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所谓人文主义者,原可与宗教相对而言。人文主义既认定人生目的在于今世的安福,则对于一切不相干问题一概毅然置之不理。宗教之信条也,玄学的推敲也,都摒弃不谈,因为视为不足谈。故中国哲学始终限于行为的伦理问题,鬼神之事,若有若无,简直不值得研究,形而上学的哑谜,更是不屑过问。孔子早有未知生焉知死之名言,诚以生之未能,遑论及死。我此次居留纽约,曾有牛津毕业之一位教师质问我,谓最近天文学说推测,经过几百万年之后太阳渐灭,地球上生物必歼灭无遗,如此岂非使我们益发感到魂灵不朽之重要。我告诉他,老实说我个人一点也不着急。如果地球能再存在五十万年,我个人已经十分满足。人类生活若能再生存五十万年,已经尽够我们享用,其余都是形而上学无谓的烦恼。况且一人的灵魂可以生存五十万年,尚且不肯甘休,未免夜郎自大。所以牛津毕业生之焦虑,实足代表日耳曼族心性,犹如个人之置五十万年外事物于不顾,亦足代表中国人的心性。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中国人不会做好的基督徒,要做基督徒便应入教友派(Quakers),因为教友派的道理,纯以身体力行为出发点,一切教条虚文,尽行废除,如废洗礼,废教士制等。佛教之渐行中国,结果最大的影响,还是宋儒修身的理学。
人文主义的发端,在于明理。所谓明理,非仅指理智理论之理,乃情理之理,以情与理相调和。情理二字与理论不同,情理是容忍的、执中的、凭常识的、论实际的,与英文commonsense含义与作用极近。理论是求彻底的、趋极端的、凭专家学识的、尚理想的。讲情理者,其归结就是中庸之道。此庸字虽解为“不易”,实即与commonsense之common原义相同。中庸之道,实即庸人之道,学者专家所失,庸人每得之。执理论者必趋一端,而离实际,庸人则不然,凭直觉以断事之是非。事理本是连续的、整个的,一经逻辑家之分析,乃成断片的,分甲乙丙丁等方面,而事理之是非已失其固有之面目。惟庸人综观一切而下以评判,虽不中,已去实际不远。
中庸之道既以明理为发端,所以绝对没有玄学色彩,不像西洋基督教把整个道学以一段神话为基础。(按《创世纪》第一章记亚当吃苹果犯罪,以致人类于万劫不复,故有耶稣钉十字架赎罪之必要。假使亚当当日不吃苹果,人类即不堕落,人类无罪,赎之谓何,耶稣降世,可一切推翻,是全耶教教义基础系于一粒苹果之有无。保罗神学之论理基础如此,不亦危乎?)人文主义的理想在于养成通达事理之士人。凡事以近情近理为目的,故贵中和而恶偏倚,恶执一,恶狂狷,恶极端理论。罗素曾言:“中国人于美术上力求细腻,于生活上力求近情”(“ In art theyaim at being exquisite,and in life at being reasonable”,见《论东西文明之比较》一文)。在英文,所谓do be reasonable即等于“毋苛求”、“毋迫人太甚”。对人说:“你也得近情些”,即说“勿为己甚”。所以近情,即承认人之常情,每多弱点,推己及人,则凡事宽恕、容忍,而易趋于妥洽。妥洽就是中庸。尧训舜“允执其中”,孟子曰“汤执中”,《礼记》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用白话解释就是这边听听,那边听听,结果打个对折,如此则一切一贯的理论都谈不到。譬如父亲要送儿子入大学,不知牛津好,还是剑桥好,结果送他到伯明罕。所以儿子由伦敦出发,车过不烈出来,不肯东转剑桥,也不肯西转牛津,便只好一直向北坐到伯明罕。那条伯明罕的路,便是中庸之大道。虽然讲学不如牛津与剑桥,却可免伤牛津剑桥的双方好感。明这条中庸主义的作用,就可以明中国历年来政治及一切改革的历史,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孔子评以再斯可矣,也正是这个中和的意思,再三思维,便要想入非非。可见中国人,连用脑都不肯过度。故如西洋作家,每喜立一说,而以此一说解释一切事实。例如亨利第八之娶西班牙加特琳公主,Froude说全出于政治作用,Bishop Creighton偏说全出于色欲的动机,实则依庸人评判,打个对折,两种动机都有,大概较符实际。又如犯人行凶,西方学者,唱遗传论者,则谓都是先天不是;唱环境论者,又谓一切都是后天不是,在我们庸人的眼光,打个对折,岂非简简单单先天后天责任要各负一半?中国学者则少有此种极端的论调。如Picasso拿Cezanne一句本来有理的话,说一切物体都是三角形、圆锥形、立方体所并成,而把这句话推至极端,创造立方画一派,在中国人是万不会有的。因为这样推类至尽,便是欠中庸,便是欠庸见(common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