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的味道
东塔小学 飘零风信
在偶然的机会中,遇见了迷路的天使,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上)
在偶然的机会中,遇见了迷路的天使,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啾,的确是天使呢。
相遇在一个寂静的夏夜,街上的路灯像是一串串璀璨夺目的珍珠。“珍珠”下,一个身影,向路过的人们不断询问着。
“请问,您知道去这儿怎么走吗?”女孩手上拿着一张写了几个字的纸。
被问的女人狐疑地看了女孩一眼,朝纸瞟了一眼,脸色变了,骂了一句“神经病!”
女孩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了许多,她拿着纸,继续她的询问。
一位中年男士看了看纸条,惋惜地说,“年纪轻轻的,怎么就疯了呢?”他把纸条还给女孩,转身离去。
问了一个又一个人,可都没有得到答案,女孩有些灰心,当她把纸条递给端木鹫时,声音已经很小了,“你……知道……去这儿……应该怎么走吗?”这就是她们的相遇,那张纸上,写了天堂两个字。
真是缘分,两个女孩,有着相似的名字,鹫和啾。
啾说,她是天使,迷了路,想要回去。鹫笑她,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还成天想天使的事啊,你是天使,那飞给我看啊。她真的飞了起来,飞在天上,像一只白色的大鸟翱翔在天边。
鹫收留了这个迷路的可怜天使,和她有相似名字的女孩。啾像是个平凡的女孩,喜欢樱花,喜欢吃棒棒糖,喜欢钢琴,尤其是钢琴,弹得那么好听,这点,让鹫羡慕,她嫉妒地挠啾的痒痒,嘴里还嘟囔着,怎么就不把你弹钢琴的本领传授给我啊,啾笑着,就不给就不给,她们嬉笑着,已经没有了初见时的生疏,就连鹫凌乱的房间,都干净了不少。
初见时,鹫的房间乱七八糟的,连床上都摆了不少书,啾躺在床上,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说一句话,生怕被赶出去,鹫坐在书桌旁写日记,房间里安静得让人害怕。
遇见她几天后,鹫画了一幅画,画上樱花大朵大朵地绽放,一大片纯洁的粉红色,朦胧而美好,整幅画面美丽得让人诧异。
“好漂亮的画,”啾欣赏地看着,嘴里仍含着棒棒糖。目光中带了赞赏,“不过,这儿的红色不大寻常,像是血的颜色。”她指着一处说。
“啾好细心哦,我画那一处时手不小心碰到了一旁的水果刀,血滴到了那儿,我为了掩饰,特意在那儿多加了粉红色的,还是被你察觉了。”鹫笑得很自然,没有一丝虚伪。
“可以送我吗,鹫的画画水平越来越好了呢。”她露出一抹笑容,鹫发现,她真的很漂亮,深紫的卷发柔顺极了,清澈得像一潭湖水的红色眸子被刘海遮住了不少。
鹫不禁提出了一个问题,“可以,但我想问,哪有天使会有血红的眼睛的?”
“为什么不能有?”她反驳了一句,“天使们说,就算我有血红眸子,我仍是天使中的一员,就算我被人们视作不祥的人……”啾的声音开始低沉,鹫猜想,她一定有一段不快乐的往事。鹫没有再追问下去,鹫担心,啾会因此会走,她知道,没有什么能永恒。
“我们看电视好不好?”鹫竭力转移话题,打开了电视。
电视打开了,传来广播员甜美的声音“下面播放新闻一则,歌唱家王依依小姐昨晚被发现死于自己房内,没有血迹与指纹,据附近居民所称,昨晚并没有人去拜访这位小姐,警方已展开调查,据估计,是被人在别处杀害后转移进房间……”鹫关了电视,可她没注意到,一旁鹫的眼神带了一种莫名的哀伤。
啾,你是天使,不可能呆在这儿的,迷路的天使,总有一天会回到天堂,天使永远不会衰老,而自己,则会慢慢死去,也会消失在她的记忆漩涡中,“不管是人还是天使,都是很健忘的。”她不禁脱口而出。
(下)
晚上,啾很晚才睡,眼睛红红的,她想哭,却哭不出来,因为,天使,是没有泪水的。王依依,是她妈妈的名字,也是抛弃她的那个人,只因,她有一双红色眸子,有红色眸子,就一定是不祥的预兆吗?很羡慕人类,可以流泪。
也许,现实就是那么残酷,时间,也从不会停留,啾,只呆了七天,就走了。走的那天,没有留下一句话,一件物品。
鹫很伤心,泪水,掉了下来,落在嘴里,很苦很涩。
过了一年,鹫开始习惯啾不在的日子,却喜欢起棒棒糖来,在她心目中,啾,始终是天使,她是自己心中无可取代的天使,也是她认为守护她的天使。
又过了一年,街道上飘满了粉红的樱花花瓣,比那幅画更加纯洁美好,远处传来缥缈的钢琴声,似有若无。
鹫走在路旁,仿佛有什么在指引着她,她向着发出琴声的地方跑去,也许只因那琴声太过于动听而已。那儿,有一位有着深紫头发与红色眼眸的少女,静静弹奏着钢琴。
少女蓬松的紫色刘海隐约遮住空洞的红眸,她,很漂亮,鹫找不出其他词来形容这位少女,总觉得,她有点像谁。
鹫注意到了,一旁的地上,放了一幅画满樱花的图。
“好漂亮的画啊,”鹫拿起来,开心地笑着,“不过,怎么涂血红啊,用粉红好看些。”女孩静静看着她,“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是吗,谢谢!”鹫抱起画,开心地走了。
“总算,物归原主了呢。”女孩看着她的背影,眼睛里折射出一种落寞,她停止弹奏,转身远去。
尾声
飞扬的樱花花瓣中,我与她再次相遇,不过,她已经不认识我了,不管是人还是天使,都是很健忘的。她的话,一点也没错。
对不起,你的画,沾满了血污,那是真的血,人类的,血液。
从那天,潘多拉收留我的那天,也是我走的那天,我就记起来了,是我亲手杀了王依依,血液,在我体内沸腾着,我为什么要杀她?只是一种冲动,而且,杀她时的留下的血迹,就在你家附近,我真的是天使么?为什么,我要这么做?!我,也不知道。我记起了,我并不是王依依的女儿,只是吸血鬼寄放的吸血鬼婴儿而已,杀她,是出自一种本能,渴望血液,为什么,为什么!这就是吸血鬼的本性吧!嗜血的欲望,吞噬了原本善良的心。
那天,我想回天堂,可大门紧关,天堂,无法再容纳我,我不懂,我困惑,为何不让我进去,我,也是天堂的一员啊。
她出现了,她有着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如绸缎般的蓝色头发,和一双红色眼睛,很美。
“你已经……回不去了吗?”她开口说,语言中透着傲慢。
“来吧,和我一起去地狱。”她笑了,风情万种的笑了。
鬼使神差的,我听了她的话,真的去了地狱。
天堂不比地狱好多少,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大片血红的彼岸花,就如我眼眸的颜色,倨傲的生长在流着鲜红血液的地方,血色十字架在你头上发出诅咒声,白色蔷薇花上有斑斑血迹,到处一片黑暗,让人很不舒服。
我成为了堕落的天使,背负上了原本几乎不曾做过的使命,为潘多拉,也就是那位带我来的女子效劳,而我的使命,就是为她效劳,为她做任何事,包括杀人,地狱里的人,是不会在意杀人这件小事的。
我有些茫然若失,她不认识我了,也算了,见一次面就够了,不过,再次见面时,如果,潘多拉命令我杀了她,我也会毫不犹豫得去做。
———啾
啾不知道,一年前,鹫出了车祸,丧失了记忆,已经丧失了五年的记忆,而鹫和啾相识只有一周。
小学6年级 - 小说字数:2600 投稿日期:2009-2-10 14:44:00
推荐3星:[欧阳酷炫]2009-2-10 14: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