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人和中学七年级五班 彭凌云
一个国家是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是或不可缺的一种手段武器。因为有了法律,才避免了大事件的发生,遏制了小事件的更恶性化的发生。所以,因为有了法律,让我们来了解法律。
一个国家是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是或不可缺的一种手段武器。因为有了法律,才避免了大事件的发生,遏制了小事件的更恶性化的发生。所以,因为有了法律,让我们来了解法律。
一: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更加严谨。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一: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设施,具有强制性。
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的作用
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民事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刑事法律。所有违法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遭受法律的审判。以守法为荣,违法为耻,是我们应当给孩子价值标准,是孩子出生第一次体会到法律的作用性,还要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守法的好公民,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吃了牢饭,是一件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光荣的事情。
通过一个故事为大家讲解法律的作用:
孙某是一个成绩非常好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全国性的比赛,并且荣获一等奖,可等到领奖的时间,奖品并未准时送达。他感到疑惑不已,经过一一的调查,终于知道是审编搞的鬼,原来审编的儿子也参加了这个比赛,可是只获得了纪念奖(即未得到任何奖项,送个奖品留作纪念)为了让儿子能顺利地考上较好的学校,就必须用全国性奖项的证书,证明自己的能力。于是审编便悄悄将属于孙某的证书改成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孙某的父亲知道后,立刻动用法律的武器,协助自己的儿子成功将属于自己的奖品拿了回来,也凭自己的能力考上了一流的学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我们身边最简单,方便的武器。利用起来,也是非常有用。但是我们不能利用法律的空洞,去做自己想做却不现实的事物也不可能的事。
三: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系统,具有如下两个法律基本特征):
第一,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社会全体成员有效,人人必须遵守。
第二,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法律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组成;不同规范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不同法律部门和法律制度构成紧密联系的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从属关系。
四:法律的本质性
真正创造法律最原始还是为了能够保护百姓,严惩犯人。
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从属于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社会秩序分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和理想的社会秩序两类。作为工具的法,对给定社会秩序而言是对秩序的描述、强化和发现,对理想社会秩序而言,法是一种创建。立法时必须考虑立法的目的,立法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影响。
更深一个层面要讨论的问题是秩序?什么是秩序?为什么要秩序?如何形成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善的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恶的秩序?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秩序?要维护什么样的秩序?就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我们需要一个平等为基础的秩序,还是要一个以绝对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秩序?这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
"阶级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它象一根红线贯穿在整个法学中,围绕法 的阶级性问题,中国法学界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至今余烟未散。到底如何看待法的阶级性问题,著名学者李步云先生在《法学研究》97年第6 期中发文指出,把法看成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种理论会否定法律符合事物的本性和客观规律,把法仅理解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种观点会否定法律的伦理 性,忽视法应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所以,国不可一日无君,国也不可以一日无法。
法律才是真正的阶级性武器。
初中1年级 - 议论文字数:1714 投稿日期:2016-8-5 13:32:00
推荐3星:[ROOT]2016-8-5 18: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