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求学之路(2)

森尼布鲁克农场的丽蓓卡[电子书]

“这样不妥,显得有点愚蠢,埃玛·简。但是我告诉你,怎样玩更有趣,给我三颗玉米,你当妈妈,我扮演一个饥饿的爱尔兰小孩。看上帝的面,放下斧头,你再也不是伐木人了。”

“那我手里拿什么东西呢?”埃玛·简问道。

“你爱拿什么,就拿什么。”丽贝卡不耐烦地回答,“你是个母亲,仅此而已。你妈妈用手做什么的?现在开始!”

给我三颗玉米,妈妈!

就只要玉米三颗。

它们将维持我现有的生命,

到黎明来临。

这类角色使埃玛·简紧张不安,但受丽贝卡驱使,她把自己紧紧地锁在她的链条上,不管这链条使她感到怎样的不舒服。

在最后一对栏杆处,两位姑娘有时被一队辛普森的孩子们碰上。他们住在布卢伯里·普莱恩斯路的一栋有红门和后面有红色谷仓的黑房子里。丽贝卡一开始就对辛普森一家感兴趣,因为他们人口多,并且穿的衣服补丁加补丁,就像她农场的兄弟姐妹的穿着一样。

学校的房子很小,屋顶有一根旗杆,前面有两道门。一个门为男孩子进出,另一个门是专为女孩子们使用的。房子建在小山顶上,山的一边是一片田野和草地,另一边是一片松林。远处有一条河,河水闪闪发光。学校内部,谈不上有吸引力。它空虚、简陋,使人感到不舒服。它也只能如此,因为沿河的村庄花费了大量的资金,用于修建桥梁,对学校应有的设施,也就只能俭省了。老师的桌椅摆在讲台的一角。有一个破旧、常年不用的炉子,一年生不了两次火;一张美国地图,两块黑板,一个能装十夸脱水的锡桶,一个长把的舀子放在角落的架子上,还有几张学生用的木课桌和长凳。丽贝卡上学时,在读的学生仅有二十人。教室后边的座位要坐年级和个子高些的学生。这个位置是非常令人羡慕的,因为它比较靠近窗户,而且又离老师较远。

这一班学生有不同的程度,总的说来:没有一个学生与另外一个学同样一本书,或者说,各学科达到了相同熟练的程度。特别是丽贝卡,很难给她分班级。因此,迪尔伯恩小姐在上课两周后,完全放弃了分班的打算。她让丽贝卡同迪克·卡特、利文·珀金斯一起上阅读课,这两人已适合上中学了;让她同口齿不清的小苏塞·辛普森一起背乘法表;同埃玛·简·珀金斯一起学地理。放学后,迪尔伯恩小姐单独给她上语法课。虽然丽贝卡聪明,满脑子离奇古怪的点子,但开始上学时,作文却写得很蹩脚。写作和拼写的辛苦,加上使用标点符号和大写的困难,严重地影响了她自如地表达思想。她去爱丽斯·罗宾森的班,学历史。课程已经开始讲美国革命,她被要求从美洲的发现开始学起。一周内,她掌握了从美洲的发现到美国革命的历史事件的进程。十天内,她已学到了美国革命胜利,华盛顿在约克镇接受英军投降。至此,很显然,夏季这学期的历史课,就讲到这里了。她发现额外努力会导致她与辛普森这个男孩一起背诵,所以她故意落在后面;因为要是强迫她和跷跷板辛普森为伴的话,求知的道路是不会愉快,也是不会安宁的。通常大家都叫塞缪尔·辛普森为跷跷板,因为他做事很难下决心。无论是由关于事实、拼写、日期、游泳、钓鱼、到主日学校图书馆借书、到村里的商店买糖果等方面的问题,问到他,他做了决定,马上又随心所欲地反悔。跷跷板脸色苍白、淡黄色的头发、蓝眼睛、圆圆的肩膀,只要一紧张,说话就结结巴巴。也许,正因为他优柔寡断的弱点,丽贝卡果断的性格对他特有魅力。尽管她冷落他几乎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他还是目不转睛地望着她。鞋带松了时,用力系带子;激动、热情时,将黑色的辫子甩向肩后,书摆在桌上,双臂交叠,眼睛盯在对面墙上——她所有的这些举止,对跷跷板辛普森都有持久的魅力。得到允许后,她走到教室角落放水桶的地方,拿起长柄勺饮水。一种无形的力量,把跷跷板从座位上拖了起来,随她之后,前去饮水。接着去饮水,不仅表示与她交往和亲近,而且在往返过程中碰到她奇妙的眼睛发出的严厉和轻蔑的目光时,他会感到一种可怕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