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议事

培根论人生[电子书]

另一方面,谏臣也不能过于喜欢揣测他们的君主的为人。一个能够进言的人真正应该具有的品质是熟悉主人的事务,而不是深谙他的性格。因为这样他就会很好地规劝他,而不至于迎合他的性情。君主在听取议事大臣的意见时,假如既能听取个人私下的意见,又能听取当众的意见,那会特别有用的。因为私下的个人意见是比较自由的,而当众的意见则较为谨慎。在私下,人们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在公众面前,人们比较容易受别人的意见的影响。因此,最好是两种意见都采纳。听取较为低级的人们的意见,最好是在私下,这样他们就可以畅所欲言;听取较为尊贵的人们的意见,最好是在公众场合,这样他们就会出言慎重。如果君主仅是为事情而征求谏言,而不考虑与事务相关的,那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这样做,一切事情就像是一幅毫无生机的图画,只有选对了人,才会让画面妙趣横生、兴味盎然。要用人而征求意见时若仅依靠阶级的标准,去探究其人的人品与性格,就好像在研究一种观念,或者一道数学题的时候分门别类的那种办法一样,那也是不够的;因为一切大错的酿成,或大见识之显出,都取决于人的选择是否得当。古人说:“死了的人才是最好的进言者。”此话不假。当进言者有所不能言的时候,就可以通过书籍直接说出来。因此最好熟读书籍,尤其是那些曾经身历其境的人所作的书。

大多数情况下,今天的议事机关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会议而已,其间只是在谈论问题,而不是辩论。这样就显得过于草率,因而也不能得出正确的决议命令。在重大事件上,最好在一天前提出议题,直到第二天始讨论,“黑夜带来良言”。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会议上,就是如此做的。那是一个审慎而有序的会议机关。我主张,议事之前应该腾出一定的时间,这样做可以让陈情人的请求更受重视,会议机关也有时间来讨论国家大事。在议事委员的选任方面,任用那些不偏袒某一方议事官,对正反两面都加以审慎的对待。我也赞成委员会永久制,例如关于贸易的,关于财政的,关于军事的,关于诉讼的,以及关于某项特别事务的都是如此。因为若有许多特殊的小议事机关而只有一个国家的议事机关(如在西班牙就是这样),那他们就实际上等于永久委员会,不过它们的权力大些罢了。凡是由他们的特殊职业而对于议事机关有所报告或陈述的人们(如律师,海员,铸币者等)应当先到各委员会报告,然后,看时机之宜否,最后再到议事机关那里。并且他们不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来,或者带一种傲慢不逊的态度;因为那样就是对议事机关的示威,而不是陈述了。一条长桌或是一张方桌或是依墙排列座位,这些都好像是形式上的东西,其实是有关本质的。因为在一条长桌之旁,在上端坐的少数人就可以实际上指挥一切;但是在别的坐法中,那些坐在下位的议事人的意见将会更有用处。当君主主持会议的时候,应当注意不要在言辞中泄露自己的意向;否则那些议事官就会因此而见风使舵,不会给出自己的真正意见,而要给他唱上一曲“恭祝我主万事如意”的赞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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