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掩藏得很好,你却从不知,我早已知道你的秘密。
哎,你有没有收过一封情书?
是一个傻傻的、可爱的、暗恋你的小姑娘,写给你的。
字写得很漂亮,内容写得也很真诚,将她知道的关于你的小细节都写了出来,你读到后来,读得有些感动,甚至有些受宠若惊,可当读到最后的时候,却发现,署名的那个人,不是她。
那一刻的你,之前有多感动,多惊喜,现在就有多失望,多生气。
每一项都是死罪。
替别人代笔,死罪。
写了那么多让他感动的话,却不是以她的名义,死罪。
明明喜欢他,却愿意替别人做嫁衣,死罪。
在你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让她代写的那个女生之后,她竟然消失了,死罪。
很多条死罪加在了一起,你想,只要她再度出现,你都愿意应允她,无罪释放。
可惜并没有。
然后啊,故事一下子就跳到了十年后,她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手里她写的那本书,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果然命运都是有定数的啊。
月老在十年前打了个盹,十年后,终于知道偿还。
任钟仁眼神再好,记忆再好,单看背影是没有认出夏荣的。
但当他快步来到她面前,拾起那本十年,拍了拍书上微乎其微的灰尘,才蹙着眉,抬起头,看向她的时候,他几乎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女子,是久违了的她,脱胎换骨般的模样,明丽又漂亮。
“你怎么在这里?”
他再度扬声发问,故意不提及自己已经认出了她的事实,他在等她的自投罗网。
“啊,不好意思,您好,我是今天来报到的吴夏荣,将来会有很多和您合作的机会,还请多多指教。”
她终于是回了神,听了他的质问后,慌慌张张地做了自我介绍,不敢迎向他的目光,低头行礼,想要将自己刚刚的失态和鲁莽掩饰过去。
看着她头顶的发旋,听着她谦卑的话语,钟仁也不拆穿她的伪装。
她既然来了,那么,他们的来日,方长。
“你好,我是金钟仁,编导部的PD,以后也请多多指教。”
他伸出骨节分明的大掌,握住她纤长柔软的小手,温暖的,带了薄汗的,光滑的,有着属于女子特有的触感。
他平生第一次握住了她的手。
在彼此的心上,烙上了印记。
他们日后说来,十年后的这次相遇,是他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待她离开,看着她张皇的样子,有些仓促的背影,钟仁嘴角失守,笑了。
这个姑娘,竟然还是没变啊。
和十年前,一样的冒冒失失,一样的莽莽撞撞,一样的有趣,一样的可爱。
翻开手里的十年,她写的书。
几个月前的他在部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推荐下无奈地读了,却越读越熟悉,越读越感叹,越读越笃定。
哪怕她化了名,哪怕她掩去了所有能让他发现她真实身份的印记,哪怕她在后记并没有承认这是她本人的故事,他却知道,故事里的那个男主人公,就是他。
而她在扉页上,写的也是他——
我写一封情书给你,可否换你,倾慕我一世?
这个别扭的姑娘,总是这样。
借别人的口,表了白;借自己的书,表了白;甚至借自己的笔名,表了白,就是没有当着他的面,表过白。
她的书里倒是写得直白得很,写上了所有她曲折的心事。
包括那封让她消失了的情书。
如今被他叠得整整齐齐地夹在了这本十年里,幸好她没有翻到。
钟仁三两下就翻到了夹在里面的情书,以及她写上了自己代笔一事的那页,他重温着里面的话,不禁回想起十年前她小心翼翼喜欢着自己的样子。
他知道她的存在,也是一种很玄妙的巧合。
他记得有一次自己在图书馆借了一批书,都是和他想学的编导影视专业有关的冷门书,几乎没有人借过,书本后面的登记便笺上也只写上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却没想,还没等他都读完,就被李泰民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顺手还掉了。
在教训了那个陷在恋爱里什么都糊涂了的家伙之后,他跑回了图书馆,想要再借阅一下其中的几本书,却发现他想要借的书都已经被人借走了。
后来,他等到了她的归还,一本本翻开直到最后,都看见了同样的一个名字——吴夏荣。
清清秀秀的字体,写在他的名字下面,煞是好看。
于是他就起了心思,开始留意起自己每次借阅的书籍,不出意料的,后来都会写上她的名字。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也偷偷地留意起了她,虽然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她是谁。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见泰民的女友娜恩和她的对话,看见了藏在书架后面的她的模样,总算是找到了答案,也记住了她。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动物,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的人事,一旦发现了,便会觉得处处有她的身影了。
就像当初的钟仁发现夏荣的存在一样。
然后在他平日的校园生活里,他稍微一留心,就会毫不意外地发现她也在。
他总是会站在一旁,佯作不知,大大方方地由她偷窥着,同时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举动。
她会很知足地呆在小小的角落里,和他同在处一个空间;
她会很准时地出现在有他的比赛场地边,为他加油呐喊;
她会在下雨天偷偷在在他的储物柜里塞一把伞,等雨过天晴后,又悄悄地收了回去;
她做的,让他觉得最傻,也是最可爱的事,他想,应该就算最初暴露了她自己的借书签名吧。
和他借一样的书,在他的名字下面工工整整地写上自己的名字,看完以后,再还了回去。
她单纯地满足于自己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写在一处的时刻,也不管这样的一张登记便笺最后的归属会是何处,是垃圾桶,还是学校图书馆的尘封档案里。
她只是很想做这样的一件事,这是他当年没有领悟出来的她的心思,却被她一字不落地写进了书里。
也许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样的一本书,只是勾起了他们的回忆,感时伤事。
但对他而言,这本书太沉重,承载了一个姑娘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慕恋了他整整十年,从来没有期待过他回应的十年。
她甚至在故事的结尾,还写上了这样一句亦真亦幻的话——
待到彼岸花开,你会在那里等我么?
全文至尾,写的是都这样,近乎低到了尘埃的情感。
连她笔下的彼岸花,都是传说中的曼珠沙华,在天界盛开的花。
她触碰不及,只能仰视。
故事读到最后,他是极心疼的,心疼故事里的这个姑娘,更心疼她。
他当了编导这么多年,从大学实习到现在,经手了不下数千个故事,有平凡质朴的,有刻骨铭心的,有跌宕起伏的,有默默无闻的。有些能打动他,有些并不能。
就像他刚开始知道她写的剧本时,读到的那一刻,他是失望的,因为故事再华丽,都掩不住情感里的苍白,有时候用力过猛,故事就不够真实,有时候太过浅淡,故事就不够动人,他每次读着她的剧本,在别人眼里看来已是极好的剧本,总是挑三拣四,嫌这嫌那,直到他读到了她化名而写就的这本小说。
他才意识到,这才是最真实的她,倾尽了她的真心,凝结而成的故事。
人人都说,暗恋最美。
其实不然,暗恋才是最苦涩的情怀。
她将喜欢他的这件事,在人前掩饰得好好的,还是那个乐观活泼的少女;却会在半夜时分,为自己无处抒发的爱恋找一个出口——写了一封又一封,他永远收不到的情书。
他读完全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他握着十年,如同握住了她的缱绻心事。
他是何其庆幸啊。
那个姑娘当初下了怎样的决心,愿意去出版这样一本书。
然后,藏在言仲夏的壳子里,看着这个世界对她笔下故事的反应。
吴夏荣=言仲夏。
言钟夏。
金钟仁的钟。吴夏荣的夏。
她说,这个故事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他是认同的。
她写不出来,十年的下册,是因为,她才刚刚出现。
幸而,她的出现,不算太迟。他知道的,也不算太晚。
他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对她,存了什么样的情感。
他知道的是,她来了,一切便都有了可能。
而,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