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并非狂气论

世界百篇经典杂文[电子书]

出版的一套长篇小说,那就是当时为整个妇女读书界所提供的贫乏可怜的精神食粮,直到后来有一位具有慧眼妙手的天才作家据学者说,指的可能是司各特(SirWalterScott)。出世,这才把那批无补于读者的空空洞洞的玩意儿赶出了文坛。现在,我们要请任何一位知情者想想那些小说里的既不可能发生又互不连贯的大大小小事件,那些性格前后矛盾的人物或者不算人物的人物,那些书里写的那种第三流的爱情纠纷,其中的主角是某位葛兰达莫尔爵爷和利沃斯小姐,而场景变来变去,总离不开巴斯巴斯,英国地名,在索默塞特郡。和伦敦邦德大街这两个地方——当他读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是否觉得他的脑子被搅得乱哄哄的,他的印象是迷迷糊糊的,连时间和地点的概念也弄得乱七八糟?——恐怕在他心里引起的这种糊糊涂涂的梦幻之感,是他在读斯宾塞斯宾塞(EdmundSpenser,1552?—1599),著名英国诗人,下文所提到的情节见于他的长诗《仙后》第二部,其中写到盖翁爵士去到财神的洞窟,财神以天下金银财宝引诱他,并愿以女儿“野心”许配给他,均被他拒绝。所描绘的仙境时绝不会碰到的。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些小说里,只有人名和地名才是人们熟悉的,而人物既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其他任何可以想象出的世界;其中只有一连串没完没了的缺乏目的、或者虽有目的却无动机的活动——可以说,我们在自己熟悉的散步场上碰上了一群幻影,或者叫做只有姓名的怪物。而在斯宾塞那里,我们遇到的人物名字明明都是虚构的,也绝对没有什么可靠的地点,因为《仙后》中的人和东西都不提他们“何所自来”;然而,他们的内在本性,他们的言行规律,我们都很熟悉了解,觉得自己的脚是踏在实地上。小才小慧之徒把实际生活写成了梦幻;而伟大的天才即使描写最离奇的梦幻,也使它具有日常生活事件中那样的庄重适度之感。作者究竟通过什么样的探索精神过程的巧妙办法才取得这佯的效果,我们不是哲学家,说不清楚。但是,只提一下《仙后》中关于玛门玛门,《圣经》里的财神之名。的洞窟的那个奇妙的插曲吧:财神先以一个最下作的守财奴的外貌出现,又变成一个金银匠人,然后成为全世界一切金银财宝的主宰之神——而且,他还有一位女儿,叫做“野心”,全世界的人都向她下跪,想博得她的青睐——还写到赫斯皮里狄斯的苹果据希腊神话,赫斯皮里狄斯(意为“黄昏的女儿们”),为晚星之女,居于遥远西方,守护着一棵金苹果树。坦塔卢斯的水池据希腊神话,坦塔卢斯因犯罪被罚站在一个水池中,当他口渴要喝水时,水即退落。还有彼拉多彼拉多,古犹太的罗马官吏,应犹太大祭司和长老们之请,将耶稣处死,判决前为自己摆脱罪责,“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马太福音》第27章)也在那水里洗自己有罪的手,虽则徒劳无益,却并非毫无原故——我们一会儿到了财神窖藏财宝的洞穴,一会儿又到了独眼巨人们的锻铁炉据希腊神话,独眼巨人们(Cyclopes)为众神之王宙斯锻造霹雷。既置身于宫殿,又置身于地狱,简直像处在一场漫无头绪、变化无常的幻梦之中;然而,我们一直又是意志清醒,看不出也不愿看出这一切都是虚妄的——可见:诗人,即使在表面上看来极端违反常规的时候,其实仍有一种潜在的健全意志始终在指引着他的笔端。

如果只说这一插曲是对于人的心灵在睡梦中的种种想头的摹写,那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可以说是一种摹写——但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摹写呀!假定我们当中最富于浪漫幻想的人,在某个晚上做了一夜极为离奇动人的梦,早晨醒来,让他运用自己清醒着的判断力把自己的梦境重新组合起来,试试看吧。当他的判断力在睡梦中处于被动状态之时,看起来既是变化不停而又首尾一贯的景象,一旦置于冷静考察之下,就显得那么不合情理而又杂乱无章,而我们竟会这么容易地为它所蒙混——尽管是在睡梦之中,竟把妖怪当作神ⅰ—真叫人觉得害臊。然而,在上述那一段变幻莫测的插曲中,尽管每一部分都像最最狂热的梦境那样荒诞恣肆,我们在清醒时的判断力仍然觉得它们自然合理。

(刘炳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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