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厩是个临时搭建的木板棚,就建在跑马场旁边,渥伦斯基的马昨天就该被牵来了。他还没见过它。最近几天他没有亲自骑马练习,而是把它托付给驯马师训练,因此一点儿也不了解马目前的状况。他刚下马车,他的马夫老远就认出他来,大声叫驯马师出来。一个瘦削的英国人,穿着长统靴和短夹克,只在下巴上留着一撮胡子,迈着职业驯马师的笨拙步伐,撑开双肘,左右晃动着身子,出来迎接他。
“嘿,弗卢—弗卢怎么样了?”渥伦斯基用英语问。
“很好,先生。”回答的声音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最好别进去,”他碰碰帽子,又说,“我给它套上了笼头,它有点烦躁。最好别进去,会惊动它的。”
“不,我要进去。我想看看它。”
“来吧。”英国人皱着眉说,像先前一样没有张开嘴巴。他摆动双肘,迈着散漫的步子,在前面带路。
他们走进马房前的小院子。迎接他们的是一个穿着干净短夹克的漂亮小伙子,他拿着扫帚,跟在他们身后。一共有五匹马系在单间马房里,渥伦斯基知道他的主要竞争对手马可霍亭那匹高大的栗色马“角斗士”今天也该送到这里来。渥伦斯基想看自己的马,可他更想看看他从没见过的“角斗士”,但他知道赛马的规矩,不但禁止看对手的马,而且连问一问都不合适。他沿着通道走过去,小伙子打开了左起第二个单间马房,渥伦斯基看到一匹腿上雪白的高大的栗色马,知道那就是“角斗士”。但就像避免看到别人拆开的书信那样,他扭过脸,朝系着弗卢—弗卢的单间马房走去。
“这就是马可……马可……的马,我从来都念不好他的名字。”英国人用指甲龌龊的大拇指指着“角斗士”的单间马房,在他身后说道。
“马可霍亭?是的,那是我唯一的劲敌。”渥伦斯基说。
“如果您骑它,我肯定下您的注。”英国人说。
“弗卢—弗卢更勇敢些,但另一匹更强健。”听到对方夸奖他的马术,渥伦斯基笑着说。
“在越野障碍赛马中,一切都取决于马术和胆量。”英国人说。
渥伦斯基觉得自己不仅有足够的胆量(也就是勇气和体能),而且深信世上没有人比他更有胆量。
“您确定不需要再训练了吗?”
“完全没必要。”英国人说。“别大声说话,马有些躁动不安。”他又说,冲着面前那个关上的单间马房点点头,里面传出马蹄重重踩在干草上的声音。
他打开门,渥伦斯基走进去。从单间马房的一扇小窗上透进微弱的光线。一匹戴着笼头的深栗色马,在新鲜的干草上倒换着马蹄。渥伦斯基习惯了马房里的幽暗光线后,不由自主把他心爱的马匹又上上下下瞧了个遍。弗卢—弗卢个头中等,绝对算不上完美无瑕。它体形瘦长,胸骨突出,但胸部比较狭窄,臀部偏瘦,腿部尤其是后腿明显朝里弯曲。它的前后腿肌肉都不是很发达,由于经过严格训练之后变瘦了些,显得腰身特别宽。它的腿骨从正面看十分纤细,但从侧面看却异常粗大。由于肋骨宽,它看起来就更加瘦长了。但它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足以使人忘记它所有的缺点,那就是“纯种”(用英国人的话说,就是表现出来的血统)。在缎子般细腻、光滑的皮肤下,肌肉从密布的血管下清晰地凸显出来,看上去像骨头般坚硬。瘦削的脑袋上长着一双突出的闪着明亮光芒的眼睛,鼻子十分宽大,露出深红色的鼻孔。它整个的外形,尤其是头部,显得刚勇而又温柔。它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似乎只要嘴的构造允许它们说话,它们肯定就会说话。
对渥伦斯基来说,至少当他看着它时,它是懂得他的所有感情的。
渥伦斯基一走进去,它就深吸一口气,转动着突起的眼睛,眼白都开始充血。它站在马房的另一头望着来人,摆动笼头,轻巧地倒换着蹄子。
“喏,您看它多兴奋啊。”英国人说。
“哦,宝贝儿!”渥伦斯基说,走到马旁边,安抚着它。
但他越靠近,马就变得越激动。直到他走到身边,它才忽然安静下来,细腻柔嫩的皮肤下的肌肉晃动起来。渥伦斯基抚摩着它结实的脖子,理了理歪到轮廓分明的马颈背另一边的一绺马鬃,把脸凑到它像蝙蝠翅膀一样张开的鼻孔旁边。它大张着鼻孔,发出很响的鼻息声,战栗了一下,抿起尖尖的耳朵,厚实的黑嘴唇朝渥伦斯基伸过去,似乎想咬他的袖子。可是想到它戴着笼头,就抖了抖身子,又开始倒换起它精雕细凿过一般的腿来。
“静一静,宝贝儿,安静一点。”他又抚摸着它的侧腹部,说。他确信马处在最佳状态,便高兴地离开了马房。
马的兴奋感染了渥伦斯基,他觉得血液全都涌入心房,他像马一样,想运动,想撕咬。这种感觉使他又惊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