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法则-第2章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电子书]

可也有许多次,他看到兽肉在手中腐烂,狗一条条肥胖起来,因喂得太多而不中用——那样它们是无法追捕猎物的,女人挺着怀孕的大肚子,小屋的四周,躺着懒洋洋的男孩和女孩。男人也挺着装满食物的大肚皮,古老的部落战争复活了,他们越过界线,闯到南边去屠杀佩利人,侵入西部,坐在塔那那人已熄灭的篝火旁边。

他记得,在他还是个孩子时,在富得流油的日子里,他看见狼扑倒一头麋鹿。津哈和他一道躺在雪地上观看——就是那个津哈,他后来成了最狡猾的猎手,但最终还是掉进育空河的冰窟窿里。一个月后,他们发现了他,样子还是他爬到冰窟窿中途的情景,只是整个人被封冻在冰块里。

至于那头麋鹿。那天,津哈和他离开家门,学着他们的父亲玩捕猎的游戏。在小河的河床上,他们发现了麋鹿新留的足迹,旁边还有许多狼的足迹。“是头老麋鹿,”善辨足迹的津哈道,“这老麋鹿赶不上群,狼将他从他的伙伴中截了下来,就死死追捕他。”事情原本如此,这是狼的德行。它们将一直跟在老麋鹿的后面,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从不歇息,在他身后嚎叫着,或猛咬它的鼻子,死死缠住它,直到老麋鹿轰然倒地。猎杀欲在他和津哈的心中猛烈膨胀起来!这一幕肯定过瘾极了!

两双热切的脚飞奔着,他们追进小径。那时的科斯库斯,眼睛不灵光,还是一个没有经验的追猎者,只是盲目地跟在津哈的后头,何况路还那么宽呢。他们踩着散乱的蹄印,足底跑得发烫,阅读着新印上去的每一个蹄印,想象着一幕幕狞厉的场景。

现在,他们追到了一个地方,一切迹象表明麋鹿曾在这里停顿了片刻。那些印迹显示,麋鹿足有成人躯体的两三个大。地上的积雪一片狼藉,雪地中央嵌满了老麋鹿飞扬的蹄印,四周浅印着繁星般的狼的足迹。那些痕迹表明,曾有几只狼趴在一边休息,而另外的狼却在向老麋鹿进攻。它们躯体压出的雪印那么鲜明。雪地上躺着一只死狼,它被老麋鹿的巨蹄踢中并踩裂,露出白骨。

他俩继续前行,然后再次停下来,此地显示老麋鹿曾再次停顿。这庞然大物就是在此处作拼命的挣扎。雪中的痕迹,表明它两次被扑倒,然而两次它都挣脱狼群站了起来。他本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不管怎样,他的生命欲望是那么强烈。津哈说,怪极了,被扑倒的麋鹿能挣脱群攻,这真是件奇事。当他们告诉巫师时,他也看到了那些痕迹,为之惊奇不已。

他们追至河畔。在这里,麋鹿想爬上河岸,逃进森林,可狼群从后面飞扑到它背上,他后肢直立,前肢悬空,向后倒在狼群身上,将其中两只狼深压在雪地里。显然,死亡临近他了,同伴们都已远去。老麋鹿又两次甩开狼群,间隔很短,相距很近。

小径现在已是一条斑斑的血径,庞然大物原来轻盈的跳跃已变得短促而凌乱。此刻,前面传来第一声决战的吼叫——不是追逐者的群嗥,而是短促的咆哮,这表明双方正血肉相搏,利齿在对肌肉撕扯。津哈迎着暴风雪爬行,跟在他身边的是日后成为部落首领的科斯库斯,他俩一道扒开一棵云杉低矮的树枝,窥视着前方,第一次亲眼看见这悲壮的场景,一个庞大生命的最后一幕。

那最后的场景,就像少年时代所有的深刻记忆,他仍历历在目。在他昏花的老眼里,这生动鲜活的最后一幕仍和遥远的少年时代一样清晰。

在经历“老麋鹿和狼群”之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为之震撼不已,当他作为大伙的领头人,作为部落的酋长时,他勇敢大胆,他的名字成了挂在佩利人嘴边吓唬孩子的口头禅,更了不起的是,在旷野上,刀对着刀,他干掉了一个陌生的白人。

他追忆着似水年华,篝火渐渐暗淡,严寒逼了上来。最后的两块木柴被添进火里,他对生命恋恋不舍。要是西卡图花始终挂念着她的外公,给他的一把柴会更多些,他的生命会长一点。这事本是举手之劳。可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孩子,自从“海狸”——津哈儿子的儿子与她一见钟情,她便不再想到自己的长辈了。是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他快活的青春时光里,他不也做过同类的事吗?有一会儿,他在一片沉寂中倾听着。也许,儿子的心会变软,会带着狗回来,把他的老父接回部落到满是肥麋鹿的地方去。

他凝神静听,翻腾的脑海开始平静了。静静的,没有一丝响动。沉寂中,只有他的呼吸声。真静呀。听!那是什么?一阵寒冷透过他的全身。一声悠长的嚎叫划破了沉寂。那么熟悉的声音,居然就在身边。接着,他幽暗的眼睛里显出了那头麋鹿——那头衰老的雄麋鹿——腰肋被撕裂了,血淋淋的,毛皮上血迹斑斑,一对分叉的大犄角垂下后又往上作最后的一挑。

他看到一只只银灰的身躯晃动着,一双双眼睛闪闪发光,一条条舌头卷来卷去,一颗颗尖牙淌下涎水。他还看见冷酷的包围圈在收缩,直到在乱糟糟的雪地中变成一个黑点。

一张尖嘴触到他的脸颊,冰冷潮湿。这一碰,使他猛地闪回现实,手伸向篝火,从中拉出一块燃着的木柴。因天生就怕人,那野兽一时胆怯,退了回去,向他的同伴发出了一声长嗥。他的同伙们一齐群嗥,围成一个灰灰的圆圈,蹲伏着,淌着口水。老人听到圆圈在缩小。他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柴,先是嗤之以鼻,继而吼叫咆哮,但是喘息的野兽不肯散去。一只野兽向前蠕动它的胸膛,拖拉着腰腿。又来了第二只,第三只,可哪一只都没退回。

对生命,何必那么恋恋不舍呢?他突然问着自己,便把燃着的木柴丢在了雪地上。木柴一会就熄了。那个活生生的圆圈不安地咕哝着,但却坚守不退。他的眼里再次映出了那头最后仍挺立着的老麋鹿。

科斯库斯的头渐渐垂在了膝盖上,他感到自己与天地融为一体。在这一切之后,又有什么不好呢?

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法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