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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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尚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愦,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惟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论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丰,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盯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分,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而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妾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来。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象猴孙,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穿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实可以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衣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 Cardinal Ric helie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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