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目光
人民路小学 菲菲缘
我很高兴,准备买些她喜欢的东西庆祝。我在路上终于想明白了她为什么要加入天下第一坛,是因为名,利。我也明白了坛长为什么不要任何东西就可以让别人加入第一坛,他是想把世界变成一个破坏性的世界,利用人们的野心来破坏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感觉,他磨掉了人的血性,这是给他最好的礼物。
事情没有起因,就是这样冒然发生的。我曾经的好朋友——蒲心语,那个欢乐的小女孩押着我走进天下第一坛。我至今也想不明白当时她为什么要抓我,估计是我影响了她的地位吧。走进天下第一坛,周围就布满了狼似的眼睛。蒲心语也成了这样,双眼发光,没有眼珠,全都是阴森 的亮光。就好像是狼在夜晚那双发亮而让人望而却步的眼睛。天下第一坛是一个“培养”天下第一人才的基地, 与其这样说,不如说这是个培养残酷人士的恐怖地狱。因为,到那里的人只要加入了第一坛,就互相残杀,以致于自己成为天下第一.我被捉了进去。我只想着逃跑,逃跑,还是逃跑,一有机会就溜。我知道一旦我影响了蒲心语的地位,我一定小命不保,哪怕她昔日的好友。我终于有了借口,像后面有狼追我似的爬上了四楼。躲进了沙发里。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身边走过,“你怎么在这?”我大吃一惊,原来是我的另一个好友——陈晗。“来吃饭吧。”她 和颜悦色地说。我顿时感到了轻松,问她:“你怎么也在这?你加入了第一坛吗?”她把饭菜放在了桌上,理了理浓密的头发说:“我才没加入那个破坛,只不过我被逼着给你这样的‘犯人’送饭。其实,我看见你逃跑了,就一路追了过来。”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没有一丝痛苦。“你在这里快乐吗?”我问。“是的,在这我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还可以拿到工钱,和外面的生活没有什么两样。” “外面的生活?”“对呀,你只要踏入第一坛,就等于进入了一个血腥的世界。”她叹了一口气。突然门开了,蒲心语带着随从进来搜查了。她用冰冷的语气说;“给我搜,我不信就搜不出一个人来!”顿时,她的眼睛凝固着一股寒气,可怕极了。我打着手势让陈晗别出声,她小声地说;“我该走了,记住,你这样被人追杀也太苦了,其实,你可以加入天下第一坛,他们会跟你‘和睦相处’的。”说着,她从沙发下的暗门走了。我想,这样藏着也不是办法。于是我从沙发一跃而起,奔向窗外,“猎物”蒲心语尖叫道。我听了,一怔,呆站在窗口,他们跑来抓住了我,蒲心语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冷笑,“我看你还怎么逃 !”我过了一会,才从嘴里挤出了几个字,“我要加入你们。”
我被他们带到了坛长那儿。“你要加入我们,是吗?”坛长用同样阴森的口气说。“是的”我怯怯地回答。“那么”,坛长一字一顿地说,“你从此就是我们的人了,你和他们一样眼里只会看到你的对手,也就是你的‘猎物’你会置他于死地,如果你的实力很强,当上天下第一就没问题了。如果你被别人打败,那么,你将永远消失,这些,你清楚了吗?”坛长威严地说。“清楚了,我同意。”我按了手印。我继续问:“加入第一坛有什么条件吗?”“没有人任何条件,你不会反悔吧?”“不会的”。
从此我们成了血腥的杀手,在不断的‘战争’中夺得一席之地。我和蒲心语似乎又成了好友。因为我们有了共同语言,有了共同的“猎物”。我仿佛又回到了和她朝夕相处的时候。然而,当我连手打败所有的人时,我心里感到隐隐不安。天下第一只有一人能当,我和她必有一争。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准备推出天下第一坛。
我又到了坛长那,只不过这回我是以致命杀手的身份去的。“假如,你退出了第一坛,你将永远不得进来,你愿意吗?”“我愿意”。
从此,我退出了第一坛,过上了安静的生活,而蒲心语则成了天下第一,无人能敌。她越来越来骄横,甚至向坛长挑战。结果是,她大败而归,永远被赶了出来。一天,我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简陋的屋。啊,是蒲心语!我奔过去,高兴地说;“你怎么来了?”。她脸上又浮现出昔日少见的欢乐,轻松地说;“自从我被坛长打败,就逃了出来,过一过清静的生活。”“那么,你受伤了吗?”“没有,我很好。”我们聊了一会,我才感到真正回到了那段纯真的友谊。
我很高兴,准备买些她喜欢的东西庆祝。我在路上终于想明白了她为什么要加入天下第一坛,是因为名,利。我也明白了坛长为什么不要任何东西就可以让别人加入第一坛,他是想把世界变成一个破坏性的世界,利用人们的野心来破坏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感觉,他磨掉了人的血性,这是给他最好的礼物。
我回来时,蒲心语躺在床上,嘴角流着血。我吓坏了,看见一张纸条,写着:我走了,我远离了这个血腥的世界,我被坛长伤中了要害。我以前所做的错事,我没法改了,我只好一死了之。你别担心,我只是做一个很长的梦,梦见咱俩小时候的事,只不过这个梦很长,或许我永远都不会醒来。
“轰”的一声炸雷把我从梦幻世界拉回来,我睁开双眼,窗外电闪雷鸣,我看见妈妈走来说:“你醒了,被雷吓着了吧?”我透过窗帘的缝隙,看见了闪电构成了一双双狼那凶残,阴森发亮的眼睛,苍白的天空写着一句话:破坏世界的人,也是在慢慢杀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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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6年级 - 小说字数:1871 投稿日期:2008-2-3 18:06:00 推荐发表:[蓝依]2008-2-3 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