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为有疑问答读者,不公终将遭天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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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纯种黑人,房地产商人,家产值三万美元。40岁左右,已获得自由6年,以1800美元为家人赎身,浸礼会成员。他从原来的主人手里接受了一笔遗产,小心经营,产值逐渐增加。

“G——纯种黑人,煤炭经销商,30岁左右,家产值一万八千美元。被骗两次为自己赎身,结果付出总数1600美元的赎金,钱全部靠自己努力赚来其中大部分还是在当奴隶的时候,向主人租用时间做生意赚来的,是一位优秀的有绅士风度的人物。

“W——非裔混二代,理发师兼侍者。来自肯塔基州,获得自由19年,以三千多美元为自己和家人赎身,在浸礼会的教堂当执事。

“G.D——非裔混二代,粉墙工。来自肯塔基州,获得自由9年,以1500美元为自己和家人赎身,新近去世,享年60岁,家产值六千美金。”

斯陀教授说:“所有这些人中,除G——之外,我都认识他们多年了,对他们的介绍都是根据我自己搜集的材料。”

作者清楚地记得一个黑人老妇人,受雇于家父家里做洗衣妇。老妇人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奴隶。这个女儿是个非常活泼能干的姑娘,她凭着勤劳节俭和坚强的自制力,筹集了900美元替她的丈夫赎回自由之身。她一积到钱,便交到她丈夫的主人手里,当她的丈夫死去时,这笔赎身的钱尚差100美元,可是她交出去的那笔钱却再也要不回来了。

这几个例子,是可以在许多黑人中间找到的,它们显示了黑人奴隶处于自由条件下所具有的自制力、活力、耐心和诚实的品质。

我们还要记住,这些获得自由的奴隶,勇敢地战胜各种不利因素和挫折,为自己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按照俄亥俄州的法律,黑人没有选举权,美国直到1870年第15修正案通过时,才赋予所有的男性黑人以选举权,四年前的第14修正案,只承认获得自由的奴隶拥有公民的身份。一直到几年前,在与白人发生法律纠纷的案件中,黑人也没有出庭作证的权利。这样的例子并不只限于俄亥俄州。在合众国所有各州我们都能看到,昨天才从奴隶制的桎梏下解放出来的黑人,通过令人不能不钦佩的自我教育的努力,已经得到了很高的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牧师界中的彭宁顿,编辑界中的道格拉斯和沃德彭宁顿(J.W.C.Pennington,1807——1870),出身于马里兰州的奴隶家庭,在新英格兰州获得牧师职位,为“美国传教士协会”主席,“美国殖民地协会”的坚决反对者,著有奴隶小说《逃亡的铁匠》(1847);1850年《逃亡奴隶法》通过后,他逃出了美国,翌年获得自由后返回美国。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7——1895),出身于马里兰州的奴隶家庭,1838年逃到北方,成为废奴主义的演说家和积极的活动分子。1845年出版《自传》并离开美国。1847年获得自由,从英国重返美国,创办废奴主义的周刊《北极星》杂志。沃德(Samuel Ringgold Ward, 1817——1866),著名的非裔美国人权演说家。1820年随父亲逃往北方,主持编辑了两份改革的周刊,1850年《逃亡奴隶法》通过后,他逃往加拿大,著有《逃亡黑奴自传》(1855)。,都是些人所共知的例子。

如果说这个受迫害的种族,在各种阻力和挫折的不利条件下,尚能取得这么多的成就,那么,要是基督教会按照基督的精神帮助他们的话,他们会取得多得多的成就!

这是一个令各国民族发抖和震撼的时代。一个影响广阔的,像地震一样强大的浪潮,正在冲击震撼着世界。难道美国会安然无恙吗?每一个存在大量未清算的不公正现象的国家,都存在着发生这种最后大动荡的因素。

这个正在各国兴起的巨大浪潮,用不同的语言发出以前无法说出的,要求人类自由平等的呼声的力量,究竟是什么呢?

啊,基督教会呀!认清这个时代的信号吧!这种力量不正是来自天国之王上帝的精神吗?他在天国完成的事业,不是也要在人世间完成吗?

可是,谁受得了上帝降临的那一天呢?“因为那一天将像火炉一样燃烧起来:上帝将作为一个直接的证人,指控那些压迫他的雇工、寡妇、孤儿和蔑视背井离乡者的权利的压迫者,他将把这些压迫者粉身碎骨。”见《旧约·玛拉基书》第4章第1节。

难道这句可怕的话,不正是针对那个隐匿着如此巨大的不公平的国家说的吗?基督徒们!当你们每次祈祷基督的天国降临的时候,您难道能忘记那个说复仇之日跟上帝的赦免之年结伴而来的预言吗?

我们还有得到宽恕的一天。在上帝面前,南方和北方的人都是有罪的,基督教会也得负起沉重的罪责。合众国不能依靠同奴隶主沆瀣一气,保护不公正和残暴的行为,用犯罪的方法积累资产它只能依靠悔改、正义和宽恕才能得救。如果说石沉大海是一条永恒的规律,那么,一个国家的不公和暴行会引起全能的上帝的愤怒惩罚,则是一条更强有力、更确定无疑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