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二年。这年九月,我应北方一个朋友之请,去他的荒野里打猎。在我去到他家的途中,出其不意到了离吉默顿不过十五英里的地方。路旁一家客店里,马夫提了桶水来饮我的马匹,这时候一车碧绿的燕麦,刚刚收割下来的,打从跟前经过,他开言道:
“那是从吉默顿过来哪!他们收割,总是比别人要晚三个星期。”
“吉默顿?”我应了一声,我在那地方的居留已经变得模模糊糊,恍若梦境了。“啊!我知道!那儿离这多远?”
“翻过这些山包,该有十四英里吧,路不好走。”他答道。
我突然一阵冲动,想去看看画眉田庄。还没到正午,我觉得我大可在自己的屋顶下面过夜,就像在客店一样。再说,我可以轻易腾出一天时间,同我的房东清理事务,如此也可以省去我的麻烦,免得再闯到这一带来了。
休息片刻,我叫我的仆人打听去村里的路。说来叫我们的牲口吃足了苦头,我们大致三个钟点,才走完了这段路程。
我把仆人留在那儿,独个儿一路走下山谷。灰色的教堂看上去更显得灰蒙蒙了,孤寂的墓园也愈见孤寂。我看见一只泽地羊在啃坟上短短的青草。天气甘美又暖和,对出门旅行来说是太暖和了点。可这热量并没有妨碍我受用上上下下赏心悦目的景致。倘若我是在才过八月的时分看到它,我准保它会引得我在这片孤寂中间,再荒废上一个月。那些群山环抱的溪谷,那些高高低低,大起大落的石楠地,冬日里没有哪里比它们更加荒凉,夏日里没有哪里比它们更加神圣。
我在太阳西下前到了田庄,敲门欲进。可是这家人已经退居到后屋去住了,这是我从厨房烟囱里袅袅上升的一缕轻烟猜出来的,他们没听见我的敲门声。
我骑马进了院子。阳台底下,坐着一个九岁或是十岁的女孩在织毛线,一位老妇人靠在台阶上,悠闲自得地在抽烟斗。
“迪恩太太在家吗?”我问那老妇人。
“迪恩太太?不在!”她答道,“她不住在这里,她住在山庄。”
“那么说,你是管家?”我接着问。
“是呀,管这个家。”她答道。
“好吧,我是洛克伍德先生,主人。可有房间给我住进去,我倒想知道?我想住上一整夜。”
“是主人!”她大吃一惊嚷了起来。“怎么,谁知道你过来了?你该先送个信来!这里没一个地方是干干净净的,现在真是没有!”
她扔下烟斗匆匆进去了,那女孩跟了进去,我也走了进去,很快看出她所言不假,不仅如此,我突如其来,从天而降,都叫她急得惊惶失措了。
我叫她镇静下来。我想出去走走,同时她一定得给我在起居室里清出一个角落来,以供用餐,另外理出一个卧室让我睡觉。无需洒扫拂拭,只要生些好火,有干的床单就可以了。
她似乎挺愿意尽力而为,虽然她把炉帚错当作火钳,伸到炉栅里去了,并且还用错了其他几种工具。可我还是走开了,相信凭她的能力,到我回来时是会有一个歇息地方的。
呼啸山庄是我远足的目标。我已经走出了院子,忽又想起什么,便又走了回来。
“山庄里人都好吗?”我问那女人。
“好呀,我知道的都挺好!”她答道,端着热腾腾一盆炉灰出去了。
我想问问迪恩太太如何就扔下了田庄,可她这样手忙脚乱的,我也不好跟她打岔。所以我转过身开路,悠闲地一路逛着,背后是落日西沉余辉满天,前面是初升的明月光华皎洁。一方是渐入黑暗,一方是渐入光明,这时候我出了园林,正爬了那条通向希斯克厉夫府邸的碎石小路。
我还未及望见山庄,白昼已经昏暗不明,只剩下西天那点玛瑙色的辉光了。可是借着明月,我可以看见路上的每一块卵石,看得见每一片草叶。
我既没有翻越栅门,也没有去敲它.我手一推它就开了。
真是长进了!我心想。借着鼻子的帮忙,我又发现另一个好处:一股紫罗兰和壁花的芬芳从亲切的果树林里飘出,弥散在空中。
房门和窗户全都敞开着。不过,就像产煤地带的通常情景,一炉旺火红通通的,照得壁炉雪亮。双目从中得到这等愉悦,即便太热,也无心计较。可是呼啸山庄的大厅是如此宽敞,里面的人有足够的空间来躲避炽热。所以,他们是待在离一个窗口不远的地方。我还没有进门,就能看到他们,听到他们说话,因而我也看了,也听了。这本来是好奇心和嫉妒心交织使然,可是我留连下去,这两种情感却益发增长起来。
“相——反!”一个声音说,甜美得就像银铃,“这是第三次了,你这笨蛋!我不想教你了,再来,记住了,再不我揪你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