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ǎiguòzìxīn
淳(chún)于意是汉文帝时期的一位名医。他因为受到了诬告被押往京城,处以肉刑。临行前,他的五个女儿,号啕大哭。淳于意心里非常难过,又很生气。他怒骂道:“可惜我只生了些没用的女儿。大难当头,没一个人能帮我!”
缇萦(tíyíng)是淳于意的小女儿,听了父亲的话既悲痛又不服气。她决定随父上京,上书汉文帝。状纸上写道:“以前我父亲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赞。如今他犯了罪,理应受到惩罚。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死不能复生,受了肉刑断了手足也不能再长出来。那时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愿意给官府做奴婢,来替父亲赎罪。只求皇上给我父亲一个改正的机会。”
汉文帝读了状子后,很受感动,也很赞赏缇萦的孝心。于是,他下诏免除淳于意的刑罚,并且认为肉刑过于残酷,废除了它。
解释:改正错误,重新做人。自新:自己重新做人。
出处:《史记·吴王濞列传》“(吴王)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因赐几杖,德至厚,当改过自新。”
《成语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