“在做梦,在发烧——是吧?”他叫道。

“不,撑得太饱了。”我辩解,继续漫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

海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