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四·从文自传-一个大王

沈从文散文精选[电子书]

  我们在市中心一个庙里扎了营,办事处仍然是戏楼。比较好些便是新到的地方墙壁上没有多少膏药,市面情形也不如数年前在怀化清乡那么糟了。商会欢迎客军,早为我们预备一切,各人有个木板床,上面安置一条席子。院中且预先搭好了一个大凉棚,既遮阳又通风,因此住在楼上也不很热。市面粗粗看来,一切都还像个样子。地方虽不十分大,但正当川盐入湘的孔道,且是桐油集中处,又有一条小河,从洞庭湖来的小船还可由湘西北河上行直达市镇,出口的桐油与入口的花纱杂物交易都很可观。因此地方有邮局,有布置得干净舒适的客商安宿处,还有“私门头”,供过往客商及当地小公务员寻欢取乐。

  地方有大油坊和染坊。有酿酒糟坊,有官药店,有当铺。还有一个远近百里著名的龙洞,深处透光处约半里,高约十丈,长年从洞中流出一股寒流,冷如冰水。时正六月,水的寒冷竟使任何兵士也不敢洗手洗脚,手一入水,骨节就疼痛麻木,失去知觉。那水灌溉了千顷平田,本地禾苗便从无旱灾。本部上自司令下至马夫,到这洞中次数最多的,恐怕便是我。我差不多每天必来一回,在洞中大石板上一坐半天,听水吹风够了时,方用一个大葫芦贮满了凉水回去,款待那些同事朋友。

  那地方既有小河,我当然也欢喜到那河边去,独自坐在河岸高崖上,看船只上滩。那些船夫背了纤绳,身体贴在河滩石头下,那点颜色,那种声音,那派神气,总使我心跳。那光景实在美丽动人,永远使人同时得到快乐和忧愁。当那些船夫把船拉上滩后,各人伏身到河边去喝一口长流水,站起来再坐到一块石头上,把手拭去肩背各处的汗水时,照例总很厉害的感动我。

  我的职务并不多,只是从外来的文件递到时,照例在簿籍上照款式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收到某处来文,所说某事。发出的也同样记上一笔。文件中既分平常、次要、急要三种,我便应当保管七本册子,一本作为来往总账,六本作分别记录。这些册子到晚上九点钟,必把它送到参谋长房里去,好转呈司令官检查一次,画一个阅字再退回来。我的职务虽比司书稍高,薪饷却并不比一个弁目为高。可是我也有了些好处,一到了这里,不必再出伙食,虽名为自办伙食,所有费用统归副官处报账。我每月可净得九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得了钱时不知如何花费,就邀朋友上街到面馆吃面,每次得花两块钱。那时可以算为我的好朋友的,是那司令官几个差弁,几个副官,和一个青年传令兵。

  我们的住处各用木板隔开,我的职务在当时虽十分平常,所保管的文件却似乎不能尽人知道,因此住处便在戏楼最后一角,隔壁是司令官的十二个差弁,再过去是参谋长同秘书长,再过去是司令官,再过去是军法。对面楼上分军法处,军需处,军械处三部分,楼下有副官处和庶务处。戏台上住卫队一连。正殿则用竹席布幕编成一客厅和起居公事房,接见当地绅士和团总时,就在这大客厅中,同时又常常用来审案。各地方皆贴上白纸的条子,写明所属某部,用虞世南体,端端正正写明,纸条便出自我的手笔。差弁房中墙上挂满了大枪小枪,我房间中却贴满了自写的字。每个视线所及的角隅,我还贴了些小小字条,上面这样写着:“胜过钟王,压倒曾李。”因为那时节我知道写字出名的,死了的有钟王两人,活着却有曾农髯和李梅庵。我以为只要赶过了他们,一定就可“独霸一世”了。

  我出去玩时,若只一人我常到龙洞与河边,两人以上就常常过对河去。因为那时节防地虽由川军让出,川军却有一个旅司令部与小部分军队驻在河对面一庙里。上级虽相互要好,兵士不免常有争持,打点小架。我一人过去时怕吃人的亏,有了两人则不拘何处走去不必担心了。

  到这地方每月虽可以得九块钱,不是吃面花光,就是被别的朋友用了,我却从不缝衣,身上就只一件衣。一次因为天气很好,把自己身上那件汗衣洗洗,一会儿天却落了雨。衣既不干,另一件又为一个朋友穿去了,差弁全已下楼吃饭,我又不便赤膊从司令官房边走过,就老老实实饿了一顿。

  我不是说过我同那些差弁全认识吗?其中共十二个人,大半比我年龄还小些,我以为最有趣的是那个弁目,这是一个土匪,一个大王,一个真真实实的男子。这人自己用两支枪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却曾经有过十七位押寨夫人。这大王身个儿小小的,脸庞黑黑的,除了一双放光的眼睛外,外表任你怎么看也估不出他有多少精力同勇气。年前在辰州河边时,大冬天有人说:“谁现在敢下水,谁不要命!”他甚么话也不说,脱光了身子,即刻扑通一声下水给人看看。且随即在宽约一里的河面游了将近一点钟,上岸来时,走到那人身边去,“一个男子的命就为这点水要去吗?”或者有人述说谁赌扑克被谁欺骗把荷包掏光了,他当时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走到那边去,替被欺骗的把钱要回来,将钱一下掼到身边,一句话不说就又走开了。这大王被司令官救过他一次,于是不再作山上的大王,到这行伍出身的司令官身边做一个亲信,用上尉名义支薪,侍候这司令官却如同奴仆一样的忠实。