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巴斯克和妮珂莱特
他有自己的一些见解。有一种是这样的:“当一个已婚的男人爱上另一个女人时,他该怎么办?夫人模样丑、脾气坏、爱吃醋,但她合法,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聪明的他便有一个办法使自己摆脱烦恼,获得平静,那就是把家产交给老婆管理。这是用逊位之策取得自由。这下子老婆便闲不住了。她会如醉如痴地管理现金,弄得双手铜臭。她会派佃户、雇养长工、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主持公证人会议,安抚讼棍,访问刑名先生,出席法庭诉讼,起草契约,口授合同,当了家,做了主,卖出、买进,发号施令,处理难题,由于担保而受连累,订约、解约、出让、转让、布置、移置、积攒、破费,做着傻事,却自鸣得意,操劳奔波,可心满意足。丈夫在耍弄她,她却觉得过得很充实。”这是吉诺曼先生躬行实践总结出来的。他就如此放手让他后娶的那个女人管了家,一任折腾,结果,当她死去,他当了鳏夫的时候,他的财产才勉强够他的生活。他差不多把家里的一切都抵押出去,才得了1.5万法郎的年息,其中的3/4都让他本人挥霍了。他花钱从不迟疑,因为他不用考虑留遗产的问题。况且他见过,遗产是有风险的,可以转为“公有”;他曾亲受国营投资事业之害,对它们的账册不抱幻想。“全是坎康波瓦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