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对格里姆的旧情还没有消失殆尽,而且此人也确有一些优点,让我对他仍然抱有好感,但是这些却都经不起他的大力摧残。他对待我的方式就像蒂非埃尔伯爵,从来不愿屈尊俯就地回应一下我的问候,我跟他说话,他连理也懒得理。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再和他说话了。他到处都要争优先权,占首位,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如果他不故意装出一副让人难受的样子的话,这倒也还罢了。我只从他那数不胜数的例子里面挑一个出来,人们就会明白我刚才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一天晚上,埃皮奈夫人感到有点不舒服,就让仆人给她送点吃的到楼上的房间去,她准备坐在炉火旁吃晚餐,她邀我一同上楼,我同意了。接着格里姆也上来了。小餐桌已经摆好,只有两套餐具。饭菜端上来之后,埃皮奈夫人坐在炉火的一边,格里姆搬起一把扶手椅,放在炉火的另一边,然后将小餐桌子拉到他俩的中间,打开餐巾,就开始吃饭了,中间一句话也没跟我说。埃皮奈夫人的脸红了,为了能促使他为自己的无礼向我道歉,便要把她自己的位置让给我。可是格里姆还是一句话也不说,甚至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由于我无法靠近炉火,就决定在房间里踱步,等仆人给我再上一套餐具。最后,他就让我在离火很远的桌子的另一端吃了晚饭,连起码的客气都没有。我比他年长,身体不好,与这家人的交往比他早,并且还是我介绍他到这家来的,他现在成了女主人的宠儿,本该对我表示尊敬才对呀。他在其他情况下对待我的态度都和这次如出一辙。他不光是认为我比他低一等,而且把我看得几乎一钱不值,可有可无。我发现,我很难再认出当年在萨克森哥特家以得我一顾为荣的那个学究了。他一面目中无人,对我爱理不理,板着脸侮辱我,一面又在他所知道的那些和我交好的人中间大肆吹嘘他与我之间真挚的友谊,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将这两个方面协调起来的。说他曾对我有过一点友好的表示,这不假,不过那只是同情我的穷困潦倒和怜悯我的悲惨命运而已。可我自己却并不觉得穷,也不觉得苦。他还哀叹我无情地拒绝了他好心地提供给我的善意帮助。他就是通过这一类的手腕来让大家赞美他的多情和慷慨,而谴责我的忘恩负义和愤世嫉俗,同时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相信,在像他这样的保护者和我这样的倒霉鬼之间,只能有一种这边施舍恩惠而那边感恩戴德的关系,却全然想不到,即便这种关系是有可能有的,也还应有一种平等的友谊关系存在于其中。就我而言,我怎么也想不出我在哪方面欠了这位新保护人的情。我借过钱给他,而他却从未借过钱给我;他生病时我去看护过他,而我生病时,他却难得来看我一回;我介绍他认识了我所有的朋友,而他却从未介绍我认识他的任何一个朋友;我曾经竭力地宣扬过他,而他……如果说他也宣扬过我,那也很少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且采取的方式也极不相同。他从来没有给过我或提出过要给我任何的帮助。他怎么就成了我的麦西那斯呢?我怎么就成了他的受保护人呢?这一点我过去没有弄明白,现在还是没搞懂。
诚然,他对每个人都程度不同地有些傲慢,但是他对任何其他人都不像对我这样傲慢到了粗暴的地步。记得有一回,圣朗拜尔差一点就要拿起盘子朝他的头砸过去,因为格里姆竟敢当着整桌人的面说他撒谎,粗鲁地对他说:“这不是真话。”除了天生的喜欢挖苦人的习气之外,他还有一种暴发户式的自高自大,无礼到了一种很可笑的程度。他跟阔人们的交往让他忘乎所以,竟摆出一副只有在最没有头脑的阔人们身上才看得见的臭架子来。他在叫仆人过来时,从来只喊一声“喂”,仿佛仆人太多,他这位大老爷不知道是谁在当班似的;他在让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把钱往地上一扔,而从不把钱交到仆人手中。总之,他完全忘了仆人也是人,无论是在什么事情上,都对仆人给以令人作呕的轻蔑和粗暴的鄙视,以至埃皮奈夫人介绍过来的那个可怜的好孩子最后终于辞工不干了。他并没有抱怨别的,只是说他忍受不了这样的对待;他成了这个新“自命不凡者”的拉·弗勒尔。格里姆既爱慕虚荣,又浮华不实,他虽然长着两只大而无神的眼睛,一张松弛多皱的脸,却幻想着能赢得女人们的喜欢。自从跟菲尔小姐闹过那场笑话之后,他竟在好多女人眼里成了一个风流情种。这就使他赶起时髦来,让他养成了女人式的洁癖。他开始像花花公子一样打扮起来,梳洗化妆成了他的一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他化过妆,而我一开始还不信呢,后来也信了,这不仅是因为看见他的肤色变好了,并在他的梳妆台上看到过一瓶一瓶的化妆品,而且是因为,有一天早上,我走进他的房间,发现他正拿着一把特制的小刷子在刷着指甲,见我来了,他仍然颇为自得地刷着。我推断,一个每天早晨要花两个小时的时间刷指甲的人,完全有可能花点时间用化妆品涂平皮肤上的皱纹。善良的果弗古尔并不是一个刻薄成性的人,却挺幽默地给他取了一个“粉面魔王”的绰号。
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笑的小事而已,却与我的本性格格不入。这些事情最终让我对他的性格产生了怀疑。我很难相信,一个如此晕头转向的人会心术端正。他老是吹嘘自己的心灵是多么的敏感,自己的感情是多么的强烈。可是他的那些缺点却是只有最卑贱的人才具有的,这又怎能与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一致呢?一颗对身外之物始终充满激情的敏感的心,怎么能让他老是为自己的那些不足挂齿的小事而忙个不停呢?我的上帝啊!但凡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点燃的人,总是想方设法要把自己的心思表露出来,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展现出来,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人看,而根本不会去想什么化妆或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