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7章

包法利夫人[电子书]

有时她想,现在毕竟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日,就是所谓的蜜月。要领略蜜月的甜蜜,也许应该去那些名字最响亮的地方,消磨更为美妙悠闲的新婚时光!人坐在驿车上,蓝绸子车帘里,爬着陡峭的山路,缓缓驶去,听驭手的歌声在层峦叠嶂间回荡,应和着山羊的铃声和飞瀑低沉的喧嚣。夕阳西下,站在海湾边上,闻着柠檬树的芳香;而后夜幕降临,只有他们两个人,逗留在别墅的露台上,四只手握在一起,一边眺望璀璨星空,一边计划着未来。在她看来,世界上似乎只有某些地方才出产幸福,幸福就像某种植物,只适宜于特定的土壤,换了地方就长不好。她怎么就不能在一座瑞士山间木屋的阳台上凭栏,或者把她的愁丝关在一所苏格兰的农舍里,身边的丈夫穿着长尾垂的青绒燕尾服,足蹬软皮靴,头戴尖顶帽,手上戴着长筒手套!

也许她希望对某个人倾吐这些心声。可是这种苦恼,捉摸不定,像云那般变幻,像风那般飞舞,在人前怎么说得清楚?她找不到适当的字眼,也没有这种机会和勇气。

然而,假如夏尔是个有心人,假如他想到了,要么看穿了她的心思,哪怕就只有一次,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滔滔不绝地从她心里涌流出来,一如墙边树上熟透的累累果实,手一探就会纷纷掉落一样。可是他们两个人,生活上越是亲近,她的心却离他越远了。

夏尔的谈吐就像街上的人行道那样平板,人云亦云的见解说来说去,恰似过往行人,衣着普普通通,引不起人的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据他自己说,当初住在鲁昂的时候,从没起过好奇心,去戏院看看巴黎来的演员。他不会游泳,不会击剑,不会放枪。有一天,爱玛在一本小说里,遇到个骑马的术语问他,他竟解释不了。

而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启迪你领会激情的力量、生活的情趣和种种奥妙吗?可是他这个人,什么也不能教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希冀。他以为她快乐,而她恨他的,正是他这种安之若泰的平静,这种心安理得的迟钝,甚至恨自己给他的幸福。

爱玛有时画画。这时夏尔就站在旁边,觉得十分好玩,看她俯向画夹,眨动眼睛,斟酌她的作品,要不然就拿点面包心子,用大拇指搓成小圆球(用作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他就越是惊叹不已。爱玛稳稳地叩击琴键,高高低低,弹遍整个键盘,停也不停。那架老掉牙的钢琴,钢丝虽已走调,经她这么一弹,窗户若是开着,连村头也听得真切;执达吏的书记员,没戴帽子,穿着便鞋,手拿公文从大路上经过,常常驻足倾听。

另一方面,爱玛很会管家。她把诊治账单寄给病人时,总要写一封信,措辞委婉,叫人不觉得是在催账。星期天,有邻居来家里吃饭,她总有办法弄出一道别致的菜来,还会用葡萄叶垫底,把李子码得高高的像金字塔,把果酱罐倒扣在盘子上端出来。她甚至于说起,要为餐后用甜点买几个漱口杯。凡此种种,博得了人们对包法利的莫大尊重。

夏尔有了这样一位太太,最终也不免自命不凡了。爱玛有两小幅铅笔速写,他配上宽宽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线挂在厅房的墙上,洋洋得意地指给人看。大家做完弥撒回来,经常看见他穿一双漂亮的绒绣拖鞋,站在门口。

他每天回家很晚,常常十点钟,有时半夜,一到家就要东西吃,女佣人已经睡下,便由爱玛伺候。为了吃得自在,他脱掉外衣。他一五一十地讲起自己见过的人、到过的村庄和开出的药方,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他吃完剩下的洋葱烧牛肉,再切吃一点奶酪,又啃掉一个苹果,把长颈大肚瓶喝个精光,然后便上床,仰面一躺,打起鼾来。

他多年的习惯是戴睡帽,现在的包头帕子在耳朵边却系不住,一到早晨,头发就会乱蓬蓬地搭在脸上,加上枕头带子系的结夜里又松了,羽绒把头发都粘白了。他总穿一双结实的靴子,从脚背到脚踝有两道斜斜的厚褶,靴筒笔直向上,紧绷绷的,就像是楦头在撑着。他说,在乡下,这就够不错了。

他母亲赞成他这样节俭。她像过去一样,家里吵得凶了点,就来看儿子。但是,包法利老太太对儿媳似乎有成见,觉得她大手大脚,跟他们的家境不相称;柴呀,糖呀,蜡烛呀,用得那样费,就像大户人家似的,厨房灶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个菜!她替儿媳整理衣柜,教她把上门送货的肉商盯紧点。这些教诲爱玛只好听着,老太太唠叨个没完。婆媳俩整天媳妇呀,妈呀叫来叫去,嘴唇却不免有些哆嗦,双方说的话都很委婉,但颤颤的声音却透着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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