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先生在“品三国”中把曹操品出了一个“可爱的奸雄”的结论,观点上固然新颖、大胆,很容易引人视听,但逻辑、情理上却实在说不过去。纵观《品三国》一书,在情感上易先生对曹操的投入是很大的,因而在行文中或多或少地加入了个人的主观主义情感因素,也可以理解成这样:为了使自己喜爱的曹操更加令人喜爱,无形中把曹操主观情感化了。其实我倒觉得不如把“可爱的曹操”说成“可爱的易先生”,因为他为了曹操的可爱而强说可爱的观点着实让人觉得“可爱”。
只所以反对这个观点,倒不是鸡蛋里硬挑骨头,而是读书中一念之间闪现出来的一丝火花。
我在“易中天的谬误(二)”中曾对“奸雄”一词作了解释,即奸雄指的是“用狡诈手段谋取大权的野心家”,这个词在感****彩上是褒是贬不言自明,所以用“可爱的”一词来修饰“奸雄”二字本身就违反逻辑和常理,如果可以这样用词的话,我岂不可以随便就说出“可爱的强盗”、“可爱的杀人犯”、“可爱的卖国贼”……了。如果是这样,我的脑袋恐怕早被打爆了,即便不爆,也早已被骂人的话语淹死了。回过头来说,现代汉语语法规则是很奇妙的学问,因而其中就语感色彩来说,有“贬义褒用”、“褒义贬用”之说,有人也许会说,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易先生还是对的,但你仔细想一想,是“可爱的”贬用了呢?还是“奸雄”褒用了呢?恐怕都不是。
另外,还得从曹操本人性格上说,他这个人虽然有聪明、坦率的一面,但其本性中固有的奸诈、狡猾、心胸狭窄的因子仍是其主要特点,回想他一生中所作的每一件事,除了欺瞒、狡诈、凶恶、狠毒外,还有什么“可爱”在他身上显现出来了呢?杀弥衡、杨修、崔琰,逼死y ù(打不出这个字),一辈子干的就是滥杀无辜的恶事,如果你连这个都觉得不能说明问题的话,你再看看他打着为父报仇的旗号,大屠徐州之事,你还能说他“可爱”吗?而其他诸如“挟天子以令诸侯”、“晋魏王加九锡”,极尽篡权之能事,难道这也是“可爱”吗?
在易先生看来,曹操本人一生中固然有上述恶行,但实际上也是做了几件令人佩服的事,比如“临终遗言”,与曹操生前所做所为确实是迥然不同的,但仅凭生活中几件“欺人”的所谓“善行”、“善举”,就把曹操说成是可爱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毕竟在曹操身上,污点是多于优点的,“凶残”是多于“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