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出去散步,出了楼门发现下着一点小雨,于是又返回到家里拿伞。撑着伞悠闲地在雨中漫步,不得不说是一件浪漫的事情,然而,天公不作美,雨下大了。
我在一处屋檐下驻足,蓦地回头,见一道耀眼的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有些纯美的感觉。但是,所谓有得必有失,养了眼睛,坏了耳朵。
“轰隆”!小时不相信雷的声音真的是这样激烈、高亢又低沉的,以为是那些具有浪漫文学情怀的人在瞎编,但是现在的我缩缩脑袋,承认了这一事实。
这种架势简直要把人活生生的劈死。
我撇撇嘴,又看见电一个一个地闪,急匆匆的;雷一个一个地打,慢慢悠悠地跟在那些闪亮的明星的后面,却后积勃发,那气势,可比闪电的排场大多了。
我想,完了,回不去了。
虽然打着伞,但是车灯一打,看见长条的雨“滴”使劲往下泼,此等壮观景象无法用言语描述——终于懂了什么叫瓢泼大雨,就像天上有人一样,一盆一盆的水就下来了,上面的人不是个辣妹子就是个急性子,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架势不畏浑身湿透地使劲泼——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人,天不怕地不怕的还真管不了他——
有些气愤了……
长时间的躲也不是办法,狠下心,做出那个决定——跑吧!
把伞一撑,做一下深呼吸,直接就跑进了雨里。事后对这个决定只有一个看法——勇气可嘉。
什么也不顾了,穿着旅游鞋直接就踩进了水坑里。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赶紧回家。
或许我的800算跑得不错的,我充分发挥我全身肌肉的能量,以刘翔110米跨栏的速度向家门冲去,居然没喘气,因为在庆幸没那么倒霉给雷劈了。
连我自己都惊讶,我居然有些留恋外面了,具体表现是不想进楼门。但是我就算有再多的罗曼蒂克思想,也还算是识时务的,看着那个在发威的疯子,我明智地决定回去。
湿透了啊……
我心疼地看着可怜的伞,似乎马上就要散架的样子,不得不感叹这场雨的威力。但是,也许只有在这种雨中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发飚。
可我又及时地看了看那双可怜的鞋,对雨的感谢瞬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又开始气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