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孙嘉齐”。
此人生就一副富贵相,皮肤白皙,相貌堂堂,一对垂肩的耳朵上架起一副精致的小眼镜,这副眼镜为他胖乎乎的身材增添了几分书生气,看起来倒也温文尔雅,可惜说起话来去很容易暴漏之前温文尔雅的身份,急转直下一个伪书生的形象便跃然纸上,其原因不为别的,好吃,这好像是胖人的一个通病,一旦在美味面前,什么风度,什么素养,全让顾忌不了了。
于是,消息不胫而走,一个吃货的绰号就此声名远播,说他是个吃货一点也不为过,老话说:有因方有果,有志非年高。
记得有一次,他忘记带他的家门钥匙,回不了家了,于是我慷慨的对他说“来我家吃饭吧,他似乎略有所思,但是还是同意了,那天,妈妈为我做了我最爱吃得锅包肉,因为我是属于偏食的孩子,所以那天中午我破天荒的吃了两碗饭,我满以为已经是最高纪录了, 可是令我咋舌的是孙某人却吃了我饭量的2倍,之后还显得意犹未尽,我忙说我给你盛饭,他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连声说不了,不了,他虽然极力推脱,我却深感后背嘘嘘的凉气!
照理说:胖人能吃就一定很馋,平时身上喜欢带些零食,来保证嘴边不至于经常留下哈喇子而之态,对零食也会倍加吝啬,有时甚至藏起来。
有一次,我发现他口袋里有很多的糖果,我就开玩笑说这次藏得不够深啊,我发现了你看怎么办吧,结果大大出乎我的预料,他说,我不知道你也喜欢吃,很慷慨地把糖果全部拿了出来,最后给自己留了可怜巴巴的两三块,说是留点存货,
我心想,他那么能吃,而且还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区区三块哪里都他塞牙缝啊。我就说:我哪能吃这么多啊,我来两块剩下的你都收起来吧,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满脸坚定的说”我是特意给你带的,我想你就一定会喜欢吃,是吧!我看着他笑的那样的灿烂,心想“原来吃货也可以这么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