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社会责任公众公司
公众公司
我们是通过为相关方创造价值,来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的,最终使工人得到发展。我们不是股东的工具,也不是“不适用性需求”的提供者。
我们的实现形式是努力成为公众价值公司,使相关方都能够管理她,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这样做,是为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使每一个人感到于此息息相关。为此,我们不实行按股评权的制度,因为这样大资本阶层将有可能控制公司的决策。我们将按照贡献率,决策正确率等指标,决定投票权重,以此来确保生产力的不断创新,和集体的解放。
我们的利益相关者,要根据一套评价体系来遴选,比如说诚信体系,正当性行为体系。我们不欢迎臭名昭著的家伙,我们不欢迎失信的人,即使他拥有资本。这些行为包括自私,压榨工人和破坏。
最高权利将归属于相关者大会。她不是一股一票,也不是一人一票,她是以过去的成绩(创造的生产力)为根据,一生产力为一票。如果相关者的决策是正确的,生产力进不了,那么他的投票权将增加,反之投票去将减少,这就促使相关者不再要盲目做决定,而要去设身处地的去调查事情。因为,错误的抉择造成的损失,将是减少投票权,甚至可能会彻底丢掉投票权,更有甚者为负投票权。这都要纳入投票体系的。但同时又保证了投票权的灵活配置,它总是被配置到正确的决定上,被配置到生产力上。
这就有效避免了独裁,有效避免了官僚主义,多了实干少了空谈。
我们始终坚持的宗旨是按逻辑办事,不是按物理办事。当然这种逻辑是自然的逻辑,不是人的逻辑。我们要时刻警惕着:我们的决定是不是自然的逻辑,是不是沦为了私欲的工具,是不是朝着相关方的共同的利益前进。
此为公众公司成败的关键。
其他 - 议论文字数:667 投稿日期:2014-1-23 22:34:00
推荐2星:[DANXUE]2014-1-23 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